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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日第十期圆桌论坛:地王频现是市场行为还是市场失灵

    来源:新民网记者:张骏斓2009-09-16 14:55
    21日第十期圆桌论坛精彩回放新民网陈梦迪制作 沪上地王地图新民网谢辉制图 第十期圆桌论坛嘉宾介绍新民网王慧制图   [全文]
    21日第十期圆桌论坛:地王频现是市场行为还是市场失灵
  • 专家称长风地王可用更策略手段配建保障房

    来源:新民网记者:王晓庆2009-09-14 17:30
    第八期圆桌论坛聚焦“经适房应选址市中心or远郊”全程回放新民网张玮制作 第八期圆桌论坛聚焦“经适房应选址市中心or远郊”精彩片段新民网张玮制作 新民网第八期圆桌论坛嘉宾介绍新民网王慧制图   位于田东路、漕东支路经适房基地开工,紧邻该基地的周边三个小区近6000户业主联合抗议新民网截图   [全文]
    专家称长风地王可用更策略手段配建保障房
  • 新民网第七期“圆桌论坛”聚焦养犬 嘉宾盼立法尽快完成

    来源:新民网记者:李欣2009-09-08 15:27
    新民网第七期“圆桌论坛”网络直播节目8日举行。 视频:新民网第七期圆桌论坛热议上海是否该立法严控养狗数量。   【新民网·独家报道】9月8日14时,新民网举行第七期“圆桌论坛”网络直播节目,市人大代表洪克敏、上海政法学院法律与公共行政研究中心主任杨寅、上海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上海市宠物协会会长景晓萍及两位市民代表等嘉宾就申城养犬管理立法问题展开了讨论。   杨寅表示,养狗问题单靠居委会、宠物协会和居民自行调节,已经很难得到根本改善和解决,需要政府通过立法来加强管理。   作为最早提出《尽快制定养犬管理若干规定》议案的人大代表,洪克敏也希望尽快立法,同时建议立法中明确减少办理狗证费用、简化办证流程等,以降低有证犬“门槛”;同时建议养犬者签署文明养犬承诺书,并对犬类实行严格的强制免疫。   孙洪林则认为,考虑到对犬类的管理和执法需要成本,养犬也并非是每个人不可或缺的需求,适当将办证费用提高也不失为一种控制养狗数量的办法,“当然并不是唯一办法。”   在讨论中,嘉宾们都对正在调研中的上海养犬立法的最终出台充满期待,并纷纷献计献策,提出了包括进一步明确立法管理对象的范围、明确养犬者不得随意虐待、丢弃宠物犬等建议。(新民网记者李欣) >>更多图片点击进入下一页   [[page]] 上海市宠物协会会长景晓萍参与圆桌论坛讨论。 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承兴居委会主任洪克敏参与座谈。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洪林。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与公共行政研究中心主任杨寅。 不养狗的市民代表李棉参与圆桌论坛讨论。 养狗的市民代表周冰冰参与圆桌论坛讨论。 [全文]
    新民网第七期“圆桌论坛”聚焦养犬  嘉宾盼立法尽快完成
  • 新民网第六期"圆桌论坛"聚焦群租 各方意见相左展开激辩

    来源:新民网记者:沈文林 姜燕2009-09-03 15:51
    新民网第六期"圆桌论坛"聚焦群租精彩片段新民网陈梦迪制作 新民网第六期"圆桌论坛"聚焦群租全程回放新民网陈梦迪制作 新民网第六期"圆桌论坛"嘉宾激辩群租应否合法化新民网张玮摄 新民网第六期圆桌论坛嘉宾介绍新民网制图 [全文]
    新民网第六期"圆桌论坛"聚焦群租 各方意见相左展开激辩
  • “圆桌论坛”热议班主任“批评权” 班主任应履行批评义务

    来源:新民网记者:徐媛媛2009-08-31 20:41
    “圆桌论坛”热议班主任“批评权” 新民网张玮制作   【新民网·独家报道】近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明确中小学生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很多网友认为,将一件名正言顺的事情用政府部门的力量来授权,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8月31日,新民网第五期“圆桌论坛”就围绕教育部近期发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赋予班主任“批评权”的话题展开讨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小微、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杨雄、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胡申生、上海平和学校教师祁诚,以及家长代表李健儿参与了此次“圆桌论坛”,并发表了他们各自独到的见解。   ◎教师的批评权正在被剥夺   【继“范跑跑”后,教育界又出现“杨不管事件”。2008年6月,安徽长丰县吴店中学两名学生上课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熟视无睹,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该教授后来被称为“杨不管”。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王定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尊重学生和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有些地方,学校老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学生,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杨不管事件”这样的极端案例,而老师不敢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生不好管。”】   该《规定》一出,引起一片哗然,社会各界开始讨论班主任被赋予的“批评权”。这与中国人长期以来形成的“教不严,师之惰”的观念相悖,“班主任批评学生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班主任批评为啥还要教育部授权?”一系列的问题随之产生。   