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建议出租车牌制度借鉴“香港模式”
建从业者准入门槛
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对那些“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可以考察从业者的资格、资质。而目前国际趋势是放松对出租车特许经营权的控制,在制定最基本的准入条件下,所有通过资格考试的出租车司机自由进出,政府和行业管理组织只负责行业监督管理。
“出租车行业无疑直接关系公共利益,资格考试是应该的,但绝不是现行的行业准入制度。”有关专家建议,出租车行业应当彻底放弃行政性垄断,允许私人车主在缴纳少量管理培训费用,经过正规培训合格后进入出租车市场。
广州:份钱下调
从2008年12月1日起,广州市市区出租车企业对每辆出租车的收费下调800元。其中,市区出租汽车企业向每台出租车收取的承包费或综合服务费等费用每月下调500元,同时取消每车每月的停车场服务费300元。
杭州:出台措施
杭州市委、市政府近日正式公布13条举措,为出租车司机减负。自2009年1月1日起,调整出租车养路费征收标准,从原每车每月500元调整为250元。企业对承包车每车每月让利100元,政府对出租车企业的出租车,每车每月减税100元,对个体出租车经营户每车每月直接减税200元等。
北京:政府限价
虽然北京的出租车市场也是以非公有企业为主体,但是绝大部分出租车公司均成立了企业工会。司机可以通过工会,向公司反映诉求。对于承包金(份子钱),北京采取政府限价的办法,这是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的重要原因。
系统消息:正在载入评论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