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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民晚报]深圳:最低工资涨了,实际收入却不多

    来源:新民晚报2010-07-05 16:01
       近期来,各地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记者在深圳调查发现 最低工资涨了,实际收入却不多   【新民晚报·推荐】中国各省市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各地上调密度之高、幅度之大,媒体为之叫好,低收入阶层也看到收入增加的希望。   在“花钱容易挣钱难”的现实面前,不少人把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解读为涨工资、增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的收入是否能够有所增加?   本报记者近日就此走访深圳一些企业的外来工,“叫好不叫座”是普遍反映。在多数人看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好事,但一些企业规避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却令人失望。    调整“一体化”是重点   其他省市陆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深圳究竟涨多少?   多年来,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形成一个“惯例”:调整时间较晚,但幅度往往后来居上,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7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打响城市一体化头炮的,就是最低工资标准全市统一为1100元/月。与广州、杭州持平,比上海的1120元/月要低。迟来的深圳新标准,并没能再次领跑全国。   “深圳此次调整的重点是特区内外一体化。”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王敏的解释是,在产业结构、劳动用工、城市管理等方面,过去关内外有差异,最低工资标准亦不同。今年深圳首次实施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希望相关劳动密集型企业能够以此次为契机,通过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小步推进”,这是深圳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采取的方式。充分考虑特区内外的均衡,尤其是特区外的承受能力,最终在1243元-869元这个区间敲定了1100元/月这一标准。   最低工资看上去很美   记者在关外一家电子厂采访一些员工,最低工资涨了收入会否“水涨船高”?员工的情绪低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企业总会想出各种办法,化最低工资上涨于无形。”   最低工资标准成为最高工资标准,是最常见的一招。基本工资加“自愿”加班,这是代工企业普遍执行的工资模式。基本工资高,加班就少;基本工资低,加班就多。结果自然是最低工资涨了,实际拿到手的钱却不见明显增加。   “为何涨底薪、加班时间的长短在工资整体水平上体现不出来?”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解释,大多数工厂以计件支付工人工资,同一个型号的产品,可以说成是不同型号,支付的薪水也就不一样,工厂的自主权很大。   刘开明收集了珠三角、长三角等23个城市、210家出口工厂2008年和2009年两年的劳资统计数据。统计显示,这些企业平均月工资为1145.55元,工人每天平均工作10.67小时,每周工作66.41小时,每月加班120.9小时。国有单位职工法定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每年工作不超过2000个小时。外来工工作量正好翻一番,等于一年干了两年的活,收入却不到国有单位职工的一半。   企业规避最低工资标准的招数还有不少,如以食宿费、福利费充抵工资等。深圳已注意到这些问题,将采取多项举措,保障劳务工权益。针对有企业不按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员工待遇,或将最低工资当作员工全部工资发放及减低标准缴纳社保等行为,王敏承诺,劳动部门将严查。   最低工资标准不算高   就算最低工资标准能落实到实处,不少外来工仍对上调幅度失望。   “有点低,还以为至少能涨到1200元呢。”在一家电子大厦当保安的小朱说,广州、杭州等地都已经是每月1100元了,老家也涨到每月900元,而且吃住的花费还不到深圳的二分之一。   最低工资究竟多少合适?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特意做了调查,七成受访者的答案是每月1500元到2000元之间。   三成受访者的基本工资等于最低工资标准,四成多是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只有14.7%,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有13.3%。   生活费、房租费、交通和通信费,是每月主要支出。逾四成调查对象认为,工资收入水平远远不能满足支出需要。   有深圳市人大代表认为,每月11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太低。2005年到2009年间,深圳最低工资占平均工资比重徘徊在26%,最低工资占人均GDP的比重约为13%,国际上这两项数据的平均水平分别为50%及58%。   “相对于深圳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这一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幅度并不算高。”