杨小微就表示,他刚看到这个规定时,觉得这是多此一举的。李健儿也称,他一开始很是惊讶,觉得荒唐。用胡申生的话说,这个规定“让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成了问题”。他认为,长时间以来,学生“批评不得”造成了老师不敢批评的局面,教师的批评权正在被剥夺。   谈及该《规定》的必要性,杨雄表示,社会形态在变化,现在是“公民社会”,强调自由和平等,因此使得很多学生不能忍受批评。而担任班主任已有27年的祁诚则认为,“批评”不应该是老师的权利,而应该让班主任有教育、管理学生的义务,敢于管理、教育学生的义务。   ◎班主任批评教育要因人而异   【有媒体报道,不少班主任面对这条“给他们撑腰”的规定,反应却很冷淡。除了因为现在的学生“得罪”不起,还因为班主任对自己的批评方法不自信。一项各地关于班主任职业状况的调查显示,“不愿当班主任”一项的统计数据在一些地方竟然接近七成。此外,有些老师惩罚学生出怪招:温州有个初中女生因上美术课没有带铅笔,老师让其吃了五六个辣椒;广西的班主任们惩治一些屡教不改的顽劣学生采取最多的体罚方式是罚站、罚跑和罚抄。但即使如此,度的把握还是需要很小心。“罚站不要超过10分钟,罚跑不超过2000米”成了班主任们体罚学生的底线。】    ·要对班主任进行岗前培训   《规定》出台以后,不少网友对“适当方式”表示质疑,他们认为这个概念太模糊,班主任还是不知道什么行为是恰到好处的,什么行为是过当的,应有细则出台。   李健儿回忆起自己上学时曾被老师批评,甚至被老师扇耳光,但他从来不埋怨老师,因为他认识到确实是自己错了。   几位嘉宾均表示,教育是种艺术,没有细则可言。但大家都提出一点,教育要因人而异、因环境而异。胡申生说,对于犯错的学生,有些学生需要当头棒喝,但有些内向的学生则不能。批评是种艺术,要让被批评者知道自己的错误,有可以接受这样的批评,他认为应当辅以一定的惩戒,即变向惩罚,如罚站。此外,中国有种耻感文化,可以让被批评者感到他的这种行为是羞耻的,这样他以后就不会再犯。   杨雄举了个例子,今年卢湾区有个女学生因被班主任批评而跳楼自杀。他表示,这位班主任其实是个尽职的老师,平时批评学生较多,而这位女生自尊心太强,当天受批评时又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因此受不了选择了自杀。杨雄认为,“适当方式”在此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一定要因人而异。   同时,杨雄也建议,有关部门要对班主任进行岗前培训,这样才能有利于他们在班主任的岗位上更好地发挥。    ·批评教育是班主任的义务   王定华表示,出台这一规定就是要鼓励广大老师,特别是骨干老师,积极主动地承担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期间要把班主任工作作为一个主业。   杨雄介绍了另一个案例,一个班主任是个独生子女,有一次他批评了一位学生,这位学生不服气。于是,该班主任就利用作文课让全班的学生写作文来批判这个学生。“这就滥用批评了。”杨雄表示,现在的很多年轻教师都是‘80后’,他们来教‘90后’,两方都是独生子女,心理承受能力不够,害怕困难。学生一受委屈就向家长抱怨,就导致了很多老师害怕做班主任的心理。   祁诚表示,现在的社会人人都很自我,班主任责任大于天,他们处在各种矛盾的集合点上,因此要学会“平和教育”,即遇到矛盾时要学会心平气和地缓解矛盾,“如果解决不了,就放一放,等到第二天再想想,可能就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了。”   班主任不仅要有责任,还要有教育的智慧,胡申生鼓励班主任应该大胆地负起责任来,因为这是他们的义务。    ◎现代家长要有现代意识   【正值开学之际,各大媒体报道,目前在各大高校进行大学生的军训,有家长想让孩子在军训中少吃点苦,就在学校附近宾馆租房让孩子逃夜;有家长一有时间就拎着零食饮料,跑去学校蹲点当“陪练”;还有家长致电报社,向记者诉苦“军训中的孩子太累了”。也有家长住宾馆1个月,只为了陪读“90后”新生。】   班主任的“批评权”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了深层的社会问题——现在的孩子都是“草莓族”。   对此,胡申生说,在家长的过分溺爱下,孩子永远不会变得独立,这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不好的影响。“军训苦点算什么呢?现代家长要有现代意识,我们的家长要将眼光放长远一些。”   杨雄主张家庭教育核心是教育家长,现在很多家长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因此,要引导家长如何做一个现代家长。此外,杨雄认为,孩子一代比家长想象得坚强,有的时候,家长的溺爱孩子却不一定喜欢。   杨小微也表示,孩子的成长要靠他自己,他的路靠他自己走,孩子要学会自己教育自己。(新民网记者徐媛媛) >>相关新闻报道      教育部明确中小学班主任有权批评教育学生      市民表示:老师批评学生理所当然应加强挫折教育      胡申生:在“度”的基础上,让老师该管就去管      七成教师不愿当班主任专家呼吁提升职业幸福感 [全文]
  • 新民网第四期"圆桌论坛" :"P+R"模式能否解决"白领买房难"

    来源:新民网记者:王晓庆2009-08-25 15:34
    新民网第四期圆桌论坛嘉宾介绍新民网图 新民网第四期圆桌论坛“P+R能否应对白领买房难”精彩片段张玮制作 新民网第四期圆桌论坛“P+R能否应对白领买房难”全程回放陈梦迪制作   上海轨道远郊房、市中心房价格比较新民网王慧制图 市人大代表、国家一级律师薄海豹,交通银行理财师祁琪,房地产分析专家蔡为民和两位市民代表一起,就“P+R”模式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新民网张玮摄         >>您可以点击进入新民论坛参与讨论 >>新民网独家策划:上海7月楼市"纵坐标" >>点击进入白领买房难解决方案大集合 [全文]
    新民网第四期"圆桌论坛" :"P+R"模式能否解决"白领买房难"
  • "圆桌论坛"热议酒后驾车 一致赞成吊销酒驾者驾照

    来源:新民网记者:李欣2009-08-24 20:31
