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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讯:官方结论阙敬德系违规提拔

    来源:新民网2009-07-28 15:41
      【新民网•快讯】备受瞩目的莲花河畔景苑倒覆事故,今日有进展,新民网记者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就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梅陇镇镇长助理系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阙敬德担任镇长助理,严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已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全文]
  • 闵行倒楼案6责任人被刑拘 副区长遭行政警告

    来源:新民网2009-07-28 15:32
    7月28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新民网顾磊摄   2009年7月28日下午上海市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由上海市新闻发言人陈启伟主持。新民网杨扬摄    >> 滚动播报:   【新民网快讯】在今天(7月28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6.27”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介绍了“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一、关于事故性质及原因   这起事故在本市实属罕见,社会影响恶劣,性质非常严重,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间接原因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土方堆放不当。 在未对天然地基进行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建设单位随意指定将开挖土方短时间内集中堆放于7号楼北侧。 二是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 土方开挖单位,在未经监理方同意、未进行有效监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也没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挖基坑。 三是监理不到位。 监理方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有效处置,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 四是管理不到位。 建设单位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法指定施工单位,压缩施工工期;总包单位未予以及时制止。 五是安全措施不到位。 施工方对基坑开挖及土方处置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六是围护桩施工不规范。 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施工速度快于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二、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    (一)对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与处罚   通过调查和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对6家单位进行处罚。   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经济罚款,其中对梅都房地产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对众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吊销。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 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吊销其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   通过调查和责任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有关责任人员被追究责任。其中有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    梅都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琴、众欣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耀杰等7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光启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8名责任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被处以吊销执业证书、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有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调查及处理情况    (一)关于梅都公司股东身份问题   经调查:2001年,梅都公司转制时,工商登记股东共24名,均为梅陇征地服务所和镇属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期间,先后有6名股东退股,现有实际股东18名,经查实,都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中镇属事业编制有8人,其余10人分别为:1人为镇征地服务所所长(企业编制),6人在迅豪置业公司,1人在众欣建筑公司(民营),1人退休,1人为个体经营户。   处理情况:一是8名镇属事业编制的股东与单位脱钩,征地服务所所长张锦樑与镇征地服务所工作脱钩。二是6名在迅豪置业公司工作的员工采取退股或者与迅豪置业公司脱钩两者选一的办法。三是 对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予以撤销建制,并进行审计和资产清理。    (二)关于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等问题   经调查,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也未上报区委组织部。阙敬德还担任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梅陇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处理情况: 闵行区委已认定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无效。 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违规线索,有关部门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同时,由梅陇镇党委、镇政府撤销其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职务。 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阙敬德担任镇长助理,严重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已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四、关于事故善后有关问题   事故发生后,闵行区委、区政府依法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序推进后续处理工作。目前,死者的赔偿工作已经结束,对倾倒的7号楼及其他10幢楼房业主的善后工作和初步赔偿方案也已公布。上海建工集团将担负后续工程的再建和7号楼的清理工作。闵行区将本着对购房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好善后相关事宜。一是做好房屋评估和市价的确认工作。二是敦促开发商落实特定担保方和收购第三方,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三是督促开发商在承诺尽快公布未倾倒楼房框架性处理方案的实施细则。四是按规范程序对倾倒楼房进行规划调整,拟在原7号楼用地范围增建公共配套设施或公共绿地,提升功能、改善环境、降低容积率,提升住宅小区的居住品质。    五、关于事故涉及的其他问题的查处   对6.27事故涉及的其他问题和相关线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责成市有关部门和闵行区委、区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查实处理后,将依法、及时公布。     >>相关人员介绍    连正华 ,男,1965年4月生,汉族,上海市人,学历在职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闵行区副区长。    连正华 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共青团上海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闵行区政府办公室秘书;闵行区纪王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副书记(主持工作);闵行区浦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闵行区区委办公室主任。2006年12月,任闵行区副区长兼区委办公室主任。2007年2月,当选为闵行区副区长。    蔡建忠, 男,1956年7月生,汉族,上海人,学历大学,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梅陇镇党委书记。   历任:上海边防检查站战士、班长、代理排长;上海县曹行公社曹行大队党支部委员;上海县曹行公社粮管所站长;上海县曹行乡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上海县曹行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县七宝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闵行区七宝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闵行区华漕镇党委副书记;闵行区华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闵行区颛桥镇党委书记。   2000年10月至今,梅陇镇党委书记。    施宝其, 男,1955年3月生,汉族,上海人,学历大学,经济师,197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闵行区梅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历任:上海县莘庄公社渔民大队政工干部;上海县莘庄公社团委副书记;上海县莘庄公社渔民大队党支部副书记;上海县莘庄公社规划组副组长;上海县莘庄公社团委书记;上海农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上海县委组织部借调干部;上海县莘庄乡副乡长;上海县龙华乡干部;上海县煤气管理所所长;闵行区煤气管理所所长;闵行区计委副主任;上海莘城实业总公司总经理;闵行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闵行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闵行区梅陇镇党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至今,闵行区梅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事件回顾: 新民网视频图文全程直击:闵行13层在建住宅倒塌           2009年6月27 日5时30分左右,位于闵行区罗阳路599弄的莲花河畔景苑一栋在建13层住宅楼发生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由于此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未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详细         >>调查进展: 7月3日市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新民网抢先发布倒楼案专家结论:压力差致水平位移         新民网记者在发布会现场报道,根据上海市政府公布的调查结果,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临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达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调查结果称,原勘测报告经现场补充勘测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柱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详细 点击进入新民网直击闵行楼房倒覆案专题 [全文]
