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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都公司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 购房者:接受方案或提起诉讼

    来源:新民网记者:王晓庆2009-08-13 19:30
      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倒覆楼)已拆除完毕新民网图   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倒覆楼)已拆除完毕新民网图   今早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倒覆楼)已拆除完毕图片来源:新华网   今早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倒覆楼)已拆除完毕图片来源:新华网   上图为6月29日发生倒覆的7号楼图片来源:新华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13日,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倒覆楼)购房者收到了来自梅都公司的一封挂号信——“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通知”。梅都公司单方面宣布,7号楼已售房屋预售合同正式解除。购房者面临的选择是:接受开发商提出的处理方案或者提起诉讼。   通知内容称,“鉴于7号楼已倒覆且不再重建的客观状况,双方所签《预售合同》已无法履行……本公司特此致函通知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双方所签《预售合同》即告解除”。通知落款日期为2009年8月11日。   按照通知内容,购房者可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对开发商之前提出两个方案进行选择,A、B方案分别是“本金+5%违约金/市场差价(按价高者履行)”和“置换莲花河畔其余房源”。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律师表示,按照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标的物灭失,双方都有权进行预售合同的单方面解除。解除合同之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将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如果购房者实际损失高出合同约定标准,购房者可选择诉讼或者其它方式进行维权。根据相关法规,起诉时效期为两年。   梅都公司提供的通知中也列明,“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我们此前向闵行区法院等部门提出的‘证据保全’等要求没有被受理,7号楼还是在重重保护下被迅速清理掉了”,7号楼购房者代表顾先生表示,司法维权的道路要走,但是“前路漫漫”。   据悉,倒覆楼拆除施工于昨日重启,至今日早上7时左右,“楼尸”被全部拆除完毕。(新民网记者王晓庆)    >>新民网追踪倒楼案     >>莲花河畔景苑倒覆事故7名直接责任人12日被批捕   人民网上海频道8月12日消息: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的13层7号楼整体倒覆,致一名作业工人当场被压死亡。这起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出干警提前介入事故调查。现经查明,事故因盲目指挥赶进度,从而一边挖基,一边在紧邻建筑物短时间大量堆土,造成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方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7号楼的整体倾倒。今天,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张志琴等7人批准逮捕。 >>详细     >>[独家]莲花河畔“楼脆脆”拆除工作重启现场严格安保   继购房者“死守楼尸”事件一周后,12日,莲花河畔景苑内的挖掘机再次开始作业,继续进行倒覆楼的后续拆除、清理工作。“鉴于倒覆的7号楼影响到防汛防台工作的顺利开展,阻碍了在建楼房的检测工作,更影响到后续建设工作的进行,因此,7号楼需要尽快拆除、清理,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希望得到各位购房者的理解”,梅都公司在昨日的公开说明中表明了坚决拆除7号楼的决心。 >>详细     >>[独家]梅都公司回应购房者四大疑问莲花河畔房屋评估价21日公布   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件发生至今已近50天,购房者与开发商梅都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梅都公司)就赔偿等后续处理细节问题仍未达成一致意见。11日下午,缄默已久的梅都公司委托媒体向外公布一份说明,就倒楼处理问题中相关事项对购房者做了明确答复。 >>详细    >>"倒楼"开发商13日签约估价公司21日公布结果   据新民网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关于莲花河畔景苑购房者关注事项的说明,在该份说明中提到梅都将在本月13日与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正式签约。以下是说明全文。 >>详细 >>点击了解更多详情 [全文]
    梅都公司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 购房者:接受方案或提起诉讼
  • 莲花河畔景苑倒覆事故7名直接责任人今被批捕

    来源:解放牛网2009-08-12 15:43
      12日,倒楼拆除工作重启,挖掘机再次开始作业。网友供图 点击了解更多>> [全文]
    莲花河畔景苑倒覆事故7名直接责任人今被批捕
  • 莲花河畔“楼脆脆”拆除工作重启 现场严格安保

