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颁布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
2012-06-08 11:05
来源:新民网
新民网编辑:王玲
为深入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法》,推动本市食品安全工作,《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于2009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首部地方实施办法,2011年获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十大最佳事例”。同时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实施办法》要求加强投诉举报资源整合,在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31”,成为第一个实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一号通”的城市,受到了上海市民普遍欢迎,并获得国务院食安办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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