         【新民网·独家报道】8月15日起,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但酒驾醉驾引发的恶性事故近日仍频发。严查酒驾的同时,如何惩处肇事者成为最热话题。   8月24日,在新民网第二期网络直播节目"圆桌论坛"中,市人大代表、上海金融学院政法学院院长、国家一级律师薄海豹,华东政法学院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俊民,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张培鸿,上海市静安区交警支队一线民警陈栋,市民代表马晓鹰围绕“酒后驾车怎么罚”进行了热烈讨论。    议题一:酒后驾车为何屡禁不止    【 按照公安部的部署,自8月15日起,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仅8月15日一天,在上海警方针对酒后驾车的检查中,短短两小时就查获酒后驾车250起;截至18日8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已查处5602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在专项整治期间,仍不乏满身酒气、摇摇晃晃地把着方向盘疾驶的现象,这样的情况甚至让本市一些一线执法的民警都有些“看不懂”,“我总在想,酒后驾车为什么就抓不完呢?”有民警这样表示。 】    侥幸心理让喝酒者仍敢上路   “我既喝酒,又开车,但我不酒后开车。”谈及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的现象,张培鸿坦言,尽管自己能够做到酒后不驾车,但“总的来说,酒后驾车的现象还是蛮普遍的。原因都是四个字,‘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出事。”   张培鸿的说法得到了陈栋的认同。“我查过一个酒后驾车的年轻人,20多岁的他去年才拿到驾照,短短一年里居然有两次酒后驾车行为。”陈栋说,当被问到“酒后驾车怕不怕出事情”时,这名驾车者的回答竟然是,“我觉得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对此,薄海豹也有自己的观点,“我开了十七年车,大概只遇到了两次(查酒驾)。一次还是在8月14日以后。”   薄海豹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驾车者们的侥幸心理从何而来,“为什么有那么多喝酒的人在开车?可能对他们来说,被抓到的概率太小了。”    警力有限令酒驾被查“概率小”   事实上,“被抓到的概率小”,并不意味着交警部门不重视酒后驾车的整治。   据一线民警陈栋介绍,早在公安部专项行动前,本市交警已经对酒后驾车采取持续高压打击态势,“从我个人来说,从事酒后驾车整治已经有一年多;交警总队对这个也是一直严厉整治的。”   但陈栋也解释,之所以会出现车主被查到的“概率小”,甚至开车数年只被查到一、两次,主要是因为酒后驾车整治需要牵涉很多警力,目前的情况下很难“全部铺开”“从执勤情况来看,酒后驾车白天比较少出现;晚上、深夜高发。”陈栋表示,对酒后驾车的整治因此一般被安排在晚上。   而由于晚上车辆少,车流快,控制路面状况需要警力;同时酒驾者处于一种兴奋状态,容易发生暴力抗法,“这些都需要投入一定警力。”陈栋表示,在夜间整治时,一个酒驾司机至少需要两名民警同时处理。“一名执法,一名监督。”   他同时坦言,实际上,晚上酒后驾车者闯关卡、暴力抗法等情况发生的不在少数,“可能静安区是市中心相对较少,但外区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由于牵涉到这么多警力,所以我们必须在集中的点、集中的时间来整治。   警力有些捉襟见肘,但据陈栋介绍,仅静安交警支队,每个中队每天晚上都有3名警力随机在进行酒后驾车整治,“每一天,在静安区都应该能看到酒后驾车的专职整治民警。” [[page]]    议题二:酒驾者不畏法该怎么罚    【 在我国,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20mg/100ml,为“酒后驾车”;达到80mg/100ml,为“醉酒驾车”。相对应的处罚则是,“酒后驾车”罚款200—500元,并扣驾驶证1-3个月;“醉酒驾车”罚款金额则上升为500-2000元,扣证时间延长到3-6个月,同时还会被处以上限15天的行政拘留。而对比美国部分州,对醉酒驾车者的惩罚是,“即便没有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一旦司机酒精浓度超过6mg/100ml,将被无条件吊销驾驶证。”因此不少新民网网友纷纷留言表示,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处罚力度,甚至提出“酒后驾车者应终生禁驾”的观点。 】    处罚过轻致酒驾者“不畏法”   “对法律没有一个敬畏感,不惧怕、不畏服,‘你抓你的,我走我的’。”王俊民指出,驾车者普遍存在的“不畏法”心理,让酒后驾车现状日趋严重。   “法律体系不完善,处罚比较轻。”在薄海豹看来,根据现行法规,酒后驾车被抓到,但没造成后果,最高面临的处罚就是15天拘留,罚款。“这让许多驾车者有一个误区,即始终不认为酒后驾车是犯罪,只认为是违法。”   薄海豹也据此指出,在目前比较严峻的形势下,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做法律的人有句话叫‘乱世用重典’。所以面临这个情况,我觉得现在应该把处罚的力度、法律的设定再完善,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用法律而不是用道德来约束。    一致赞成酒驾者应被吊销驾照   在不惧法、不畏法的心理作用下,酒后驾车行为屡禁不止,酒后驾车造成的惨剧,也时有发生——6月30日,南京一名司机醉酒驾车造成5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孕妇;8月4日晚,杭州一司机酒后驾驶豪华越野车,撞死一名16岁女孩……   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律界人士纷纷表示,赞成加大对酒后驾车者的处罚力度;而“吊销驾照”也成了他们的共识。   “对醉酒驾车者,拘留15天是必要的。”张培鸿律师指出,在他看来,还有一个对于醉酒驾车者应该普遍采用的措施,“是不是可以考虑吊销醉酒驾车者的驾驶执照。张培鸿表示,既然醉酒驾车者是对社会造成危险,那么要杜绝这个危险,“我觉得就让他不要驾车,吊销执照比较有效。”   王俊民也赞成这一办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后驾车没造成他人伤害,被拘留15天,应该说已经够了。”在没造成后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考虑让酒驾者付出代价,“终身吊销驾照。”   