    来源:新民网记者:王晓庆2009-08-12 10:43
      挖掘机再次开始作业网友供图   莲花河畔景苑门口罗阳路上列队的维安人员网友供图   清理现场网友供图  清理现场网友供图 点击了解更多>> [全文]
    莲花河畔“楼脆脆”拆除工作重启  现场严格安保
  • 梅都公司回应购房者四大疑问 莲花河畔房屋评估价21日公布

    来源:新民网记者:王晓庆2009-08-11 16:43
      【新民网·独家报道】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件发生至今已近50天,购房者与开发商梅都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梅都公司)就赔偿等后续处理细节问题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11日下午,缄默已久的梅都公司委托媒体向外公布一份说明,就倒楼处理问题中相关事项对购房者做了明确答复。    焦点一、 评估价格何时出?    开发商:8月21日前公布   在此前,梅都公司向倒楼和未倒楼购房者提供的处理方案中,均涉及到房屋价格评估的问题。可是,房屋评估价至今悬而未决。   梅都公司在答复中,称“经7号楼购房人投票决定,已选定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为7号楼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已同意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也作为在建房屋的价格评估机构”。梅都公司还表示将在8月13日与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并在8月21日前对购房者公布评估结果。依据解决方案的操作细则,7号楼的评估基准日为8月13日。    焦点二、7号楼能否重建?“楼尸”何时清理?    开发商:不重建!7号楼将尽快清理   就在上周,受市抢险指挥部指派的上海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公司在对倒覆楼体进行清理的时候,遭到了购房者的集体阻止。大部分购房者坚决要求不能在解决方案未定的情况下,将“证据”清理掉。   梅都公司在回复中重申了原址将不再重建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预售合同约定,在房屋交付前,房屋的物权及相关责任属于开发商,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倒覆的楼房在法律上已经灭失,根据事故处理进展情况,我公司决定7号楼不再重建。我公司将按规范程序,申请对7号楼进行规划调整,拟在原用地范围内增建公共配套设施或公共绿地”。   “鉴于倒覆的7号楼影响到防汛防台工作的顺利开展,阻碍了在建楼房的检测工作,更影响到后续建设工作的进行,因此,7号楼需要尽快拆除、清理,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希望得到各位购房者的理解”,梅都公司表示。    焦点三、在建房屋的质量安全检测结果?    开发商:检测结果在7号楼拆除完毕后四十天内公布   据悉,未倒房屋购房者之所以一直未就开发商提出的处理方案做出选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房屋检测结果未出。此前,购房者向政府部门提出,“邀请国家级检测机构”、“公布详细房屋检测数据”等要求。   在今日发布的回复中,梅都公司表示,“经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确认,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和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对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房屋进行现场质量安全检测,检测内容和方法经上海市建委科技委组织的专家组评估认定后将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在7号楼拆除完毕后四十天内经市建委科技委专家组评估认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焦点四、房屋销售价格几何?还剩哪些?    开发商:8月15日张榜公布部分价格   在此前的沟通中,购房者一致要求梅都公司公布莲花河畔景苑6月26日(倒楼前一天)销售控制价,以作为评估价格的参考依据之一。   梅都公司在答复中承诺将在8月15日张榜公布6月26日未售房屋的销售价目表,称“政府转达购房者意见,要求我公司提供‘莲花河畔景苑’全部房屋2009年6月26日销售控制价,但6月26日我公司只有未售房屋的销售价目表,故我公司只能提供6月26日未售房屋的销售价目表”。   梅都公司还确认截至6月26日晚,除已售房屋(包括已售并已登记及已售但尚未登记房屋)外,莲花河畔景苑可售但未售住宅共90套(不包括7号楼的8套未售房屋)。(新民网记者王晓庆) 点击了解更多>>   [全文]
    梅都公司回应购房者四大疑问 莲花河畔房屋评估价21日公布
  • "倒楼"开发商13日签约估价公司 21日公布结果

