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网编辑:陈长凤2013-09-26 19:30
今天(9月26日)上午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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