同时,王俊民也认为,酒后驾车出事后,未必需要一律按“交通肇事罪”来定罪,“我认为还可以在刑法的适用问题上予以完善。刑法上现有的很多罪名如果能被准确适用,分解后也可以用于处理酒后驾车肇事。”   故意犯罪中的“间接故意”、过失犯罪中的“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过失”,王俊民介绍,这些都和酒后驾车肇事很接近,“可以在交通肇事罪外,按照这些罪名,给予酒后驾车肇事致人重伤、死亡等的司机以处罚。在现行框架里,用其他罪名规制酒后交通肇事行为。”    议题三:是否应增设醉酒驾驶罪    【 在发生多起惨剧后,7月18日,四川成都两位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修改刑法,增设“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而尽管“酒后驾车被查获,即吊销驾照”的建议,得到了一致认同,但在增设“醉酒驾车罪”的问题上,法律界人士却产生了分歧。 】    赞成方: 薄海豹—— 应明确“喝酒驾车”就是犯罪   “我坚持认为,对酒后驾车,我们原来的行政处罚太轻了。我赞成最好针对这种情况,再增加一条罪名。”   薄海豹表示,一方面,可以考虑先把道路交通安全法里的条文“升”上去;在目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用司法解释修改“交通肇事罪”,比如加刑期等;“也可以考虑再设一个,如‘醉酒驾车罪’。”   薄海豹表示,原来的“交通肇事罪”,主要是针对“过失”行为,即针对有驾驶证的司机,过失犯罪,造成伤人、死人的情况。“而如果要设定这个醉酒驾车罪,不管司机有没有过失,只要被查到酒精含量超标,就要被定罪。”   薄海豹解释说,对比交通肇事罪是以违反交通法规、发生后果来定的;“‘醉酒驾车’这个罪,只要有这个行为,不需要发生后果,就可以定罪。”   在薄海豹看来,面对日益严重的酒后驾车行为,可以通过《刑法修正案》专门纳出新的“醉酒驾车”罪名,并且配以相关宣传,“让车主意识到,喝酒就是犯罪。可能在处理上是轻的,但明确就是犯罪。要把法律设计的更好一点,让大家敬畏法律。”    反对方: 张培鸿、王俊民—— 酒后驾车入刑立法恐存在障碍   张培鸿律师对刑法增设酒后驾车罪,则有自己的担忧。   “增设个‘醉酒驾驶罪’的初衷是好的,但立法上有障碍。”张培鸿说,实际上,在交通事故中,不光是机动车驾驶员,路人、非机动车驾驶员也会醉酒,如果他们醉酒了,而没喝酒的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避让他们,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该怎么惩处呢?“光规定‘醉酒驾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张培鸿提出,如果是因为喝酒驾驶车辆对社会有危险,所以要用专门的罪名处罚,那么如果是吸毒,甚至服用一些感冒药物等都会影响驾车时的判断,这样的行为要不要定罪?是不是都应该纳入驾车对社会造成危险这一罪名里?   “如果要,怎么设计这个罪名?“张培鸿说,只喝酒不驾车,这个行为是合法的;但吸毒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怎么把两种本身合法性就不同的行为纳入同一个罪名?这个在立法上是有障碍的。”   张培鸿表示,忙着将酒后驾车入刑,可能会得不偿失。“我觉得要严格执法。不管入不入刑,都要严格执法。”   王俊民也表示,修法是有难度的;修法后的执行也存在难点。   “修改刑法,加入‘醉酒驾车罪’,就是要把现有行政处罚上的‘罪’和刑法上的‘罪’有个接轨。”但即便真的接轨了,又能不能真正有效实施呢?这是王俊民更为关心的问题。 [[page]]    议题四:是时候加大执法、宣传力度    【 酒后驾车事故频发却屡禁不止。对这样的现状,参与讨论的人大代表、法律专家、一线执法民警和市民也都纷纷献计献策,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    人大代表薄海豹:两会期间会提出议案   “是时候重视加重相关法律、加大宣传力度了。”作为市人大代表,薄海豹表示,明年两会期间他打算提出相关建议和议案,主要分两部分:   “一个是立法方面,考虑到现有刑法设计、治安处理等都有问题,所以我要提这方面的建议。”薄海豹介绍,根据《立法法》规定,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财产等方面的法律,应该是由全国人大决定的,“所以明年我会把我写好的建议,通过全国人大代表转到北京,在全国人大引起重视。”   另外,在上海人大,“我会提建议,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薄海豹表示,一方面他将建议考虑通过法定形式,要求新闻媒体拿出一定的、必要的可量化时间,进行类似宣传;同时也要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对酒驾高发的态势进行遏制。    法律专家王俊民:考虑保险进行救济   “5、6年前,我记得有保险公司曾经推出过一个‘酒后驾车险’,虽然当时没有得到推广,但现在可以参照。”王俊民则建议,可以通过治安处罚、经济手段和法律调整等方法,综合治理酒后驾车问题。   王俊民说,按照这份保险,酒后驾车者被处罚了,以后再申领执照,就会被强制购买该保险。“被罚一次就买一份,被罚两次就买两份,保险费用是很昂贵的。这个保险其实也带有一定的处罚意义在里面,对社会做保障,对酒后驾车者也是个惩罚。”    一线民警陈栋:建议加强宣传   作为一线执法民警,曾有广东生活经历的陈栋也有自己的建议。   “我在广东待过几年,看到香港电视台,那里对酒后驾车的公益广告宣传非常多。但在上海,这样的宣传很少。”   陈栋说,在近期酒驾频发发生事故后,媒体关注加大,宣传力度也上去了,“我一线执勤中就发现,现在的酒后驾车明显有所减少。”   因此他建议,可以通过公益广告加大宣传,“说不定能在法律框架之外,起到一个很好的效果。”    市民代表马晓鹰:长效管理和严格执法   作为市民代表,参与论坛讨论的市民马晓鹰也深有感触,“我也听了很多司机的意见,很统一,都觉得对酒后驾车应该重罚。”   马晓鹰说,重罚可以让司机不把法律当作儿戏,同时,他也希望在集中整治外,交警部门还应加强长效管理和宣传,“还有就是法律制度的完善。”(新民网记者李欣) [全文]
  • 沪专家学者:汉字整形的理由缺乏说服力

    来源:新民网记者:黄珏2009-08-21 20:16