    来源:新民网综合记者:王晓庆2009-08-11 16:01
    6月27日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在建楼楼体倒覆。新民晚报 孙中钦 摄 >> 点击进入闵行“莲花河畔景苑”13层在建楼房倒覆专题 [全文]
    "倒楼"开发商13日签约估价公司 21日公布结果
  • 万科接管莲花河畔景苑后首次亮相

    来源:新民网2009-08-08 11:25
    >> 点击进入闵行“莲花河畔景苑”13层在建楼房倒覆专题 [全文]
    万科接管莲花河畔景苑后首次亮相
  • [晚报推荐]闵行莲花河畔景苑后续建设开工

    来源:新民晚报2009-08-07 13:48
       本稿为《新民晚报》专供新民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新民网·晚报推荐】(记者宋宁华)日前,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对闵行莲花河畔景苑事故调查原因并提出要求。昨天,记者从闵行区政府获悉,该工地后续施工已经紧锣密鼓地展开。根据市调查组的要求,市抢险指挥部决定由上海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公司负责“莲花河畔景苑”的后续建设。 本稿为《新民晚报》专供新民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全文]
  • 政府承诺暂不拆楼 莲花景苑倒覆楼业主今日零时离开工地

    来源:新民网2009-08-06 19:23
    莲花河畔倒楼被清理数十购房者现场阻止施工作业新民网制作 施工现场已停止作业新民网卫旭伟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现在我们这些7号楼(倒覆楼)的业主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在本周六(8月8日)给我们一个确切的回复,在此之前我们是不会让他们再施工的。”6日下午,莲花河畔景苑倒覆楼业主王先生向记者说道。而在今日零时,部分7号楼的业主刚刚在闵行区信访办的协调下,从10号楼楼顶走了下来,结束了长达9个小时的抗议活动。   “其实如果他们不拆楼,我们也不会有这样激烈的举动。”王先生向记者坦言。5日中午,有业主获悉,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已经有施工队去拆楼了。当时就向一些业主传递了情况。“问题都没有解决,怎么可以拆楼呢?”众多业主立马到现场一看究竟。为了确保倒覆楼不被拆除,王先生和其他20多位业主在5日下午4时左右爬上7号楼对面的一栋未倒覆楼房,然后他们又临时转移至10号楼(未倒楼)。   期间曾经有4名自称梅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上来协商,希望业主可以到张慕村进行协商,不过由于这些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业主前来协商的人员身份,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后来陆续又有售楼处李经理、闵行区信访办主任、闵行区建交委主任来到楼顶,不过双方均没有就协议达成一致。今日零时,在闵行区信访办相关负责人作出在本周六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倒覆楼暂时不会拆除的承诺后,20多位7号楼的业主才结束了抗议,离开了施工现场。   据业主向记者透露,目前倒覆楼的大部分业主希望7号楼能够拆除重建,“在上周六的协商中,我们也提出了这些意见,6日零时,闵行政府方面相关负责人也向我们保证,会向上级汇报这个情况,8日作出答复。”王先生说道。目前,7号楼的部分业主自发的对倒覆楼进行观察,防止施工队冒然拆除。   对此本次为何匆匆拆除倒覆楼,闵行区新闻办向记者表示,是根据7月28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调查组的要求,闵行区只是协助,而记者随即向市调查组中的市安监局及市建交委了解情况,但上述部门相关人士均表示,目前并不掌握这方面的情况,因此无法解答该问题。(新民网记者张骏斓实习生卫旭伟) [全文]
    政府承诺暂不拆楼 莲花景苑倒覆楼业主今日零时离开工地
  • 莲花河畔倒楼被清理 数十购房者现场阻止施工作业

