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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晋遗孀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

2010-02-21 11:47 来源:新民网 共 0 条评论

  12月25日,谢晋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案在静安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宋、刘二人立即停止对谢晋名誉的侵害,两人连续10天在媒体上刊登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赔偿徐大雯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近29万元。

(新民网编辑:孙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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