    沪上专家钱乃荣、周俊生和殷慧做客本网圆桌论坛,谈 汉字整形。新民网 张玮制作 新民网主持人黄珏与嘉宾合影新民网陈梦迪摄 《通用规范汉字表》中44个汉字的新写法引起网友反对声一片。资料图   《通用规范汉字表》中44个汉字的新写法引起网友反对声一片。资料图   【新民网·独家报道】教育部日前就《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对“琴”、“亲”、“魅”等44个汉字的字形进行调整,此外还恢复了51个异体字。针对这一话题,8月21日,沪上三位专家、学者、教师在做客新民网圆桌论坛时表示,对44个汉字进行“动刀整形”的理由缺乏说服力。    钱乃荣:汉字字形应该是“能不改就不改”   上海大学中文系教授钱乃荣认为,在21世纪这个网络时代,理应对汉字更为慎重,“能不改的尽量不改”,因为“现在字动一动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经济、财力、汉语的国际推广,都会产生很大成本”。   钱乃荣提到,现在的“微调”缺乏规律性。“有的字(某个笔画)是(改成)一大点,有的是一捺”,所以他建议“相差得不大,差那么一点点,就不要改”。而且,“现在还没有到把所有的字‘大整理’的时候,现在这个状态,还是用好汉字,我觉得还是全部不要改”。   究竟改还是不改,普通群众“反对”的声音远远占据上风。钱乃荣指出,制定“改”还是“不改”的规则时,最好有一个民主的过程,“不要仅仅由几个语言学家来决定”,决策时要听听各方意见,比如说小学老师们,“因为字是全民在用”,尤其要听听大众的意见。   按照设想,有关部门今后将对字表“三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根据字表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社会需求的变化,适时地对字表进行微调。钱乃荣教授则表示,频繁调整字表,不利于汉字语言文化的在全世界的推广。“例如日本出了许多学习汉语的书籍和教材,那可能也要出钱重编。他们是否愿意,这也是个问题。”    周俊生:“整形”的内在逻辑缺乏一致性   尽管大众普遍“不赞同”对这些汉字“整形”,资深媒体人周俊生还是谈到“微调”具有“一定道理”。周俊生认为,“琴”字左上角“王”字最后一笔用提的写法,比较顺理成章。但即使这样,修改也不能回避社会成本问题。“因为这些字基本都是常用字,已经渗透入大家的生活,”改的话“成本确实太大了”。   “亲”、“杀”、“杂”字底下的竖勾,现在变成一竖,但是其他很多相似的字保持不变;“恿”字上方原本有个横折勾,现在去掉那一勾,但是“甬”字本身又无改动……这些都让周俊生感到困惑,感到很“怪”。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在8月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字表的研制有很多特点,其中就提到“以方便人民语言生活为目的,兼顾稳定与创新”。周俊生认为,“横折勾”都是用在半包围结构,用来保持字的稳定,但如果光秃秃下来,没有这一勾,反而“就好像有种不稳定的感觉,漏风了”。   “即使有一定道理,但还是不改为好。”在周俊生看来,语言文字使用有两个原则,一是约定俗成,二是习非成是。就像“琴”字,很多人习惯把左上角“王”的最后一笔写成一横,“即使真的有点错,但是都这样写,也不影响交流。硬改过来,可能也行不通。”所以,“动这几个字,缺少一种说服力”。    殷慧:“微调”给老师和学生都带来很大困扰   作为语言文字的传播者与教导者,上海师范专科学校附属小学语文教师、区青年学科带头人殷慧最近颇感“头大”。她坦言,44个汉字“改”或者“不改”,对于成人来说区别不大,但是作为一名教师,她更关注改了以后的教学工作要如何展开,如何向学生们解释这种改动,学生们又能否接受。   “我觉得可能带来很多麻烦,也给我们老师‘教’和小朋友‘学’带来很多困惑。我不是很赞同。”   目前,我国规范汉字的标准字形采用的是1965年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文化部联合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据媒体报道,由于历史原因,这套印刷宋体字形总体上统一,局部仍有不一致的地方。20日,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司司长李宇明在接受长江日报电话采访时强调,微调不会对百姓生活造成多大影响,主要是针对印刷规范而言。然而,殷慧提到一个不得不正视的问题:目前一至三年级的小学课本均采用楷体印刷,到了四年级开始是宋体印刷。这就意味着,习惯了“亲”字写法的小学生们,三年后要尝试习惯另外一套“木”字底的写法。   作为老师,定要花不少唇舌解释这其中的原由,但殷慧觉得确实很难解释,至少她现在还想不出很好的办法。“本身小朋友要学很多方方面面的知识,接受很多了,现在还要花很长时间去解释这个东西,老实说一年级小朋友听这些也似懂非懂,听不明白,那么到时候他到底写哪一种?”另外,她认为,小学生们学的是楷体,但是一些工具书、课外读物用的是宋体,现在改动的又是一些常用字,“很容易造成混乱”。    字形调整缺乏民意基础、学界难觅支持之声   自教育部发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以来,44个汉字的“整形”就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对声。据一些门户网站进行的民调显示,反对汉字整形的网友占了绝大多数,一般都在80%以上。与此同时,众多媒体也刊发了解读文章和评论,或质疑汉字“整形”的程序正义,或从社会成本的角度探讨“整形”是否有必要。由此可见,汉字“整形”的民意基础显得十分不足。   两天以来,记者尝试联系了北京和上海的近十位专家学者。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的王平和张再兴教授,均表示对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没法做出什么评价;研制工作组专家、河北大学文学院教授陈双新向记者表示稍后再联系,但截至节目开始,其手机一直无法接通;除此之外,大部分学者都表示了明确的反对。只有一位出版社的编审,对汉字“整形”表示了谨慎的支持。   如果说研制工作组专家和网友的意见大相径庭还可以理解,那么,汉字“整形”在学界也难觅支持之声,就不能不让人产生疑惑:这个耗时8年,在研制过程中曾先后召开学术会、审议会、征求意见会等大型会议80余次,参与讨论的海内外专家学者3000多人次,前后修改90余稿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其权威性究竟如何呢?