    闵行倒楼案6责任人被刑拘 副区长遭行政警告
  • 市府今紧急通知:将通报闵行倒楼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来源:新民网2009-07-28 10:43
      2009年7月28日上海市府新闻发布会现场照片。新民网杨扬摄   根据上海市政府早前公布的调查结果,闵行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临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达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新民网谢辉制图   【新民网讯】7月28日14时30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就“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并现场答疑。(新民网)         >>最新消息: 闵行倒楼案处理意见28日下午发布         【新民网·晚报推荐】(记者姚丽萍)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倒覆事故处理结果。记者中午从有关部门获悉,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月3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楼房倒覆事故”调查结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多次听取事故调查进展情况,明确工作要求。事故调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调查的工作定位,对涉及工程程序以及工程行为的21个重要环节,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认真研究分析。20多天里,调查组在闵行调查询问293人次,共作了近300份笔录,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以及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 >>详 细          >>事件回顾: 新民网视频图文全程直击:闵行13层在建住宅倒塌           2009年6月27 日5时30分左右,位于闵行区罗阳路599弄的莲花河畔景苑一栋在建13层住宅楼发生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由于此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未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详细         >>调查进展: 7月3日市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新民网抢先发布倒楼案专家结论:压力差致水平位移         新民网记者在发布会现场报道,根据上海市政府公布的调查结果,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临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达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调查结果称,原勘测报告经现场补充勘测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柱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详细 点击进入新民网直击闵行楼房倒覆案专题 [全文]
    市府今紧急通知:将通报闵行倒楼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 莲花河畔"一成首付"攻守战 信息不透明数据不公开形成迷局

    来源:新民网2009-07-27 13:10
      媒体据此数据推算的“一成首付”资料图   【新民网·独家报道】此前,有媒体报道莲花河畔倒覆楼42套已售房中出现一成首付的情况,质疑开发商售房存在猫腻现象。上周末,闵行区房管局辟谣称不存在一成首付现象,“一成首付”报道引用了不实房价。攻守之间,事情变得扑朔迷离。   “一成首付”、“神秘业主”等消息因为涉及开发商违规操作问题而牵动大众敏感的神经。就此,新民网调查后发现,“一成首付”扑朔迷离的背后是信息不透明造成的公众猜测。    “一成首付”辟谣仍存疑义   7月17日,沪上某财经媒体报道倒覆楼房惊现“一成首付”现象。据报道,25号楼的1202室的成交总价为167万元,贷款为150万元,依此推算,该购房者仅仅支付了17万元的首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一成左右。   消息一经披露,引起外界对开发商梅都公司的多项猜测。“隐身业主与开发商有瓜葛”、“售楼有猫腻”、“开发商有‘难言之隐’”等声音不绝于耳。   7月23日,闵行区房管局通过媒体对外公布,根据其掌握的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成交数据表明,25号1202室总成交价不存在总价167万元的说法,因此,也不存在一成首付的问题,此外,42名购房者都曾现身,不存在12户“隐身业主”。   那么,闵行区房管局的辟谣能否解答公众的质疑?7月24日,新民网转载报道了“闵行房管局辟谣倒楼案存‘隐身业主’首付一成子虚乌有”一文后,该文点击量迅速升高,网友纷纷留言质疑辟谣内容。有留言称,“那么,实际总价是多少?首付多少?根据是什么?”、“无数据,不真相!”、“‘来了没登记’你怎么知道全现身了?”……网友呼吁“拿证据说话”。    调查:“一成首付者”实际首付近四成   就网友提出的质疑,新民网记者向有关部门求证,要求数据公开。闵行区委宣传部负责人表示,详细数据因为牵涉到购房者个人隐私,因此不便公开。仅透露,媒体披露的“一成首付者”25号1202室实际成交总价接近200万元,首付50余万元,占总房价近四成。   随后,新民网记者从倒楼“业主联盟”的负责人处获得证实,25号1202室购房者许先生曾经声明其购房款确实为190余万元,首付近四成。   那么,一成首付的消息从何而来?根据首发“一成首付”报道的媒体透露,他们的数据来源是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该中心表示成交价格数据来自于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数据显示,上述25号楼1202室成交价为167万元,该媒体根据其贷款150万元的金额推算,首付仅一成。   面对模棱两可的信息,甚至倒楼购房者也怀疑自己不知不觉中被开发商“下了套”,被做了“阴阳合同”。