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教授高兴民也认为,提高到1500元不过分。深圳GDP很高,税收不少,企业利润也有了增长。要让劳动者分享到发展的成果,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他们才会心甘情愿为城市的发展出力。   高兴民等专家的共识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只是基本。要提高劳动者收入,有两点很重要。一是建立劳资双方协商机制。政府应力推建立劳资双方协商机制,提高劳动群体的谈判地位,让劳资双方在相互平衡和制约中获得双赢。二是赋予劳务工“市民待遇”,在工作报酬、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到应有的公平待遇。   据悉,深圳已经有所行动。今年劳动部门特别充实了劳资关系协调委员会,要求这个协调委员会一直设立到街道一级,以便推动劳资双方更好地协调关系。 [全文]
  • [新民晚报]多位专家提出——加快企业发展转型是收入增长关键

    来源:新民晚报2010-07-03 10:43
       多位专家提出——加快企业发展转型是收入增长关键   【新民晚报•推荐】工资过高会削弱企业竞争力,工资太低则与体面劳动方向相悖,如何找到两者平衡点,堪称可比肩诺奖水平的难题。   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已经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全社会热切关注的一个问题。最近本报连续刊登系列报道,关注企业职工的收入增长问题,引起社会各界较大反响。多位专家学者提出:要通过集体协商,使工资公平、合理地增长,才能让一线职工实现体面劳动,其中的关键是加快企业发展转型。    合理报酬应该兼顾三方面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本市某一区域的道路卫生状况一直较差,尽管环卫工人每天的清扫次数都符合规定,但似乎总是扫不干净。上级领导调查后发现,这里的环卫工工资特别低,员工“出工不出力”。于是,环卫部门经过研究,增加了一线清扫工的工资。很快,这一区域的环境面貌有了改观。   “工资过低,或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将严重影响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上海财经大学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沈志义教授说,公平、合理的报酬是劳动者体面劳动的重要一环。他介绍说,工资的组成可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企业共享部分。而合理的劳动报酬与社会平均工资、行业工资水平和企业约定三方面密不可分。   上面这个故事中,环卫工人的工资肯定是低于行业工资水平的,而且在绩效工资方面没有体现。在收入分配中,绩效工资是重要的激励因素,能体现出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企业给员工的工资过低,除了影响效率外,还容易引发员工队伍不稳定,引起人员频繁流动。   本报6月8日报道的杨浦区总工会通过街道(镇)行业工会,探索在《集体合同》中推广“工资共享机制”,保持职工收入与企业利润同步增长,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那么,企业会不会瞒报做低利润而逃避“与职工共享”?沈志义认为从制度层面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企业本身受到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监管,做假账的违法成本很高。    劳动定额应由科学测算而定   然而,有些企业把基本工资定得过低,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比例过大,也不合理。在这些企业,员工只能通过长时间加班才能拿到行业中等水平的工资。市政协委员、市建交委工会主席周炜认为,工资增长的前提必须考虑到劳动定额问题。劳动定额是一个基础,政府以什么来确定最低工资?企业以什么来确定职工的基本工资?都应该确定一个合理的劳动定额。   目前,劳动定额由企业方自行决定是个普遍现象。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谈育明告诉记者,拿计件工资的,每生产一个产品,计件工资是多少,老板说了算;拿计时工资的,8小时内应该生产多少产品,老板说了算。以至于有的小企业,最低工资上升一次,劳动定额就增码一次。由于利益驱动,由企业单方面制定的劳动定额往往偏高。偏高的劳动定额直接导致职工工资水平起点偏低。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认为,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劳动定额的做法对劳动者来说有失公平合理,应该通过科学测算,以大部分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为标准,并以集体协商形式决定劳动定额标准。    找到企业发展和工资增长平衡点   工资不断增长,会不会因增加成本而削弱企业的竞争力?会不会导致劳动密集型企业无法承受而离去?   最近,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传媒学教授鲍威尔的一个观点被广为传播。他认为,这里存在一个两难的选择:工资过高会削弱企业的成本优势,工资太低则与体面劳动尊严生活的方向相悖,而找到两者平衡点,堪称一个“可比肩诺贝尔奖水平的难题”。而近来国内不少经济学家大声疾呼:企业如果把业绩始终建立在员工超负荷且丧失尊严的劳动上,企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也将渐渐消失,发展是不可持续的。   