听证会热议控烟 有听证陈述人称现行禁烟分类过于松散
沪控烟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今举行(新民网 顾磊制作)
【新民网 独家报道】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室内外等在内的十个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是否合理?提倡和鼓励餐饮业经营场所内禁止吸烟是否可操作?禁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履行禁烟职责是否可行?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日前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征集的212条修改意见和建议中,以上三个问题成了市民们最为关注的热点。也因此,9月21日的立法听证会上,这三个问题就成为了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听证陈述人的主要议题。
【热点一:禁烟区域该怎么定?】
大学生:现行分类过于松散
“这次条例草案有一些区域全面禁烟、一些区域是部分禁烟,但我觉得分类还过于分散。”作为20名听证陈述人中最年轻的代表,来自上海大学的大学生陈洪首先提出建议,即禁烟区域的划分可以更细致一些。
陈洪建议可以划分三类区域,“一是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现有的草案中已经分好了。”但他认为,草案第六、七、八、九条中,机场、铁路、港口客运站、旅馆、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可以统一划分为控制吸烟的场所,“把这些‘控制吸烟’的罗列在一条里面,再增加一条,罗列出这些区域里的禁烟场所。”
陈洪还建议,草案第五条中增加一款,“老年福利院和养老院的室内区域也应该列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同时建议单独将卡拉OK列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因为我们大学生都认为,那些场所过道过于狭小,通风条件也不是很好,是隐患。”
律师:可设全面禁烟“缓冲区”
陈洪的建议,得到了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李誉的支持。“我同意大学生的分类。分为完全禁烟区域、受控制吸烟的场所、可以吸烟的场所,或者是豁免场所。”
李誉进一步建议,还可以在三类基本场所以外,再加一个单独的区域,“那个区域叫做暂时延缓控制吸烟区域。”李誉表示,就立法的目的来说,最终的目的是将禁烟场所进一步扩大,将受控的吸烟场所进一步缩小,但也要同时考虑到中国烟民的数量和实际国情。
“在这样的情况下,再设立一个这样的区域,缓冲一下。”但李誉强调,如果从长远来看,这部分受控场所也是最终被划为完全禁烟场所的,“我们可以将这部分场所作一个延期,也就是说在20年以内这部分场所是控烟场所,但20年以后,会被正式作为完全禁烟场所。”
此外,李誉还提出,可以用附表方式将所有控烟以及禁烟的场所列明,附在立法主文后面。“有两点好处:一是容易阅读,对于遵守这份法律的公众来说,他们最关心的地方是什么地方我可以吸烟,什么地方不能吸烟,什么地方是受控制的吸烟。所以这部分的内容对他们来说是最关键的。”
【 热点二:服务行业怎么禁?】
餐饮业:有阻力,需要逐步推进
作为上海市餐饮行业参与此次控烟立法听证的陈述代表,市餐饮行业协会市场部副主任夏翔青在陈述时坦言,“餐饮行业的‘控烟’,目前实际情况是成气侯,但有阻力。”
夏翔青介绍,目前海餐饮业发展规模、速度都很快,全市现在已经有大大小小近4万家餐饮企业,体现了不同层次和不同业态,结构也比较复杂。“控烟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餐饮企业发展的方向和必然。”夏翔青指出,目前餐饮业确实逐步形成了控烟大环境,消费者控烟意识也逐步提高,“新的消费群体的形成和一批国外餐饮机构进入,控烟是逐步成气侯的。”
但也有阻力,“主要是经营者怕控烟影响营业;加上餐饮业80%都是中小企业,很多场地是不可分割的。”此外,夏翔青表示,市民的素质本身也有待提高。
“所以我建议,餐饮行业的控烟可以逐步推进。”在夏翔青看来,餐饮行业一定要以大型品牌企业和餐饮集聚中心为抓手逐步推进,特别是在品牌建设上推动整个活动,“我们准备在世博会前夕形成近千家的品牌餐厅。”
同时,餐厅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分出禁烟和控制吸烟的区域,在禁烟前要告知此专项服务。”而当国家有重大活动的时候,涉及的企业将无条件的实行禁烟。