24号1102房的购房者顾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购房总价是193万元,可是看到媒体公布的数据却变成了166万元,莫名其妙少掉近30万元。可是,顾先生表示,“我们现在更关心的是能否重建家园,这些额外的猫腻还无暇顾及”。    莲花河畔网上房地产数据库关闭   关于一成首付的争论焦点是,购房者房屋总价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的究竟是167万元还是190余万元?究竟是媒体数据有误还是开发商有意做低总价减少缴税?购房者纷纷表示,他们没有渠道获得真实的数据,希望能够信息公开。   记者就此登录网上房地产,欲了解莲花河畔楼房的销售数据情况,却发现“莲花河畔家园”(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名)的资料页不能点击进入,信息被屏蔽。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数据库在倒楼2、3天后被关闭,不再对外公开。        一手数据无从得知,真实的情况亦没得到即时披露,因此引发了各界的猜测。    信息不透明数据不公开形成迷局   24日,据新民网记者从倒楼“业主联盟”处获得的资料,目前在“业主联盟”登记在册的户数是31家。开发商委托律师则含糊应对记者关于已接洽户数的提问,表示不清楚已接待购房者的具体数字。   而7号楼(倒覆楼盘)的多位购房者向新民网表示,自从在接待点登记过资料后,开发商、居委会等态度很积极,常常主动沟通做工作。按照上述接待工作的仔细度,可见相关部门对已现身购房者的数量应该是了如指掌的。是否与42户全部取得直接联系?购房者的反馈如何?处理进展情况?有关部门完全可以公开告知。可是,在闵行区房管局的公开声明中,并没有明确公布已接触倒楼购房者的具体数字,仅含糊地表示,“虽然有的购房者来了以后没有登记,但不存在12户‘隐身业主’问题”。(新民网记者王晓庆) 更多新民网独家报道点击查看>> [全文]
    莲花河畔"一成首付"攻守战 信息不透明数据不公开形成迷局
  • 闵行房管局辟谣倒楼案存"隐身业主" 首付一成子虚乌有

    来源:新闻晨报2009-07-24 08:17
    6月27日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在建楼楼体倒覆。新民晚报 孙中钦 摄 点击进入新民网房价专题>> [全文]
    闵行房管局辟谣倒楼案存"隐身业主" 首付一成子虚乌有
  • 闵行房管局辟谣倒楼案存"隐身业主" 首付一成子虚乌有

    来源:新闻晨报2009-07-24 08:17
    6月27日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在建楼楼体倒覆。新民晚报 孙中钦 摄 点击进入新民网房价专题>> [全文]
    闵行房管局辟谣倒楼案存"隐身业主" 首付一成子虚乌有
  • [晚报推荐]市人大代表刘正东建议强制投保建筑工程险

    来源:新民晚报2009-07-19 14:13
       本稿为《新民晚报》专供新民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新民网·晚报推荐】目前,房地产开发的准入门槛不高,一些开放商不懂工程建筑规范标准,埋下了当前工程质量安全的最大隐患。   “6·27”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发生后,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重大公共突发事件监督程序。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提出,要降低风险,可否将“建筑工程保险”升级为强制保险,同时设立“房屋终身保修基金”。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费不高,只占整个工程投资的万分之二。但目前,国内建筑业平均投保率不过10%。”如果对开发商实施“强制建筑工程保险”,一旦发生施工事故,无论是小业主、开发商、施工方还是政府,都不必为赔偿问题头疼。更重要的是,理赔金额很高,投保费用很低,可能产生的巨额理赔会让保险公司非常小心,无形中,好比是市场培育了另一个“职业监理”。   目前房产开发实施项目公司制,项目结束,公司很可能就解体了。而房屋的平均使用寿命是50年,维修基金只管小补小修。如果设立“房屋终身保修基金”,将能有效防范房屋主体结构50年后可能遇到的风险。刘正东的设想是,房屋在交付使用时,由开发商一次性缴付“房屋终身保修基金”,这个基金最好全市统筹,哪里需要就用在哪里。   “为了将来无后顾之忧,考虑设立‘房屋终身保修基金’,是时候了。”刘正东说。 本稿为《新民晚报》专供新民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全文]
  • 人大代表会诊建筑安全:低价中标是万恶之源

    来源:东方早报2009-07-17 05:06
      7月15日,上海一幢施工中的高层建筑。目前,全市在建工地安全质量检查正全面展开。东方早报见习记者徐晓林图   针对闵行“莲花河畔景苑”在建住宅楼倒覆事件,昨天,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即便万分之一的建筑质量不合格率,也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人大主任刘云耕在视察后的会议上说,按照市委要求,市人大首次在“莲花河畔景苑”在建住宅楼倒覆这样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短时间就进入了依法履职的角色,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专项督查。   弊病一:   低价中标带来低质量   刘云耕提出,政府有关部门、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人大代表、专家们在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甚至是批评,抓紧整改。刘云耕指出,要高度重视房屋质量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和腐败问题,体制机制进步了,腐败也就难以藏身。   “表面上看,招标原则是‘合理价中标’,最后往往会演变成‘低价中标’。”市人大代表、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总工许丽萍直言,低价中标是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万恶之源”。对此,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代表也指出,建设工程中存在土地高价中标和低价中标的现象,“前者导致高房价,后者带来低质量。”代表们建议,建筑工程招标仍需强调综合中标,商务标和技术标结合。   