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餐饮卫生等市场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春节快到了,市民们又开始忙着购买年货,准备年夜饭。“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吃什么,心中无数”,一位代表带来了流行在市民中的顺口溜。随着毒粉丝、毒大米、寄生虫福寿螺、苏丹红咸鸭蛋等一系列问题被媒体披露,老百姓越来越犯难:究竟到哪里可以吃顿放心的年夜饭?
代表、委员们说,上海常住人口已经超过1600万,平均日消费猪肉1000吨、鲜奶800吨、水产品800吨、蔬菜6000多吨,近70%靠外地供应。食品自给率低、对外依赖度高的特点,决定了食品质量的源头控制力薄弱,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十分巨大。要补上法规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让市民吃啥不再“心中无数”。
食品安全尽快立法
谈武康代表说,目前,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分散于食品卫生、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如《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但这些法律法规或是制定时间过长,或是法规之间内容不相配套,漏洞、重叠时有发生,有些还存在着部门利益的痕迹,既不能涵盖食品安全的全部内容,更不能满足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诉求。本市虽也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包括《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等,来保证食品安全,但仍不够健全。
他建议,在国家短期内无法出台系统性的食品安全法的情况下,本市尽快对食品安全进行立法。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王龙兴委员说,2005年,上海在全国首创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明确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监局、农委、工商局等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但由于缺乏法规支撑,新体制停留在鼓励和倡导阶段,各部门履职过程中也易产生争议和弊端。
朱邦贤委员认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涉及卫生、质监、商检等多个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议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对这些部门拥有的检测资源作一次摸底调查,充分挖掘、合理调配现有资源,促进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让不法分子无处可逃
杨伟健委员说,本市中小饭店数量众多,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重点之一。建议进一步健全监管队伍,监管要到位,不留空白和死角,特别要加强对数量众多的中小饭店餐馆的监管。由于中小饭店和社会餐馆的采购渠道大多数是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监控,定期发布监控报告;健全食品采购登记备案制度,明确规定各类餐馆必须有进货索证、质量验收制度。赵国雄委员认为,一旦发现市场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要严厉处罚,并彻查来源,将生产厂商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建立“食品卫生每日抽查”公布栏,将检查结果通过媒体公布。
彭镇秋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可以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种商品不法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情况,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同时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工作,让不法分子无处可逃。
应建立权威信息发布机制
盛耀祖代表说,2006年中国民生指数显示,最受公众关注的是食品安全问题,82%的人“谈食色变”。
沈建华委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权威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他说,相当一部分媒体关于食品问题的报道不准确、动不动就给食物扣上“有毒”“致癌”的帽子,给公众造成了误导。2005年,香港发现有些鳗鱼、淡水鱼含有可能致癌的化学物孔雀石绿。特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及时发布“风险简讯”,根据现有的科学资料和最新的食物监察结果,客观介绍孔雀石绿,并说明这种化学物对公众健康的风险,对业界和消费者提出建议。这值得我们借鉴。
夏希纳代表说,买菜、吃肉、烧饭、喝水,这些事情天天都要做,可是真要去了解食品的安全标准,却得费尽周折。有时候甚至连这些标准出自哪个部门都得找上半天,而且有些标准和标识根本不完善,这也增加了公众识别防范的难度。建议在上海的知名网站或者媒体上开辟生活安全必需品查询信息平台,将与生活必需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标识、规范集中在一个平台上,并进行分类,供公众查询检索,信息还必须保持动态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