    来源:新民网2009-08-05 20:16
    莲花河畔倒楼被清理数十购房者现场阻止施工作业新民网制作 施工现场已停止作业新民网卫旭伟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5日下午,5辆推土机开进莲花河畔景苑的施工现场,备受瞩目的7号楼(倒覆楼盘)清理工作正式开展。随即,7号楼购房者闻讯赶到现场,阻止施工方清理现场,欲保护7号楼的“尸体”。   14时左右,新民网记者收到爆料:“倒塌7号楼正在被非法清理”。随即,新民网记者赶赴现场时见到,莲花河畔景苑门前的马路上再次被拉上了警戒线,警方正在维持现场秩序。根据施工人员介绍,14时左右,上海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公司施工队对7号楼进行清理工作后不久,就出现了数位身着统一服装的购房者,站在推土机前阻止作业,清理工作被迫停止。   7号楼购房者代表表示,“在赔偿问题尚未理清的前提下,作为标的物的7号楼怎么可以被处理掉呢?”,“没有了证据,让我们怎么维权?”   17时25分,新民网记者接到闵行区政府新闻办的统发邮件,邮件内容显示“根据7月28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调查组的要求,市抢险指挥部决定由上海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公司负责‘莲花河畔景苑’的后续建设,今天已正式进驻现场,对倒楼工地进行清理,为后续施工做准备。”   18时左右,闻讯的部分未倒楼购房者也纷纷赶到。据8号楼购房者代表介绍,根据上个周末市府信访办与购房者沟通会的情况,购房者提出“在其余房屋检测结果未出的情况下,7号楼应该保留,作为参考证据”,就此,市信访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在本周末继续沟通,给出答复。   截至记者发稿时,20余名7号楼购房者依然留在现场,他们表示,“保护现场,坚定维权”。   在莲花河畔景苑倒楼现场,记者看到7号楼购房者自发印制的统一维权T恤首次亮相,上书“还我家园,莲花河畔景苑——我倒!”字样以及卧倒后的7号楼图案。(新民网记者王晓庆实习生卫旭伟) [全文]
    莲花河畔倒楼被清理 数十购房者现场阻止施工作业
  • 民调:仅17.6%的人相信自己不会碰上"楼脆脆"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9-08-04 08:25
      40.1%的认为自己城市也可能出现“楼脆脆”,42.4%的人表示“无法确定”   将位于上海市郊区的房子卖掉之后,刘女士在今年3月签下合同,买了上海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的一套房子。她在附近租了一个房子,看着新房一点点建起来,“就像养孩子一样天天盼着他长大”。这种欣喜却在6月27日嘎然而止,当天早上6点,这栋住宅楼轰然倒塌。   一个多月过去了,刘女士还没有从那种震撼中缓过劲儿来,“怎么会碰上‘楼脆脆’?我的家,就这么没了。”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北京益派市场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一项调查显示(2870人参加),40.1%的认为自己城市也可能出现“楼脆脆”,42.4%的人表示“无法确定”,只有17.6%的人相信自己不会碰上“楼脆脆”。 [全文]
  • 万科周末研究倒楼项目续建 股东信任成最大忧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2009-08-03 08:11