弊病二:   监理方职权力存盲区   而市人大代表、上海理工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黄晨则发言称,调研显示,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方聘任体系、职权力目前都存在盲区。   对此,李韶平代表也表示,目前大部分项目的监理方在施工现场是弱势,施工方和业主均可以否定其意见,监理没有发言权,收入低,考证即可上岗,监理的技术能力也不强。代表们表示,这让许多建设项目中的监理根本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弊病三:   很少投保建筑工程险   “除了重大工程外,住宅、商品住宅投保建筑工程险的很少。”针对闵行倒楼事故发生后的一系列赔偿问题,刘正东代表在会上提议,上海要强制推行这一保险。刘正东表示,经过调查发现,目前多数地方这一保险都推广得不够好,一旦发生安全问题或事故,往往会出现建设方不愿赔或赔不起的“扯皮”现象,所以保险介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   面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一系列问题,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昨天表示,今年以来闵行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在“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发生后,闵行区将针对本区目前基坑工程增多的情况,在行政审批特别是对深基坑工程审核把关上进一步强化。据介绍,闵行区将对2008年2月至今的深基坑工程审批情况进行梳理,加强扩大审查力度。同时,在现场勘探时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全文]
    人大代表会诊建筑安全:低价中标是万恶之源
  • 上海倒塌楼十二名神秘业主隐身不索赔

    来源:广州日报2009-07-16 13:00
       热帖:《上海倒楼事件12神秘业主为何销声匿迹》    回应:上海闵行区政府新闻办有关人士称对此不知情;开发商代理律师曾表示,对于未到沟通协调会现场的业主,将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   近日,在开发商正式公布上海塌楼事故赔偿方案之后,一则名为《上海倒楼事件12神秘业主为何销声匿迹》帖子在论坛上转帖,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    220万房子都不理    12户业主何方神圣   网友梦之翼在帖子中说,7月11日下午3时,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开发商与倒覆的莲花河畔景苑小区7号楼业主召开沟通会,协商赔偿事宜。但是,42户业主中,12户业主却神秘“隐身”,从未出现在登记点和赔偿现场。   该网友在帖子中透露,这些神秘业主购买的都是最好楼层最好户型的三房,户型为124~128平方米。按124平方米来估算,加上房屋维修基金、契税等,没220万元拿不下来。220万元不是小数目,到底是什么样的难言之隐让这些神秘业主值得放弃220万元?听说,梅都公司有不少上海本地政府官员股东,难道这12位业主也是政府官员?   在7月11日下午的沟通协调会现场,现实的情形跟网友的说法并无出入。当天,针对记者们的疑问,开发商代理律师表示,对于未到现场的业主,他们将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赔偿方案。   根据记者掌握的信息,网友的猜测和疑问并非空穴来风,的确有不少政府官员与开发商梅都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梅都公司的第二大股东阙敬德,就是梅陇镇镇长助理、征地所所长。   昨天,记者就神秘业主事件致电上海闵行区政府新闻办相关人士,该人士称:“这要问开发商那边。我们对这些情况还不清楚。”    神秘业主超低价购房    部分房源首付仅一成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莲花河畔景苑已倒塌的7号楼24号、25号两个单元中,有多套楼层、房型上佳的房源,以整栋楼最低价之一出售。比如,今年3月15日,25号楼12层1202室曾以12965元/平方米的价格成交;而3月5日,25号楼的13层1302室刚刚卖出15217元/平方米的高价——价差超过2000元/平方米。更为离奇的是,在这部分“低价房”中,部分房源首付仅一成。   首付仅一成的房屋是在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办的按揭贷款,该银行信贷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该行从来没有接受过首付比例低于总房价20%的贷款申请。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成交数据错误;二是开发商或当事人向银行提供了虚假的成交价格合同。   然而,让记者疑惑不解的是,昨天,该报道信息来源对于报道中的一些相关数据给予了否认。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相关人士对于该报道讳莫如深。   对于该报道中提及的数据,他明确表示,他们并没有提供房屋成交的实际价格,“可能是记者根据我们提供的均价,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看哪些房子售出,根据均价计算出来的”。    上海塌楼事故责任    调查结果近期公布   据新华社电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15日透露,备受关注的“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责任调查结果,近期将向社会公布。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都将被严肃处理。 [全文]
  • 上海:在建楼房倒覆事故责任调查结果近期公布

    来源:新华网2009-07-16 00:49
      新华网上海7月15日电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15日透露,备受关注的“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责任调查结果,近期将向社会公布。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都将被严肃处理。   7月3日,“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原因公布后,相关调查工作的重点随即转入事故责任调查。目前,由上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已经对楼盘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工程监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调查。   陈启伟表示,事故调查组调查完毕后,将得出一个结论性的报告。有关部门将以事实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对这起事故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提出严肃的处理意见,严格追究责任。   据了解,此类事故的调查周期一般为2个月左右。陈启伟说:“这次我们特事特办,有关调查人员正全力以赴,事故责任调查结果近期就将向社会公布。”   >> 点击进入闵行“莲花河畔景苑”13层在建楼房倒覆专题 [全文]