沈志义认为,建立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将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逼得粗放型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加速企业转型;另一方面,不适合在这里生存的企业转移到其他地方,也是正常的经济规律。最近,富士康将大部分产能迁到了河南和河北,微软也将部分工厂迁到了越南。从整体来说,企业的社会流动并非坏事。   要让职工工资不断增长,最重要的还是要让企业得到发展。政府应当大力扶持企业,给他们最大的发展空间,通过政策引导,支持自主创新。同时,要尽可能做到信息对称,工商、税务、人保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多为企业服务。   周炜提出,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不是单单增加工资收入,而是要确定一个执政理念,确定一个分配原则,就是国民收入怎样向民众倾斜,特别是向一线劳动者倾斜。   本报记者邵宁鲁哲 [全文]
  • [新民晚报]欠薪保障金可垫付拖欠工资

    来源:新民晚报2010-06-30 11:19
       欠薪保障金可垫付拖欠工资   市劳动保障部门答复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时透露——   【新民晚报•推荐】劳动者被欠薪,如何防范打赢了官司还是拿不到钱?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局对市人大代表章思广的书面意见答复中获悉,1999年,本市开始设立欠薪保障金制度,10年来,“欠薪保障金”的保障范围、支付标准、执行方式都发生了不少变化,市高院和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最新会议纪要将有效保障劳动者权益,解决欠薪保障金的垫付和追偿等问题。   1999年,本市设立了欠薪保障金制度,当时仅限于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的小企业。2007年6月,为完善欠薪保障制度,市政府制订发布《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72号令),欠薪保障金制度的变化表现为——   ◆适用范围从300人以下企业扩展到本市所有企业;   ◆改原来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征收为按最低工资标准征收;   ◆垫付范围调整为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由原清算组织、法院提出申请改为由劳动者个人提出申请。   此外,72号令还规定了本市企业均应缴纳欠薪保障费,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市劳动保障局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今年,市高院与市劳动保障局达成关于小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及社保案件执行等问题的会议纪要,为法院解决欠薪纠纷提供了部分资金保障,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企业破产无法支付拖欠的工资,就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动用“欠薪保障基金”实施欠薪垫付,缓解劳动者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困境。   “劳动者维权也要有风险意识,被拖欠工资时间越长,维权的风险就越高。”章思广代表多年从事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他发现,一些劳动者被拖欠工资竟达1年之久,即便打赢了维权官司,依照规定最多也只能得到6个月补偿。“今后,一旦被拖欠工资3个月,劳动者就要意识到,是该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尽快解决问题了。”章思广说。本报记者姚丽萍 [全文]
  • [新民晚报]职工收入增长

    来源:新民晚报2010-06-23 13:17
       (关注职工收入增长之五)谈什么、怎么谈、谁来谈——   【新民晚报•推荐】“某某企业的员工昨天每人签了一份集体合同……”最近,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谈育明在听广播时,听到这么一句,不禁感慨:我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已十多年,但在现实中,许多人并不清楚“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为何物。“协商什么”、“怎么协商”,在认识上、操作中都存在问题。    谈了一上午,一条没保留   一家外资企业工会和资方协商一线员工的工资福利。资方请来了律师。工会一方把事先准备好的合同文本递上来。对方一看,指着“企业实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这条说,这个《劳动法》里已有规定,法律本来就应该遵守的,没必要再列出来。工会一方觉得有道理,同意把这条删去。接下来几条,也因为同样的理由被删掉了。直到最后一条“职工工资福利在原来基础上增长5%”,对方问:“这个有法律依据吗?”“没有法律依据。”工会一方答。“没有法律依据就不要写进集体合同。”律师说。   参加协商的谈育明说,谈了一上午,集体合同里的条款逐条被否定,最后一条也不剩。   谈育明说,一些企业和这家外企一样,对协商的理解有偏差。