(新民网记者黄珏)    专家学者简介:    钱乃荣 :上海大学语言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上海语文学会副会长,上海语言研究中心副主任。主编教材有:《现代汉语》、《汉语语言学》。发表有《论语言的多样性和“规范化”》等100余篇学术论文。    周俊生 :资深媒体人士,评论员。著有多种财经著作外,另有语言习得文章发于《中国语文》等报刊,并出版有《词语评改800例》、《常用词语误用评改词典》等书,其个人博客上开设的“词林纠错”专栏广有影响。    殷慧 :上海师范专科学校附属小学语文教师、区青年学科带头人    下一页:《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背景知识词条 [[page]]    《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背景知识词条   1.字集:按照一定原则选出的一定数量汉字的集合。比如1988年1月,国家语委和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就是一个一般社会领域最常用汉字的字集。   2.字量:文字的数量,一般指某一特定范围使用到的汉字的数量。比如1988年3月,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字量是7000个。《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的总字量为8300个。   3.字形:汉字的外形,即单个汉字在空间展现出来的形貌。比如“王”由三横一竖组成。   4.字级:一定数量的汉字集合内部,依据某原则而分出的若干具有层级性关系的汉字集合。比如,1988年1月,国家语委和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字3500个,其中又分为两个字级:前面2500个是常用字,后面1000个是次常用字。《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分为一级字、二级字、三级字3个字级。   5.字用:汉字在书面作品中使用的情况。确定字用依据的是汉字具体的使用职能。记录同一个词的不同字形可算同一个字(比如说“泪”和“涙”是同一个字);记录不同词的相同字形则可算不同的字(比如“体”,古代读bèn,表示愚笨;现代读tǐ,表示身体,二者虽然形体相同但可算两个字)。   6.字样:《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文件中所使用的“字样”是指汉字的外部样态。凡是汉字中的线条、图素、笔画在数量、交接方式、位相或体式等方面具有差异,也就是不能同比例重合的字,都属于不同的字样。比如说“泪”和“涙”是两个字样,因为它们的外在形态不同,但字用没有区别,因为它们的职能相同,都是记录汉语中“眼泪”这个词。再比如,“户-户-戶-户-户”五个形体也是5个不同的字样,只是其间的差别主要由于字体风格形成。总之,“字样”描述的是每个字的外形。   7.字频:汉字的出现频率,即某个汉字在一定语料中使用(出现)的次数与样本总字数的比率。比如在一个一万字的文本中,“的”字一共出现过415次,那么“的”字在该文本中的字频便是4.15%(415÷10000×100%=4.15%)。   8.字序:汉字在辞书和各种索引中的排列顺序。汉字的字序主要有音序和形序。比如“天、地、人”三字,按形序(笔画序)排列应该是“人(2画)、天(4画)、地(6画)”,按音序排列应该是“地(di)、人(ren)、天(tian)”。几个字笔画相同时,则依照笔顺的先后顺序排列(笔顺的先后顺序是横1、竖2、撇3、点4、折5),如“文、王、队、日、午”五个字全是四画,起笔分别为点、横、折、竖、撇,依照笔顺则应排列为“王、日、午、文、队”。   9.类推简化:某个字形简化了,当这个字作为其他字的构件时如果也可以跟着简化,就形成类推简化。《简化字总表》规定其第二表中的132个简化字和12个简化偏旁,可以类推简化。比如“嚴、龍”简作“严、龙”,“儼、壟”可以类推简化作“俨、垄”;“車”简作“车”,则以“車”为偏旁的“軌、軍、庫、載”可以类推简化为“轨、军、库、载”。   10.有限类推:类推简化限定在一定范围内。《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实行的就是有限类推,即凡收进字表的字如其字形是繁体,都依据《简化字总表》规定的原则而类推简化。而字表以外的字,不管其形体是否含有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形,都不再类推简化。比如“驦、驌、鸘、鷫”四字收进了字表,依据类推简化原则,将们分别简化为“骦、骕、鹴、鹔”。与其相对的说法是“无限类推”,也就是某个字不管其现在是否使用,只要其形体含有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形,都类推简化。比如“驡”现在基本不用,但因为“龍”简化作“龙”、“馬”简作“马”,于是把“驡”类推简作“龙+马”。无限类推学术界不赞成,主管部门也已明确否定。   11.异体字:“异体字”是与“正体字”相对的概念。音义和使用功能相同而字形不同于正体字的汉字。例如,“峰-峯”、“凳-櫈”、“朵-朶”、“泪-涙”等字组中,后者皆为前者的异体字。严格意义上的异体字,其职能不由正体字承担,是汉字的冗余,给记忆带来负担,所以有必要限制其使用。   12.宋体字形:宋代刻版印书通行的字体。结构方正匀称,横细直粗,便于刻版,阅读醒目,是16世纪以来汉字的主要印刷体。当前出版物上的常用字体,除宋体外(如:小),还有仿宋体(小)、楷体(小)、黑体(小)等。   13.《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新中国第一个汉字规范,1956年2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该表内列810组字,每组最少2个字,最多6个字,共1865字。根据从简从俗的原则,从中选出810个作为正体,淘汰了1055个异体字。比如“橹—艪艣樐”为一组具有正字与异体字关系的字,该表将“橹”定为正字,“艪艣樐”是淘汰的异体字。该表发布后,不仅精简了汉字的字数,而且有效地遏制了汉字使用中的字体混乱现象。   14.《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55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进行汉字字模标准化工作,以统一印刷字体和手写正楷体的笔画结构,精简偏旁部件的种类,确定汉字的标准字形,并把它作为书写的规范和设计印刷、打字字模的标准,以利学习和使用。