    上海:在建楼房倒覆事故责任调查结果近期公布
  • 上海倒塌楼现"一成首付" 12名业主仍未维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2009-07-15 06:28
    “倒楼”部分房源成交情况图表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7日5时30分许,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一在建楼盘工地发生楼体倒覆事件,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新民晚报 孙中钦 摄   虽然开发商已经正式开始同上海“倒楼事件”中的受害者——上海莲花河畔景苑的24号、25号楼的42户业主协商赔偿事宜,但其中12户业主却神秘“隐身”,从未出现在登记点和赔偿现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昨日试图联络上述“神秘业主”了解情况时,却通过佑威楼市通的数据意外发现:“倒楼”中竟然有多套高楼层房源以低价销售,每平方米成交价比相同房型的低楼层房源便宜数百甚至上千元,个别房源与同期销售的同一房型房源差价甚至超过2000元/平方米。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上述超低价销售房源中,还有一套房源的首付比例仅有成交价格的一成。   对于上述“令人费解”的数据,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陆骑麟坚称,莲花河畔景苑的成交价格数据来自于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肯定是准确无疑的。   如果上述数据的确如提供者所云“准确无疑”,一个紧接而来的疑问便是:“隐身业主”是否就是那部分超低价、超低首付房源的业主?“这12名业主或许与开发商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因此不敢出面维权。”有业内人士如是猜测。    层高却价低?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莲花河畔景苑倒塌楼盘一共卖出了42套,但“业主联盟”有登记的购房者只有28户,加上11日协商会上出现的2户,总共也只有30户业主现身,而其余12户一直未见踪影。据陆骑麟介绍,在成交数据中“没有看到”一个身份证号对应多套房源的情况。   有猜测说,这十几户“神秘业主”连沟通会、赔偿方案公布会都不露面,很可能是有“难言之隐”才会继续“隐身”。   记者昨日根据该线索试图寻找销售资料以联系这部分“神秘业主”,但在查看佑威楼市通系统对上海网上房地产的交易监测时,却在莲花河畔景苑已倒塌的24号和25号两个单元楼的“成交明细”中,意外发现该楼内有多套楼层、房型上佳的房源,以整栋楼最低价之一出售。   根据上述成交明细,今年3月15日成交的24号楼11层1102室,面积为127.79平方米,成交总价是166万,计算下来的成交均价为12990元/平方米。而在这套房子成交日期前后一个月左右时间内,同户型的24号楼3层302室的成交均价为14085元/平方米,24号4层402室的成交均价为13694元/平方米。   以超低价格销售的,并非只有上述24号楼的1102室。于3月21日成交的24号楼10层1001室,实际成交均价只有13121元/平方米,而3月27日成交的7层701室却卖出了14984元/平方米的相对高价。   不过,上述房源的价格差距还不算是最大的。3月15日,25号楼12层1202室曾以12965元/平方米的价格成交;而在10天前的3月5日,25号楼的13层1302室,刚刚卖出15217元/平方米的高价——仅相差一层楼,但两者的价差超过了2000元/平方米。   据陆骑麟介绍,一般情况下,同一时间段、同一房型的房源,楼层越高售价越高。而莲花河畔景苑的倒塌楼房中却有多套房源在面积、户型一致,成交时间相接近的情况下,高楼层的房源售价反而比低楼层的房源售价便宜很多,或同是高层房源却存在上千元的价差,其中原因令人费解,或许不是一句简单的“随行就市”所能解释。 更多新民网独家报道点击查看>> [[page]]    首付仅一成?   令人不解的不只是高层的低价房,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在这部分“低价房”中,部分房源居然拥有仅一成的超低比例首付。   根据佑威楼市通提供的上述“成交明细”,25号楼的1202室的成交总价是167万元。但是,记者另外从上海市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上述房源资料中看到,其总贷款额达到150万元,按此计算,25号楼1202室的业主仅仅支付了17万元的首付款,只相当于总房价的10%左右。而按照央行2008年10月出台的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至少是20%。   仅一成的首付比例,甚至连上述房源的贷款抵押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都难以相信。该行信贷部门的工作人员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明确表示,根据交行的房贷政策,个人房贷的首付比例至少要达到20%以上,该行从来没有接受过首付比例低于总房价20%的贷款申请。因此,莲花河畔景苑25号楼1202室仅仅以10%的比例支付首付,一定是不可能的,成交数据肯定是错误的。   但对于银行方面提出数据错误的质疑,数据来源方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陆骑麟则坚称,上述25号楼1202室成交价格数据来自于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是准确无疑的。   对此,银行业内人士指出,如果闵行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贷款金额和佑威楼市通系统提供的成交价格数据都是正确的。那么,可能的情况是开发商或当事人向银行提供了虚假的成交价格合同,才能实现房贷的“一成首付”。而卫明不动产智库负责人蔡为民也表示,如果是开发商故意伪造合同,进而提高贷款额,不排除有“骗贷”的目的,除了上述可能,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原因。   上述多套高楼层房源低价成交和一成首付背后还隐藏了怎样的“秘密”?12户“隐身”业主是否与此有关联?《每日经济新闻》将继续追查下去。 [全文]