法律规定是底线,处理的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而集体协商处理的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企业不按时发放工资、超时加班,这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得到解决。员工提出提高现有工资水平、福利待遇,这属于利益争议。争议的内容在劳动法律规定的基准之上。比如现行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20元,企业发给职工的工资已经高于1120元,它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企业内工资差距达10倍甚至几十倍。职工觉得不合理。这就需要协商。    就是“不肯谈”,拿他没办法   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一次把“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写进法律。《劳动合同法》一共98条,其中涉及集体协商的有12条。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法律规定得很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九大类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这说明职工有知情权、话语权,而且要通过平等协商确定。”谈育明说。   但一些企业本来是“老板说了算”,现在工会“插一脚”,要“集体协商”,老板心中不高兴,就是不跟职工“协商”。一些基层工会反映,法律规定了“应当”平等协商,但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拒不集体协商、不签集体合同“应当”受什么样的处罚。没有规定罚则,法律也就成了“没牙的老虎”。    工会主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谁来协商,工会当仁不让是职工最合适的代表。但在一些非公企业,工会组建有难度。一名基层工会干部到一家非公企业帮助和指导组建工会,结果企业老板说,我们员工不要组建工会。为了验证自己的说法,他冲着正在干活的工人们喊了一声:谁要参加工会,啊?结果没有一个人敢吱声。   而好不容易组建起来的工会,并不都能发挥作用。在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吃的是企业饭,也要看老板脸色行事。有些企业本来组建工会时就不乐意,现在又要平等协商,更不乐意。工会主席如果“多事”的话,甚至会影响个人的发展前途。为了保住“饭碗”,一些工会主席就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本报记者鲁哲 [全文]
  • [新民晚报]嘉定一家非公企业成立薪酬委员会

    来源:新民晚报2010-06-17 10:53
       从“告状”大户到模范企业的蜕变   嘉定一家非公企业成立薪酬委员会,决定员工薪资如何长——   【新民晚报•推荐】“我们车间的小张工作认真负责,这次申请晋升一级,工资增长6%”……前不久,上海南亚覆铜箔板有限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坐在一起讨论、审核员工的薪资调整。给谁加,加多少,由集体讨论后决定。    曾经习惯性“告状”   南亚覆铜箔板有限公司走过一段曲折的路。   南亚是家非公企业,创立于2000年。当初只有十多个人,到2007年已发展到拥有四五百名员工的中型企业了。企业快速发展,“后院”却经常“起火”:不断有职工到政府相关部门、工会“告状”,不是加班费少算了,就是夜班津贴没有给。“标的”只有几百块,但职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老总就必须到庭。公司董事长包秀银很郁闷:往仲裁庭一坐,自己的形象无疑就是“黑心”老板了。   有事情找政府,成了职工习惯性行为。一个职工“告状”成功,其他职工碰到问题时纷纷效仿。2006年下半年、2007年上半年,“告状”案子达到十来起。   包秀银很苦恼,于是找到企业所在地南翔镇政府和镇总工会。对方帮他分析“症结”所在。在他们推荐下,2008年初,南亚引进专职工会主席。公司成立人力资源部,配备4名工作人员,招退工、计算薪酬、员工培训都有专人负责。管理环节理顺了。漏算、错算工资现象少了。    三方沟通带来和谐   新工会主席冯世梅上任后,每个月开一次职工、工会和人力资源部门三方沟通会。职工有啥事情,及时反映。职工代表大会也开起来了,讨论的都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中夜班津贴怎么发放、高温费怎么发放、女职工享受哪些劳动保护、每年增加工资的最高最低幅度。从2008年开始,上访现象陆续减少直至消失。   不久前,工会和管理方协商后,又陆续推出三项惠顾员工的福利新政:除工作餐免费提供外,在公司食堂就餐的非工作餐由公司给员工50%的餐费补贴;公司按照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每人每月补贴50元到125元不等,员工和公司同比例出资,由公司代寄给员工父母;建立员工医疗互助专项基金,每人每月缴存5元,缴存满三个月后可根据工作年限按比例享受住院医疗保险不支付的部分,启动基金由工会注入。   工资集体协商时,劳资双方谈的是工资总额增长比例,但不是每个职工都按这个比例增长工资。工资加给谁了,大家不知道。于是今年年初,工会提出成立薪酬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有管理层的,也有普通职工代表。“一切都放在台面上谈,加薪加得明明白白,让大家心服口服。”冯世梅说。    企业发展良性循环   工资拿得明明白白,福利一年比一年好,职工培训有计划,职业发展有盼头,职工队伍也稳定了。过去一边排队招工、一边排队退工的现象不见了。今年4月,南亚被评为嘉定区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我们这里工人精神面貌很好。”冯世梅说。   同时,企业的发展也进入了良性循环。去年,南亚非但没有被金融危机击垮,反而逆势上扬。工厂三期2万多平方米厂房即将竣工,全进口的设备基本安装到位,投产进入倒计时。本报记者鲁哲 [全文]