    万科传出了接盘此前发生倒楼事故的上海“莲花河畔景苑”的消息。万科自己的解释是:这是因为“行业的困难、政府的期许、购房人的焦虑”。资料图    闵行是万科在上海起步和重点发展地区,介入这一项目是因“行业困难,政府期许,购房人焦虑”   在即将发布中报的敏感时刻,万科传出了接盘此前发生倒楼事故的上海“莲花河畔景苑”的消息。万科自己的解释是:这是因为“行业的困难、政府的期许、购房人的焦虑”。   上周五,“莲花河畔景苑”未倒覆楼房后续处理的操作方案出台。上海万科也是在当日才确定要作为第三方托管。接下来,公司在上周六、周日进行了连续两天的内部会议,昨天下午的会议,直至晚上7时才结束。   他们需要在日后承担两项责任:续建,以及参与赔付的操作方案。这其中有太多的细节需要讨论,例如团队组建、续建问题等。   虽然表达了收购意向,但那显然要“条件成熟”之时才可实施,而这家公司仍需要仔细研读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梅都”)的财务状况等细节内容。   按照之前的计划,万科A(000002.SZ)将于8月4日发布中报。在7月份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的房企“喜忧参半”,而在这期间,万科、保利、金地3家“大鳄”的销售数据显示,上半年房产交易市场明显回暖。半年报发布前夜,万科集团最为担忧的问题就是股东对他们是否信任。   为何在如此敏感的时刻介入这样一个“烂摊子”?“面对行业的困难、政府的期许、购房人的焦虑,万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促进这一事件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上海万科昨日给CBN记者发来说明称。而牵扯其内的原因,显然是多方因素交错影响,而非简单的单方邀约。   “万科进入上海房地产市场已经18年,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所在区)给予万科以信任和支持,闵行区是万科在上海起步和重点发展的地区,万科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行业责任。”上海万科有关人士对CBN记者明确说。   根据CBN记者的了解:在闵行起家的万科城市花园几乎是万科在上海项目中的里程碑,而之后该项目所衍生出的口碑效应,加深了该公司在上海购房者中的认可度。之后上海万科又沿着这一项目在周边开出数个楼盘,且销量不错。   同时,万科近期在上海新增加的首个项目,是上海七宝35号北配套商品房项目。万科拥有该项目51%的权益,需要支付地价款0.79亿元。该项目位于上海闵行七宝镇,项目净占地面积约3.9万平方米,容积率1.8,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   从上周五19:30闵行区政府新闻办进行第十三次新闻发布开始,关于整个事件的三方分工就已经十分明确:政府主导,上海梅都运作实施,上海万科则对已出台方案予以配合。   这其中,上海万科确定作为第三方托管未倒覆楼房的后续建设,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则成为协调和督促方。在“后续建设”过程中,万科需要确保在明年5月31日前按预售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这也是持续两天的紧急会议中,一个重要的工作讨论话题。   第二项重任就是参与上海梅都出台的《关于未倒覆楼预售合同后续履行的框架性方案操作细则》(下称《操作细则》)中,该公司给业主提供三种解决方案。其中有两个方案都需要上海万科参与其内,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对房屋的“收购”。   一个很大的外部压力,是目前业主对《操作细则》细节问题仍存在意见,其中以上海梅都开发资质、损失赔付,以及“市价”等问题为主。此前,市政府信访办、闵行区政府、梅陇镇政府信访办已在罗阳小学设接待点,听取莲花河畔景苑业主所提出的各种意见。据悉,下周六将再次召开闵行区政府、开发商及购房者三方沟通会。   显然,在续建以外,万科仍需化解来自各方的压力。对此,上海万科坚称:其参与这个项目,不会给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   “我们认为,只要恢复了购房人的信心,景苑项目会受到市场的认可,上海万科参与这个项目,不会给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上海万科对CBN记者声明说。 >> 点击进入闵行“莲花河畔景苑”13层在建楼房倒覆专题   [全文]
    万科周末研究倒楼项目续建 股东信任成最大忧虑
  • 万科接盘莲花河畔未倒楼房建设 10日内支付退房款