1956年9月,标准字形研究组编成了《标准字形方案(草案)》,1957年对该草案进行修改并更名为《汉字字形整理方案(草案)》,1959年初步定稿;1960年5月,在前表的基础上又编成《通用汉字字形表草案》;1962年3月,文化部决定把整理字形的工作确定在印刷通用汉字的范围内,并改名为《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整理字形的原则是:①宋体楷化;②字形结构和笔势尽量服从横写的需要;③折笔尽量改为直笔;④连结个别笔画结构;⑤精简偏旁的数量;⑥按读音分化原有部件。1964年5月,字形整理组拟出《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年发布实施。收印刷通用汉字6196个,并给每个汉字规定了笔画数、结构和笔顺。经过对字形的调整和美化,进一步取得了宋体字笔形的一致,使字形更趋于规律性、系统性。   15.《简化字总表》:1956年1月,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3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总表》分成三个表。第一表所收的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这些字的繁体一般都不用作别的字的偏旁。个别能作别的字的偏旁,也不依简化字简化。如“習”简化作“习”,但“褶”不简化作“衤+习”。第二表所收的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所收的是应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1986年10月,国家语委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布了《简化字总表》,并作了个别调整。调整后的《总表》,实收简化字2235个。   16.《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1月26日,国家语委、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目的是为了适应语文教学及其他方面的需要。字表分常用字(2500字)和次常用字(1000字)两个部分。选字原则是:①根据汉字的使用频率,选取使用频率高的字;②在使用频率相同的情况下,选取学科分布广、使用度高的字;③根据汉字的构字能力和构词能力,选取构字能力和构词能力强的字;④根据汉字的实际使用(语义功能)情况斟酌取舍。其后,国家教委颁布的基础教育教学大纲规定基础教育阶段的识字量为3500字,完全等同于本字表。   17.《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1988年3月25日发布。共收7000字,包括《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的3500字。本表的制订,主要依据1965年颁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根据实际需要,删去《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中的50字,增收854字。同时,本表依据《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确定的字形标准,规定了汉字的字形结构、笔画数和笔顺。其后,印刷通用汉字字形即以此表为准。   18.语料库:应用计算机技术存储语言材料的总汇。语料范围可以是综合的,也可以是专项的,如国家语委“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收1919-2002年的语料9100万汉字)。语料库的容量大小和编制体例可根据需要设计,内容也可以及时更新补充。   19.《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GB13000.1字符集是指国家标准汉字编码字符集,共20902个汉字。《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由国家语委1999年10月1日发布、2000年1月1日实施,编号为GF3003-1999。它是按笔画排序的汉字字序规范,主要用于汉字的信息处理、排序检索、辞书编纂等方面。   20.历史通用字形:即在历史上已经通行的汉字。一般指《康熙字典》之后、特别是《中华大字典》(1915年)之后的字形。使用历史通用字形的原则:字形要有历史上使用过的依据;有多个字形可以采用时,要尽量选取通行度高、易于识别的字形。这个概念主要针对这种情况:如果文章中需要使用非常生僻的字,要使用历史上已经通行的字形,不要生造新字或乱改字形(包括类推简化),以免增加汉字的繁复程度。比如“壣”“蘹”未收入字表,如果写作时确需使用,则不能将其简化为“土+联”“艹+怀”,也不能写成其他新造形体,而要使用古书中所使用的原字形。 [全文]
    沪专家学者:汉字整形的理由缺乏说服力
  • "圆桌论坛"聚焦门诊预约 医患双方建议设公共平台

    来源:新民网记者:杨扬2009-08-17 21:13
    首期"圆桌论坛"聚焦门诊预约新规制作:陈梦迪 新民网首期“圆桌论坛”网络直播现场 嘉宾讨论   【新民网·独家报道】卫生部出台《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十多天来,“实名制免费门诊预约”成为了网络热词。8月17日,新民网推出首期“圆桌论坛”网络直播节目,三级医院门诊负责人、卫生法律专家及市民代表围绕“门诊预约能否解决看病难”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关键词1:预约   试点1年候诊时间缩短108.25分钟就诊时间延长4.65分钟   征求意见稿要求从今年10月起,三级医院全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要制订服务标准引导患者通过预约挂号就诊,逐步提高预约挂号占门诊挂号尤其是专家门诊号的比例。   预约挂号在上海并不是新鲜事,自去年开始,全市72家二甲以上医院都已设立便民中心,提供门诊预约挂号服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目前已将门诊预约的范围从专家门诊扩展到了普通门诊,其在泌尿外科的试点已初见成效。仁济医院门诊部副主任王晓燕在直播现场介绍,此举是为解决医院场地有限、患者候诊时间过长的问题。   “仁济医院门急诊面积1.9万平方米,其中东院年门急诊量就有168万人次,折合每平方米要应对88.42个病人,太挤了!”王晓燕说,泌尿外科是候诊条件较好的相对独立诊区,但也只有30个候诊椅,普通门诊接待室也仅有3个,按照目前平均每天接待250个病人的量,仍感吃力。   自去年8月开始,仁济医院先在泌尿外科试点分时段免费预约制度,采用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两种方式,由专人负责接听来电,并结合后付费系统,省去了挂号排队和候诊时间。   据仁济医院统计,未采用预约制度前,病人就诊在医院总时长为143.6分钟,但与医生面对面沟通、就诊的时间只有短短的6.7分钟。而实施门诊预约后,至去年底,泌尿外科病人在医院的总时长缩短至35.35分钟,而实际就诊时间延长至11.35分钟。去年年底,仁济医院泌尿外科的预约率占所有门诊的40%,目前这一数字已接近60%。   王晓燕表示,门诊预约确能带给需要长期复诊的病人不少便利,尤其是中老年患者,第一次就诊后,即可在现场预约点约好下一次就诊的时间。   关键词2:实名制   就医习惯阻碍实名预约推广专家肯定实名制可遏制黄牛   “但病患对预约的知晓度、接受度不够,这是目前的一大阻力。”对于王晓燕的说法,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门诊部主任杨骅表示赞同。据他介绍,目前长海医院已通过现场预约方式开展专家门诊预约,但预约率仅占整个专家门诊预约量的10%-20%,“主要是因为病患的就医习惯一时难改,网络等硬件跟不上也是一个因素”。   记者了解到,和长海医院、仁济医院一样,沪上已有多家三级医院采取了实名制预约方式。据杨骅介绍,在长海医院预约专家门诊,必须凭就诊卡或医保卡,如果没有相应证件则不能挂号。   王晓燕道出了医院的困惑:“中国人重名的很多,本地居民使用医保卡,有唯一性,但外地患者就很难保证唯一性了。”院方遇到的另一问题是,不少患者不愿出示身份证件,凭证看病的习惯尚未养成。   不过,市律协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市卫生法律研究组组长黄宜辰对此表示了乐观。“任何新生事物都要给老百姓接受的过程,”黄宜辰呼吁医患双方配合,因为“实名制预约对限制黄牛‘炒号’能起到一定制约作用。”   关键词3:免费   中介机构受重创部分三级医院已中止预约挂号合作   专家门诊预约在上海已实施多年,除部分医院可通过本院电话或网站免费预约外,大多数三级医院均是与社会企业合作开展预约挂号收费服务。作为专业中介机构的预约网站通过办理年卡、或按次收费方式提供预约挂号服务,平均每次收费20至30元。   医生在线的总经理马健表示,互联网使自助预约成为可能,并将成为发展趋势。其网站利用自主开发的平台,与沪上多家医院合作,目前16个专职客服人员负责门诊预约,却也只能满足1/3网友的需求,其中外地患者占了较大比例。   “医生在线有一套电话服务系统和网络预约系统,并掌握许多医院的专家资源,电话系统可保证大多数电话都能打进,预约成功后通过手机短信将时间、外地来沪就医线路等信息发给网友。”马健说,“现在医院免费预约,预约费用省下了,但能否顺利预约到数量有限的专家呢?”   新规出台后,医生在线、助医网等网站的门诊预约业务受重创,长海医院、瑞金医院等三级医院都已中止了与中介机构的预约挂号合作。马健表示,10月以后,或许只能取消预约业务了,现在使用的平台可以考虑租借给医院。   医院:建立预约挂号平台投入巨大“预约号排长队”难避免   要提高预约挂号率,又不得与中介合作,每个三级医院就得自行建立一个预约挂号平台。   杨骅说,医院建一套局域网系统,前期的硬件投入大约需要200万元,这还不包括后期维护。“最头痛的还是大量人力的投入,”杨骅介绍,长海医院上周做了一份千人问卷调查,90%受访者表示愿意尝试预约挂号,40%说倾向于现场挂号。“目前长海医院的日门诊量为8000人次,预计起码有一半会集中到预约平台,即使平均3、4分钟约一个,投入的人力成本也相当可观。”   如果硬件跟不上,杨骅认为,挂号排长队确实能得到缓解,而“预约号排长队”却在所难免。   王晓燕提出,即使有条件的三级医院都建立了自己的预约平台,但由于“各自为政”、医疗资源无法共享,反倒给患者带来了不便。   患者:免费门诊预约不被看好医疗资源仍稀缺   就门诊预约制度,新民网今日进行了一次街访,多数受访者并不看好这一新规,认为此举并不能有效缓解“看病难”,对于患者来说,医疗资源依然稀缺。   一些受访者建议三级医院的专家定期深入社区,真正给百姓提供便利和实惠。   而在直播现场,市民代表马晓鹰还从亲戚朋友的经历中发现了更多的问题。“老人使用电话和网络都不方便,他们宁愿亲自到医院去排队等候。不少外地人来上海看病,除了要花钱住宿,通常还会到医院彻夜排队,如果预约优先的话,对这些外地患者就显得不公平。”   建议:政府牵头建立公共预约平台   经过近一小时的讨论,参与本期“圆桌论坛”的嘉宾一直认为,应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医疗、医保机构,整合全市大医院专家门诊信息,建立统一的网上公共预约平台。也可由政府出资、第三方机构运作。   然而,也有网友对此建议提出了异议,马健也提出,取消市场化竞争机制后,公共预约平台的服务质量将难以保证。“这个平台完全是公益性质,恐怕员工很难有热情为患者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马健说,免费预约还容易导致更多人涌向三甲医院,使得有限的专家资源更加紧俏,形成恶性循环。   黄宜辰指出,失去经济手段制约的另一个弊端是,爽约的患者会越来越多。   仍有问题悬而未决:   1、预约优先还是窗口优先?   大量彻夜排队的外地病人不知道如何预约,要不要让他们优先就诊?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下一步还会放大预约比例,窗口病人怎么办?   2、小病是否一定要预约?   免费门诊预约普及后,大病、小病都采用预约方式,那么小病预约会不会浪费医疗资源?   3、爽约怎么办?   如果院方爽约,专家突然有事停诊,病人权益如何保障?据悉,长海医院免费预约挂号的爽约率占到40%-50%,如何制约患者爽约?(新民网记者杨扬)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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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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