“餐饮企业还需逐步创造条件,从提倡鼓励向全面禁烟过渡。”对餐饮行业控烟的未来,夏翔青最后这样表示。
网吧:一刀切,才能有效控烟
和餐饮行业代表希望逐步推进控烟不同的是,市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方志平在陈述中明确提出,要有效控烟,“控烟范围最好能够一刀切。”
方志平表示,作为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行业的代表,“我觉得控烟条例的出台非常及时。”他介绍,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行业协会早在迎世博600天行动刚开始的时候就参与了行动计划,“我们制定了相关行业服务标准,也把吸烟纳入了行业服务标准范围。”
但方志平指出,控烟的范围最好是能够一刀切,否则控烟范围会产生非常大的歧义,“我们下面所属的网吧是这样的情况——每个场所的环境条件不一样,高档的有条件可以设立吸烟区,但是一般的网吧设立不出吸烟区。”
方志平说,不同的环境条件、再加上上网人群整体素质也不一样,如果规定不够明确,在执行中可能就会产生矛盾。
同时,方志平还表示,不少网吧经营者都很关注条例草案的听证,“我来参加听证会,下面的业主都来问我,今后这个网吧里面吸烟的执行主体是谁?”
方志平解释说,草案一旦通过,会落实到经营部门,“但如果经营管理人员和场所内吸烟人员冲突,处罚权在谁?”也因此,方志平建议处罚的主体、权力需要更加明确一些。
【热点三:禁烟单位怎么管?】
文化执法部门:立法不妨“不留余地”
“我们管的场所非常多,如果要执行禁烟,肯定是有一定难度的。”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副队长蓝一鸣据此认为,既然要立法,就不要留余地,“在我们的控制范围中不要留余地;只要是法规规定下来的,就完全按照规定做。”
蓝一鸣的“不留余地”,还表现在对娱乐场所的控烟划分上。“条例草案第八条中,本市娱乐场所划分了禁烟和允许吸烟的区域,我个人认为还是不要这么表述,要禁都得禁。”
蓝一鸣说,娱乐场所包括舞厅、卡拉OK包房、网吧等,“过去执行不力主要是政府的规章宣传不够,现在上升到条例了,从执法的角度、控制的角度来说,都是有更大力度的。”
但如果划分区域,有些可以吸有些不可以吸,不仅会有歧义,还带来了法律上的不公平和行政执法上的难度。“所以,我认为,本市娱乐场所,除了设有允许吸烟的区域外,其他应一律禁止吸烟。”
食品卫生监督:联合执法或可减负
“明确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应当履行各种职责,这个规定是很好的,关键是如何执行如何操作。”针对条例草案中第十四条的内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汤奥博担忧“执行难”。
汤奥博指出,条例草案中规定,对于禁止吸烟区的吸烟者,单位可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该场所,“仅仅是口头劝阻,如果他不听怎么办?如果我们劝他离开,他就是不离开,我们怎么办?”
汤奥博据此建议,作为一个民事主体来说,能否把条例所规定的禁烟这一块看成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可以将“劝阻”改为拒绝停止吸烟或者离开禁烟区域的,该场所有权拒绝为他提供服务。“就是你到我这里来接受我的服务,你就接受了我的禁止吸烟的条件。”
而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周艳琴关注的也是执法问题。
“控烟执法是一项比较长期艰巨的任务,单靠一家难以执法。”周艳琴表示,条例草案是根据上海市的实际情况,探索具有地方性的特色的综合执法的监管模式,既有教育劝阻措施,也充分运用了法律赋予的权利。
“控烟执法的成本并不高,主要是看是否设置了禁烟标志,是否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等等。”周艳琴说,考虑到执法成本不高、执法标准也比较统一,各行业相关部门都可以结合日常管理工作要求进行执法,“这样的执法可以相对减轻管理的负担,卫生部门也可以集中力量将其他场所的控烟做好。”(新民网记者李欣)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共建

©2006-2009 xinmi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证010085号
系统消息:正在载入评论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