    来源:新民网2009-07-31 20:33
      【新民网·独家报道】31日,梅都房地产公司通过闵行新闻办对外宣布,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托管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建设。   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表示,确保在2010年5月31日前按预售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将会同梅都公司处理未倒楼盘的三项方案。   其中,根据方案三(第三方收购)的操作细则,如果未倒楼房购房者欲退房,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将根据“【购房人已付房价款(含自付房价款及贷款)+市场差价】—本公司已向购房人贷款银行和/或公积金中心实际偿付的贷款本息”的公式,在解除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购房人的“应得款项”。   其中,“市场差价”=该房屋2009年6月27日时点评估的市场总价-该房屋《预售合同》约定总价。   此外,按照细则内容,未倒楼房购房者应在8月15日前对梅都房地产公司提出的三个方案作出选择。(新民网记者王晓庆薛骁翔) >> 点击进入闵行“莲花河畔景苑”13层在建楼房倒覆专题    “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最新进展情况    (7月31日晚19:30第十三次新闻发布)   根据7月12日闵行区政府牵头召开的“莲花河畔景苑”未倒覆楼业主沟通会达成的意向,在闵行区政府的协调和督促下,开发商律师于今天按时出台了《未倒覆楼预售合同后续履行的框架性方案操作细则》及《第三方托管莲花河畔景苑楼盘通告》。现将具体内容附后。 闵行区政府新闻办 2009年7月31日    附件1:    《关于未倒覆楼预售合同后续履行的框架性方案操作细则》   为便于购房人了解《关于未倒覆楼预售合同后续履行的框架性方案》(下称《方案》)中三种方案的具体操作步骤,在购房人选择方案后有序办理相关手续,特制定本操作细则(下称《操作细则》),以保证《方案》有效实施。    一、方案选择   1.2009年7月31日,我公司将以邮寄方式,向购房人送达《操作细则》。   2.购房人在收到《操作细则》后,请慎重考虑后选定方案,并于2009年8月15日前将填妥的《方案选定表》挂号邮寄至上海市罗阳路599号“莲花河畔景苑”售楼处(邮编:201100)。    二、方案一(预售合同继续履行,适当让利,特定担保)的操作细则   1.《方案选定表》签署后,我公司将与选择方案一的购房人协商并签署《预售合同之补充合同》,就《预售合同》的继续履行,补充约定以下事项:   (1)基于购房人继续履行合同的前提,我公司给予适当让利,即按照《预售合同》约定总房价的5%给予折让,折让款应于《预售合同之补充合同》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至购房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我公司承诺继续按《预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履行义务。   (3)若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无法交付,购房人有权按照《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件解决方案》及其《操作细则》解决预售合同解除事宜。 [[page]]   (4)若出现以上第(3)项情形,购房人依据《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件解决方案》及其《操作细则》有权获得相关损失赔偿或违约赔偿金的,则我公司将该损失赔偿或违约赔偿金,扣除已实际支付的5%折让款后,将余款支付给购房人。   (5)因购房人选择和执行《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件解决方案》及其《操作细则》涉及房屋市场价评估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指定评估机构。   2.《预售合同之补充合同》签署同时,由我公司引进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万科公司”),向选择方案一并签署《预售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购房人出具《承诺书》,保证若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无法交付,导致购房人选择执行《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件解决方案》及其《操作细则》,对于购房人在特定期间(自2009年6月27日至相关《贷款合同》解除之日)实际已向贷款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偿还的贷款本息,若我公司无能力偿还的,由万科公司保证偿还。    三、方案二(有条件解除预售合同,退本返息)的操作细则   1.《方案选定表》签署后,我公司即与选择方案二的购房人,会同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如有),协商《预售合同》、《贷款合同》的解除事宜。   2.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我公司将与购房人签署《解除预售合同协议书》、另与购房人、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如有)共同签署《解除贷款合同协议书》。   3.《解除预售合同协议书》、《解除贷款合同协议书》签署后,我公司将按《解除贷款合同协议书》确认的购房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直接将款项付至贷款银行和/或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账户。   4.自《预售合同》预告登记注销手续、《贷款合同》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均已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以下“应得款项”,付至购房人在《解除预售合同协议书》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应得款项”=【购房人已付房价款(含自付房价款及贷款)本金+已付房价款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公司已向购房人贷款银行和/或公积金中心实际偿付的贷款本息    四、方案三(第三方收购)的操作细则   1.《方案选定表》签署后,政府有关部门将指定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在2009年8月15日前已选定方案三的购房人所购房屋,依照2009年6月27日时点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上述评估报告出具后,我公司即与选择方案三的购房人,会同万科公司协商购房人所退房屋退款事宜,另会同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如有)协商《预售合同》、《贷款合同》的解除事宜。   3.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我公司将与购房人、万科公司就退款事宜签署《三方协议》,与购房人签署《解除预售合同协议书》、另与购房人、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如有)共同签署《解除贷款合同协议书》。   4.《三方协议》、《解除预售合同协议书》、《解除贷款合同协议书》签署后,万科公司确保将按《三方协议》、《解除贷款合同协议书》确认的购房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直接付至贷款银行和/或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账户。   5.《三方协议》、《解除预售合同协议书》、《解除贷款合同协议书》签署后,自下列条件已满足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万科公司确保将购房人“应得款项”,付至购房人在《三方协议》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购房人、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如有)已配合我公司办理完毕《预售合同》预告登记注销手续、《贷款合同》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6.前款所述“应得款项”=【购房人已付房价款(含自付房价款及贷款)+市场差价】-本公司已向购房人贷款银行和/或公积金中心实际偿付的贷款本息。   7.前款所述“市场差价”=该房屋2009年6月27日时点评估的市场总价-该房屋《预售合同》约定总价 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2:   《通告》   致:尊敬的莲花河畔景苑未倒覆楼购房者   应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梅都公司”)邀请,我公司作为第三方托管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建设。现通报如下:   1、我公司作为行业知名企业,将秉承我公司的一贯理念----“客户是我们永远的伙伴”,积极为社会服务,为客户服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将组建得力团队,以最大的努力和技术投入来确保莲花河畔景苑的后续建设。   2、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地段优越,环境良好,我公司有信心、有能力通过我们的托管,使该楼盘的环境质量、建筑品质得到改善和提升,不辜负广大客户对万科楼盘品质标准的期望。   3、我公司确保在2010年5月31日前按预售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4、我公司将会同梅都公司妥善处理有关预售合同履行的《关于未倒覆楼预售合同后续履行的框架性方案操作细则》的相关事宜。 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全文]
    万科接盘莲花河畔未倒楼房建设 10日内支付退房款
  • 行政法专家:“镇长助理”阙敬德凸显“权力向金钱献媚”

