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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和法官之间构筑“隔离带”
2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制定推出《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关关系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法官外出办案不得与律师同行、同吃、同住,不得由律师支付法官外出办案费用;法官不得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代理人、辩护人,或为律师介绍案件代理、辩护等。
(新民网编辑:孙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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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制定推出《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关关系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法官外出办案不得与律师同行、同吃、同住,不得由律师支付法官外出办案费用;法官不得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代理人、辩护人,或为律师介绍案件代理、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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