  • [新民晚报]工资年年增长 工会深得人心

    来源:新民晚报2010-06-09 11:04
       关注职工收入增长之二 走访“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明芳汽车零件有限公司   【新民晚报·推荐】在一些非公企业中,员工流传这样一种说法:进公司3年便可算老员工,5年则算“骨灰级”,若是能在企业中待上10年以上,简直如恐龙般堪为奇迹。这样的说法尽管有些“戏说”的成分,但在不少企业中,沉重的压力等因素确实使不少员工只能通过频频跳槽的方式“减压”。   但位于闵行区的台资企业上海明芳汽车零件有限公司,超过半数员工工作5年以上,还有近两成员工因工作10年以上,已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记者从闵行区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明芳汽车零件有限公司获得了“2009年劳动关系和谐模范企业”的称号。   开公司同时成立工会   明芳公司1992在闵行莘庄打下第一根桩基,是上海最早的台资企业之一。当时的员工只有100人左右,台湾老板原先的目标是达到120人的规模。18年过后,该公司已拥有近千人的规模,年产值近5亿人民币。企业开办伊始,就在莘庄镇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了工会、党支部,这在沪上外资和台港澳投资企业中非常罕见。   伴随着企业成长的背后,有一大批忠实员工。记者走进机器声隆隆的厂房,迎面走来的一名操作工是个“80后”,今年正好30岁,已在这里工作9年了。   这名叫李存才的“蓝领”来自河南郑州,从当地的电子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入明芳公司。“我现在是2等技术士,随着技术水平提高、工龄增加,还能逐渐提级。”小李说,现在他每个月收入在2000元出头,年终还有分红、13个月的薪水、以及提案改善奖励等。“平时加班不多,即使有也都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公司,很正规。”   业余时间,小李还在参加电大学习,攻读大专文凭,公司对他学习很支持,尽量帮他调整工作时间,不影响他进修。“有空的时候,我喜欢打篮球,公司还组织了篮球比赛,放轻身心的同时还能和同事多交流,氛围挺好的。”   工资年年有增长   到底是什么原因,吸引这些原本流动性较高的制造业蓝领留在了这里?   电工张明华是上海人,1994年进公司,现在是4等技术士。他说:“工作时间长了,技术水平也逐渐提高,比较适应这里的工作,再跳槽成本高不值得。而且公司几乎年年加工资,工龄级别也逐年提高,收入随之增长,有奔头。”张明华刚进公司时的工资是每月400多元,现在已达到每月4000多元,去年还拿到9000元的年终分红。   公司财务部经理蔡祥熙介绍,就在今年4月,公司刚刚为所有员工增加了工资,平均增幅在11%左右,一线员工增幅最高,达到近15%。“去年下半年公司从金融危机的困难中熬了过来,利润超过预期目标,也要让员工一起分享成果。”蔡祥熙说。   十多年来,公司每年员工平均工资增长都在5%以上。去年金融危机时,公司准备降薪减员渡过难关,由工会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公司的降薪减员决定。然而,所有一线员工的薪水都没降,降的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薪水。   厚待员工赢得人心   在明芳公司公告栏上,记者看到许多照片。员工们三五成群,在旅游景点前留影,笑脸灿烂。原来,每年公司都要花几十万元组织员工分期分批到各地旅游,即使新进公司不到一年的员工也有机会享受,近的到东方绿舟一日游,远的到厦门、黄山等地。员工们在旅游中加深了解,释放工作压力。   明芳公司的工会不是“摆摆样子”的,公司每当出台和员工利益相关的重大决定前,必须先征询工会的意见,或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碰上困难,工会更是马上伸出援手。近几年来,公司先后有3名年轻员工突患疾病,工会得知后立即动员大家献爱心,共筹集捐款近6万元。就在最近,一名员工得了一种罕见的怪病,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工会在募捐的同时,也和公司积极协商。这名员工才30多岁,按照劳动法,结束医疗期后虽然可以得到一笔补偿金,但根本不能维系长期生活需求。最后,公司决定帮助他缴纳三金到满15年为止,这样将来他就能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员工和家人对此十分感激。   厚待员工,才能赢得人心,才能赢得企业的未来。本报记者宋宁华邵宁 [全文]
  • [新民晚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将出台 专家学者建议区别对待

    来源:新民晚报2010-06-09 11:00
      工资要“有涨有限”区别对待   中央关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内将出台,专家学者建议   【新民晚报·推荐】《人民日报》近日连发4篇文章探讨社会财富分配问题——《负担沉重的“中间阶层”》《工资共决工企双赢才是真》《收入差距为何不断扩大?》《劳动收入占比为何持续下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日前透露,中央关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将年内出台。同时,他还表示中国已基本具备条件实现“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5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所以应该在“十二五”规划或者政府的工作计划里面,酌情考虑或者采取类似的做法。   “工资5年翻番”一说,顿时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却给收入分配改革泼了“冷水”。