    来源:新民网2009-07-28 16:59
      【新民网·独家报道】7月28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6.27”闵行倒楼事故中关于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等问题的调查结果:认定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助理任命无效。并表示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线索,有关部门决定立案调查。   认定“镇长助理”任命无效,会对阙敬德今后的调查产生什么影响?并非国家公务人员的阙敬德,又为何能成为梅陇镇镇长助理?新民网记者第一时间连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沈福俊、市律协行政法研究会主任阮露鲁等沪上知名行政法专家,解读阙敬德身份背后的隐情。    “镇长助理”也应属公务员序列   “实际上,无论是‘镇长助理’还是‘市长助理’,不仅应该在政府的行政序列中,还应该是公务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沈福俊,今天在接受新民网记者独家专访时这样表示。   沈福俊说,像阙敬德这样的“镇长助理”职位,既然作为一个地方政府负责人的“助理”,肯定是在行政序列中的,“而且‘助理’首先要具备公务员身份,才能依照相关程序作出任命决定。”   他认为,既然是公务员身份,“助理”的任职等也要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但现在的问题是,根据调查结果阙敬德没有公务员身份,其任命也未上报区委组织部。”市律协行政法研究会主任阮露鲁这样表示,因此,今天公布的处理结果明确阙敬德的任命无效,“那么对其下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就不会往‘职务犯罪’方向上走。比如即使他涉嫌受贿,也只能按照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处理。”   让老板当助理是“权力向金钱献媚”   不具备公务员的身份,却担任“镇长助理”的政府职位——实际上,近段时间以来,像阙敬德这样身份蹊跷的“助理”在各地都有出现,陕西省府谷县甚至发生过“煤老板当县长助理”的闹剧。   明明是政府行政序列,为什么要找非公务员担任“助理”?即便非要任命非公务员,又为何总是把“目标”锁定在经商者身上?   “这其实是一定程度上,权力向金钱的献媚。”沈福俊表示,一方面,一些地方官员、基层政府偏重经济发展考虑,可能寄希望于通过任命商人为助理,拉动当地经济。与此同时,“官本位”思想也让一些经商者在事业成功后,希望获得一定政治地位,“一方面是他们有这个想法,一方面部分地方官员也予以迎合。”   沈福俊指出,更重要的是部分地方官员把干部任用规定、程序当儿戏,“‘一支笔’就能任命一个‘助理’。”把任免规定抛在脑后、干部任用随意化,导致各种身份的“助理”泛滥,问题频发。(新民网记者李欣) [全文]
  • 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被吊销