    上海倒塌楼现"一成首付" 12名业主仍未维权
  • 律师:上海倒楼案索赔还需更多回合“交锋”

    来源:新民网2009-07-13 14:00
        【新民网·独家报道】7月13日,上海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研究会委员、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黔林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表示,“上海倒楼案”购房者的索赔之路,可能还将经历长达数个“回合”的漫长谈判,才能最终解决。   此前的7月11日、7月12日,“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梅都公司单方面抛出关于倒覆楼房、未倒楼房的赔偿方案,引起购房者广泛质疑。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新一轮“角力”由此开始。   ·倒覆楼房·   律师:业主可继续坚持自己的合理诉求   张黔林律师认为,开发商针对倒覆楼房抛出的赔偿方案的最大的一个缺陷是,没有考虑倒楼业主关于原址重建的诉求,而且并未对此给出合理的解释。“既然不重建,就需要和业主说清楚为何不能重建,否则业主可起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开发商在赔偿方案中提出,违约金为总房款的5%。对此,张律师认为,开发商所称房价5%的违约金尽管是合同约定,但并非针对“楼房倒塌”这样的违约形态。“开发商在赔偿方案中对这一条的引用并没有明确的依据,而只是一个参照。”   “其实,根据目前上海市政府专家组所公布的事故原因结论即由于施工方不当施工引起楼房倒塌,从开发商与施工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来看,开发商也完全可以要求施工方在原地重建,这也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所以,除非该处地质确已不适合建造房屋,否则开发商拒绝业主提出的原地重建的要求与法有悖。”张黔林说。   他表示,倒覆楼房业主可继续坚持自己的合理诉求,和开发商协商。   ·形势研判·   业主如坚持不接受赔偿方案开发商或将退步   此前有业主提出质疑,开发商提出的方案能否保障自己的利益。   “作为一个由违约方提出的赔偿方案,应该多向守约方(购房者)倾斜一些。”张黔林表示,目前开发商的方案比较“硬”,缺少人情味,没有充分考虑到业主的损失。“开发商的赔偿方案应当在合法的范围内尽可能满足业主的诉求,给业主以充分的选择权,这样才有利于后续的协商。”   对于购房者后续的索赔之路,张律师认为,两方协商的过程如同讨价还价,开发商提出的这个方案可能是有所保留的,如果业主完全无法接受前述方案,则开发商可能会慢慢作出退步,一直退到开发商的“底线”为止,如果最后开发商实在无法退步,业主只能采取诉讼解决。   “不过,政府不会袖手旁观的,可能会在协商过程中给开发商施加一些压力。”张说。   ·索赔难点·   未倒房屋推倒重建?无法律依据   在7月12日的协商沟通会上,记者获悉,未倒覆楼房业主的意见主要有“推倒重建”和“退一赔一”;亦有业主表示,即便楼房安全未受影响,但未来楼房肯定会贬值,“其间的损失谁来埋单?”   对此,张律师认为,如果倒楼并未影响其余房屋质量以及交付时间,业主要求赔偿虽然情理上可以理解,但还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购买了同一楼盘而房屋未倒塌的业主除非特殊情况否则索赔将会出现法律障碍。”        他表示,前述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因倒塌房屋影响到其它楼房的建筑质量,并且虽经修复但仍不能通过竣工验收,或者因其它任何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交房。在前一种情况下,业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在后一种情况下,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张黔林表示,尽管从常理上看,楼房倒塌很可能使该处楼盘的品质大打折扣,甚至让整个楼盘价格下跌,但此种损失较难量化,难以评估。因此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那么这些楼房未倒塌的业主进行索赔将会有较大难度。(新民网记者刘坤)    >> 新民网追踪报道闵行倒楼案赔偿协商会     ■ 7月11日针对倒覆的7号楼:     开发商首次抛出塌楼赔偿方案27户购房者拂袖而去    针对倒覆的7号楼购房者,开发商方面于7月11日下午公布了赔偿方案:退钱或换房,二选一。但多数购房者缺席、仅有3名购房者参加的“赔偿协商会”经历一波三折之后无果而终。27户7号楼的购房者情绪激动,表示对协商安排不满,拒绝参加协商,并表示将到相关部门“散步”。11日晚间,新民网最新获悉,倒楼理赔协商会将重新召开。 >>详细     42套已售房仅现身30户倒楼赔偿会"神秘业主"仍隐身    虽然官方数据统计7号楼已经卖掉了42套房,但是,7号楼“业主联盟”有登记的购房者只有28户,加上今天协商会上出现的2户,总共也只有30户,其余十几户一直未见踪影。“上礼拜的沟通会没来还好说,现在连赔偿方案公布都不来,一定有问题”,有购房者表示,即使是炒房客也会关心自己财产,除非是有“难言之隐”才会继续隐身。 >> 详细     ■ 7月12日针对未倒楼:     “莲花河畔景苑”未倒楼业主理赔方案出炉    7月12日下午3时,由闵行倒楼案开发商代表律师与小区10幢未倒楼盘业主代表进行的协商沟通会在西南工程学校(梅陇西路1566号)举行。开发商提出三个方案供购房者选择:方案1:预售合同继续履行,适当让利,特定担保。方案2:有条件解除预售合同,退本还息。方案3:第三方收购。这三个方案都有相关细则,要到7月31日才会公布。 >>详细     半路杀出个“白衣骑士”第三方公司或为梅都兜底       神秘的“第三方公司”究竟是谁?通报会上,政府以及开发商代表并未透露,仅表示,该公司由开发商确定协商,政府方面将介入审查该公司的资质情况,确保其有能力接手。 >>详细     业主提出三大质疑建议政府聘权威机构检测    7月12日下午,开发商针对未倒覆楼房抛出3套后续处理方案。但这三套方案很快遭到强烈质疑,多名购房者表示,这些方案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提出三大质疑。 >>详细     业主质疑:未倒覆楼后续如何处理?    未倒覆楼盘的赔偿方案,现在也已经正式向所有业主公布。拿到方案后,几名业主都向新民网表示无法接受。有业主在现场强烈质疑,对未倒覆楼的安全表示担忧。“楼肯定是不可能再住下去了,我们只想能够有合理的赔偿方案。” >> 详细     [全文]
  • 倒房案惊现“白衣骑士” 第三方公司为梅都兜底

    来源:新民网2009-07-12 19:21