他说,目前还找不到数据让他得出“城乡差距扩大或缩小”的结论,也没有数据表明中国收入分配状况正在继续恶化。   舆论一片哗然,争论的两个阵营呈现出人数一边倒的状态。“工资5年翻番”作为一项可能颁布的社会公共政策,该如何更为冷静和理性地看待?专家建议:提法应审慎,涨工资必须区别对待,提高社会福利的步伐也要同步跟上。   垄断企业的职工应该限薪   “增加老百姓收入是当务之急,但千万不要简单理解‘工资翻番’就是普降喜雨。”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彭希哲提醒,“政府在涨工资时必须要考虑到是否垄断行业、地区经济水平、工作劳动强度等因素。”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倍到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差距可能更大。截至2008年底,机关公务员退休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是企业的1.8倍。   有专家的调研数据显示,我国垄断行业的职工数为全国职工总人数的8%-10%,而他们的收入则占据了全国工资总额的50%以上。   清华大学教授魏杰表示,这种依赖于政策保护和资源垄断的“权力分配”,有悖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严重侵害了个人发展权,扭曲了收入分配格局。彭希哲认为,像这些企业就不是涨工资的问题,而是要限薪的问题。   提高社会福利要同步跟上   今年初,国家人口计生委对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5座城市流动人口收入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显示这些流动人口的年平均收入为2.4万元左右。   “2009年,上海城市劳动力年平均收入不到4万元。”彭希哲说,“考虑到教育背景等因素,这表明上海城市人口与流动人口的收入差距并不大。但是,如果算上医保等社会福利的话,两者的差距就扩大了。”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认为:“目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还处于“半拉子”状态。”他说,城市化有两个指标,一是城市规模扩大,人口增加,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二是城市人口的市民化。但目前我们只是在城市生活的人口不断增加,农民进城后并没有变成市民。农民工只是对社会贡献他的劳动而没有充分享受成果。   有专家表示,即便是社会福利明显优于农民工的城市居民,相对于他们所支付的税收而言也是低水平的。数据显示,中国公民纳税仅次于福利极高的法国,居世界第二,享受的福利才占税收的8%。政府财政收入中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开支的比例,美国为42%,英国49%,加拿大52%,我国仅占8%。   收入分配改革需多管齐下   目前,专家们比较热议的几个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重点方案是:国家在公用事业费上让利、为白领减负,提高个调税起征点;如何防止企业转嫁成本。   金融学者汪康懋建议,国家应该降低城市公用事业费标准,比如电费、手机费等,给人们实实惠惠的“大红包”。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建议,首先解决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难题。同时,设计更合理的税制结构来改变目前税收在收入分配差距上出现的“逆调节”。提高个调税起征点,给大量中等收入的城市白领减负。   对于直接面临加薪带来成本压力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有专家建议,政府需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给予减税等优惠政策。否则,对出口加工行业等一大批企业将会出现生存难题,使商业环境恶化。这将导致大量资金不愿进入投资实业领域,变相加大了炒作房产、股票的金融投机风险。   另有部分专家则认为,对于那些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企业企业,生产成本因工人涨薪而提高,可能会引发此类企业退出市场,而这恰好是一次利用市场竞争的力量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产业结构的良机。当然,相关政府部门必须做好引导相关企业工人再就业的准备工作。   彭希哲指出:“收入分配改革作为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公共政策,肯定不可能由某个部委来单独执行,需要的是整合。这需要中央来统筹安排,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也必须由各部委联手制定预案来应对。”   焦点关注   为何要实行收入分配改革?   贫富差距过大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起因。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按照国际通用的、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来看,1960年代,我国基尼系数大约为0.17-0.18,1980年代为0.21-0.27,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7年达到0.48。最新版本的非官方数据为,2009年我国基尼系数超过0.49。