    来源:新民网2009-07-28 16:28
      【新民网•快讯】备受瞩目的莲花河畔景苑倒覆事故,今日有进展,新民网记者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就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经济罚款,其中对梅都房地产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对众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吊销。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全文]
  • 市建交委主任黄融答新民网记者问

    来源:新民网2009-07-28 16:22
      【新民网·独家报道】7月28日上海市政府公布“倒楼案”处理结果,市建交委主任黄融在回答新民网记者提问时表示,未倒楼房的详细检测工作将展开。   在非倒楼业主强烈质疑的的房屋质量问题上,市建交委主任黄融此前表示,房屋目前检测结果稳定。但在28日回答新民网记者有关“非倒楼的房屋质量问题”提问时,他再次表示“稳定不代表安全”,莲花河畔景苑其余十栋未倒楼房的详细检测工作将开展,同时将聘请高资质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先拟定检测方案。黄融表示,这些内容将对外公示,检测处理后,保证交房时房屋符合验收标准。   另一方面,在回答媒体有关7号楼业主要求重新沟通的提问时,“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以“该问题不属于此次发布会内容”回应,并表示原址不重建的决定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的,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新民网记者王晓庆杨扬萧君玮)          相关新闻:         [独家]市建交委:工程招标将杜绝“低价中标”现象 [全文]
  • "莲花河畔"倒楼事件:压力差过大导致房屋倾倒

    来源:新华网上海频道2009-07-28 16:18
      今天下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表示,“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于: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谢黎明说,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房倾倒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和市长韩正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落实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多次听取事故调查进展情况汇报,明确工作要求。事故调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贯彻“四不放过”原则,按照“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调查的工作定位,对涉及工程程序及工程行为的21个重要环节,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认真研究分析。调查组在闵行区20多天,调查询问了293人次,共作了近300份笔录,通过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直接原因   经过调查分析,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在本市实属罕见,社会影响恶劣,性质非常严重,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其直接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间接原因   除了直接原因,还主要存在六个方面间接原因:一是土方堆放不当。在未对天然地基进行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建设单位随意指定将开挖土方短时间内集中堆放于7号楼北侧。   二是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土方开挖单位,在未经监理方同意、未进行有效监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也没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挖基坑。   三是监理不到位。监理方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有效处置,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   四是管理不到位。建设单位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法指定施工单位,压缩施工工期;总包单位未予以及时制止。   五是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方对基坑开挖及土方处置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六是围护桩施工不规范。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施工速度快于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全文]
  • 快讯:莲花河畔景苑塌楼原因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来源:新华社2009-07-28 15:58
      上海快讯:今天下午三点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宣布,已查明莲花河畔景苑塌楼原因,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新华社刘丹 [全文]
  • 倒楼关键单位梅陇镇征地服务所被撤销

    来源:新民网2009-07-28 15:56
      【新民网•快讯】备受瞩目的莲花河畔景苑倒覆事故,今日有进展,新民网记者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就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倒楼事故中扮演关键关节的梅陇镇征地服务所被撤销,官方表示,该所撤消后,还将对其进行审计和资产清理。梅陇镇征地服务所系1988年的原上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成立,是本次倒楼事件中的开发商的主要控制者。 [全文]
  • 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对阙敬德任命提名属违规

    来源:新民网2009-07-28 15:50
      【新民网•快讯】备受瞩目的莲花河畔景苑倒覆事故,今日有进展,新民网记者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就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倒楼“镇长助理”阙敬德职务被闵行区委认定无效,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对阙敬德的任命提名属于违规。 [全文]
  • 闵行副区长等官员因被认定为对倒楼事件负有责任而受处分

    来源:新民网2009-07-28 15:48
      【新民网•快讯】备受瞩目的莲花河畔景苑倒覆事故,今日有进展,新民网记者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就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 [全文]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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