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办法:
初选名单产生:上海市各区县公安分局、派出所推荐优秀社区民警
推荐名单产生与公示:初选名单将交由评委会进行初评,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参选标准的候选人将予以剔除。推荐名单正式确认后将进行媒体公示。
独家网络票选平台:新民网作为本次活动的网上独家票选平台,以评委会推荐名单为基础,为网民提供投票渠道:www.xinmin.cn/shequminjing。
每位候选人投票通道开启周期:自开启之日起共计30日。
例如: 2月12日开通网上投票通道的1号候选人,其网上投票截止日期为3月13日。
评委会终评:
评委会将参考新民网网民票选数据,并综合各候选人整体工作表现及素质进行最后评定,确定各奖项得主。
奖项设置:1. “2009我最喜欢的社区民警” 1名
2. “2009最具人气的社区民警”1名
3. “2009我喜欢的社区民警” 17名(拟)
评委会构成:
华炜 市公安局宣传处副处长及各区公安分局主管领导
裘正义 《新民晚报》副总编辑
顾 龙 《新民晚报社区版》社长、主编
季 方 《新民晚报社区版》副主编
评选标准
2009我最喜欢的社区民警1名:
评委会意见占此奖项评选结果的70%
新民网评选页面www.xinmin.cn/shequminjing得票数占此奖项评选结果的30%
2009最具人气的社区民警 1名:
新民网评选页面www.xinmin.cn/shequminjing得票数占此奖项评选结果的70%
评委会意见占此奖项评选结果的30%
2009我喜欢的社区民警17名(拟):
评委会参考新民网评选页面www.xinmin.cn/shequminjing得票数并综合各候选人整体工作表现及素质进行最后评定。
备注: 4月16日后各分局推荐的候选人,需经评委会特别批准,方可参与“2009我喜欢的社区民警”奖项的评选。
参与者荣誉
“参与者”定义:包括参与投票及评论的所有社区居民、新民网网友。
新民网将挑选3名持突出观点的社区居民或网友,届时参加此次评选活动之表彰大会,并代表参与者发言,赠送2010年全年《新民晚报》的免费赠阅。其还有机会做客新民网演播室,与喜爱的社区民警面对面。
其他事项
1) 如果用户发表的内容有涉及违法内容,活动主办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前提下删除内容,并保留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2) “2009我最喜欢的社区民警评选”中严禁作弊行为。如果用户在活动过程中发现作弊行为或使用其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参加活动,活动主办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前提下取消该候选人的评奖资格。
3) 活动主办方不对因网络传输原因而导致参加者提交的信息错误或延误承担任何责任。
4)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活动主办方拥有取消本次活动的权利。
表彰大会
2009年5月26日(拟),由《新民晚报社区版》和新民网联合举办,新民网将对此进行网络直播。具体活动策划和现场执行由《新民晚报社区版》及新民网全程跟踪报道,市公安局及各公安分局、新民晚报系相关领导将到场颁奖。
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网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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