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彭希哲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过经济增长的速度远高于公民收入的增长,而目前我国高、中、低收入人群都存在问题。   “高收入人群财富过于集中,这显然是收入分配机制上出现不合理的因素导致的。”彭希哲说。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显示,目前我国1%的家庭占有社会41.4%的财富。“如果不能予以及时改变,是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的。”   “中产阶层是目前社会负担最重的人群,尤其在税负上。低收入人群不交税,高收入人群有许多避税的方法和渠道,只有中等收入人群个个都得老老实实交税,并且由于目前我国中等收入人群的基数、比例都还太小,因此他们的负担愈加沉重。”彭希哲认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应把扩容中产阶层作为一个重要目标,“他们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   “城乡收入差距过大是目前严重的社会问题,低收入人群主要集中在乡村人口。他们中的很多人还在贫困线上挣扎。”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指出,按照中国的扶贫标准,现在中国的贫困人口在4000万人左右。按照每天2美元的国际标准,中国应该有近1亿穷人。而在贫困线之上附近,达不到平均收入水平的易于陷入贫困的人口约在2亿人。他认为,贫困的状况和变化与两个因素有关,一个是收入增长,一个是收入分配。收入增长成果如果不能公平地分配到各个人群中就会导致更多贫困。   通过多年努力,绝对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在不同程度得到改善。全国城乡每年有7000多万人可以享受低保。李实表示:“收入分配改革一定要拿出办法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这对于缩小收入差距意义重大。”(本报记者罗震光) [全文]
  • [新民晚报]杨浦推广"工资共享" 职工收入和企业利润挂钩

    来源:新民晚报2010-06-08 14:21
      【编者按】   昨天,新华社播发通讯《让劳动者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直指深圳富士康集团员工坠楼事件引发的震动。目前,各地政府正在积极推进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制度建设,希望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和社会整体生活水平提高而合理、持续增长的制度化运行方式。职工收入协调、合理、持续增长,是体面劳动有尊严生活的基础,也是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的体现。今天起,本报推出“关注职工收入增长”系列报道,聚焦成功经验,推动本市更多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制度。   “没想到我们收入能和老板的利润挂钩,不容易。”前不久,参加杨浦区定海地区建筑行业工会职代会的代表会后感慨。   上月27日,定海建筑行业工会与企业代表签订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在职代会上通过。《集体合同》明确:业内企业若超额完成年度利润计划,应提取利润作为职工奖励。这是工会方与企业方经过多轮谈判达成的最新结果。   如何发挥行业工会的力量,帮助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杨浦区总工会经过调研发现,企业职工最关心的除了“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还有工资能否与企业利润直接挂钩等。区总工会根据职工要求,通过街道(镇)行业工会,探索在《集体合同》中推广“工资共享机制”,保持职工收入与企业利润同步增长,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定海地区建筑行业工会成立于去年7月。工会覆盖12家非公企业1173名职工,其中85%是农民工。这些企业规模小稳定性差,职工流动快工资低,对企业没有归属感。行业工会成立后,从工资集体协商入手,通过今年5月成立的地区行业职代会签订《集体合同》明确——   ●行业内企业超额完成年度利润计划,应在超出部分中提取不少于7%的额度作为职工奖励分配   ●行业最低工资必须高于上海市最低工资5%   ●女职工体检要查乳腺病   ●高温季节要发冷饮等   《集体合同》还规定了运输工、安装工等6大工种最低工资标准。   除了定海地区,杨浦区还有一些地区行业工会在探索建立“职工工资共享机制”。如五角场镇商贸服务行业工会在与业内一大型非公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规定:   ●商场实际业绩实现同比增长,员工可获超市业绩奖   ●商场每半年考评一次,员工考评合格可获升职加薪   ……   区总工会主席袁建民表示:“今年上半年杨浦区12个街道(镇)将建55家行业工会。工会主席由专职工会干部担任,与企业开展行业性工资谈判,将‘职工工资共享’作为必要条款写入《集体合同》,让更多职工体面劳动有尊严地生活。”本报记者郭剑烽   本报关注:        职工收入增长特别报道之二: 工资年年增长工会深得人心   专家说法: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将出台专家建议工资"有涨有限"区别对待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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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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