    莲花河畔景苑未倒楼房的解决方案通气会视频      【新民网·独家报道】12日,莲花河畔景苑未倒楼房的解决方案通气会上。开发商出具的框架方案给购房者三个选项。其中第三条选项显示,开发商梅都公司将引进第三方公司,按6月27日当天的市价收购购房者的房屋。   政府委派的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张姓律师在通报会上将这个第三方公司比喻为“白衣骑士”。开发商梅都公司在提供的框架性方案中列明,“我公司将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该第三方公司将为继续履行合同的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第三方公司将对购房者在6月27日至交房日期间的房贷本息连带偿还。此外,如果购房者有愿意退还房屋,第三方公司将按照6月27日当天的市价回购。   神秘的“第三方公司”究竟是谁?通报会上,政府以及开发商代表并未透露,仅表示,该公司由开发商确定协商,政府方面将介入审查该公司的资质情况,确保其有能力接手。   “一定是市场化运作的公司”,张律师表示,目前有几家公司都在协商中,细节尚未敲定,等到确认后,会及时向外公布具体情况。“这个‘白衣骑士’不好当”,他说道。   就此,上海市杜跃平律师事务所的杜跃平律师分析称,这个第三方公司有可能是上海房地产公司50强之列,也有可能是资产经营公司,或拥有闵行区建委或者上海市建委背景,无论是哪个公司,勿庸置疑它一定资本雄厚、现金流充沛。   一个市场化运作的公司为什么会接手可能永远不会升值的资产?张律师称,一定有他能得到回报的地方,“没有白干的,没好处的事情谁都不会做”。而杜跃平律师也认为,此时出手为梅都公司兜底,最起码该公司可以获得良好的公众形象,企业在社会形象和经济利益平衡的同时,“可以花最少的钱做最大化的广告”,在这场中外关注的热点事件中,第三方公司获得的社会关注效应将远远大于其商业回报,此外,回购房屋还可以作为资产暂时保存。   “有了‘白衣骑士’的介入,购房者多了一份保障,更加安心”,张律师透露,这个第三方公司回购的方案是政府方面建议添加的,为的是增加购房者的权益保障。(新民网记者王晓庆刘坤顾磊实习生卫旭伟杨昆)   [全文]
  • 未倒楼业主就开发商理赔方案提出三大质疑

    来源:新民网2009-07-12 18:43
      【新民网·独家报道】7月12日下午,开发商针对未倒覆楼房抛出三套后续处理方案。但方案很快遭到强烈质疑,多名购房者表示,这些方案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开发商出具的三套解决方案包括:1,购房者保留房屋,接受开发商提供的房价5%的折让和责任担保;2,解除预售合同,退还购房本金和银行利息;3,开发商引进第三方公司按照6月27日当日市价收购购房者的房屋。 (点击此处查看详细方案)   · 检测报告何时出炉?——“不要结论,要数据”   有购房者质疑,未倒楼房的检测报告尚未出来,现在就要求购房者选择将房子卖掉或者接受补偿,并不合理。有购房者比喻说,“连‘验伤报告’都没有,这5%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来的?”   在购房者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会上,一位殷姓购房者向政府部门表达了以下诉求:一、要求公布各个楼房的详细检测数据;二、要求公布6月27日当天其它楼房有关的原始数据,包括堆土高度、挖坑深度、倾斜度等;三、要求公布截至6月30日的开发商梅都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资金冻结数等。   “我们要的是原始数据,而不是简单的结论,那是我们维权的依据。”多位购房者表示,信息不对称使他们一直处于被动,“我们要求保障对自己资产情况的知情权”。   未倒楼房的检测报告何时能够出炉?政府委托律师在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表示,政府方面一直要求检测小组尽快出具检测报告。“可这是一个科学的检测,须花费时间。”   · 倒楼案或致资产“打折”?——“我们的资产贬值,谁埋单?”   max先生是购房者之一,他的购房经历颇具代表性。此前,他以接近200万的价格购买了“莲花河畔景苑”6号楼的房屋,目前对赔偿问题心急如焚,“我们都是倾其所有买的房子”。   他提出两套赔偿方案:“方案一,相同地段其他开发商的楼盘进行置换;方案二,按照现在的市场价进行退赔,包括本金、差价、房贷利息等等。”他表示,倒楼事故发生后,“莲花河畔景苑”的声誉受到相当大的影响,已经沦为外界笑柄,如果请人对楼盘进行评估,房产的价值肯定会大打折扣。“房屋不仅仅是拿来住的,它还是一项资产——今后如果我要把房子卖掉、或者出租,以它现在的名声,会有人愿意接手吗?”max先生据此提出质疑:房屋的资产贬值,谁来买单?他表示,自己只希望能够有一套安全的、能够安心居住的房子。对于目前开发商抛出的方案和自己预期方案之间的差距,他希望政府能够介入,提出更为合理的赔偿。   · 检测机构如何遴选?——“应由政府出面聘请高资质、国家级的检测机构”   在开发商提供的框架方案中提到,对未倒覆的10栋房屋质量的检验和监测工作,将由梅都公司或者购房者推荐一家检测机构来完成,检测费用由梅都公司承担。但有购房者认为,检测机构应该由政府出面聘请高资质、国家级的检测机构。此外,虽然开发商梅都公司已经向政府口头表达了不会原址重建的意愿,可是在12日协商会现场,“原址重建”依然是大部分业主的心声。一位蔡姓购房者表示,要么原址重建,要么调高折让标准。(新民网记者王晓庆刘坤顾磊实习生卫旭伟杨昆) [全文]
  • “莲花河畔景苑”未倒楼业主理赔方案出炉

    来源:新民网2009-07-12 14:45
      【新民网快讯】7月12日下午3时,由闵行倒楼案开发商代表律师与小区10幢未倒楼盘业主代表进行的协商沟通会在西南工程学校(梅陇西路1566号)举行。开发商律师分别向10幢楼的业主通报解决问题的框架性方案。开发商方面表示:将委托相关机构对未倒房屋进行检测和监测,在目前检测报告尚未确定未倒楼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下,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尚不足。如果购房者坚持要求解除合同,则开发商公司不构成违约。   开发商方面又称:但是,为了表示开发商对未倒楼盘纠纷方面的诚意,提出三个方案供购房者选择:方案1:预售合同继续履行,适当让利,特定担保。方案2:有条件解除预售合同,退本还息。方案3:第三方收购。这三个方案都有相关细则,要到7月31日才会公布。   【新民网·独家报道】“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又有新进展。继11日开发商方面针对倒覆的7号楼购房者提出赔偿方案后,12日,开发商又提出了对未倒覆楼房的后续处理方案。不过,在该意见还未正式公布时,便有业主表示强烈质疑,“从11日的赔偿方案来看,开发商根本没有诚意。”   · 现场:通报会前一个小时便有百余名业主焦急等候   12日8时许,在搜房网“莲花河畔景苑”业主论坛上,便有不少业主开始讨论,聚焦于11日下午开发商针对倒覆楼房购房者抛出的“赔偿方案”——自“方案”面世起,便遭众多业主指责。   有自称是7号楼业主的网友发帖称,将和其他未倒楼房业主站在“同一阵线”索赔,反对“一对一”协商赔偿。该网友质疑,方案(指11日开发商公布的赔偿方案)是开发商单方面提出的,“那业主的方案为什么不能提交讨论,凭什么只能用开发商的方案?”此外,多名未倒楼房业主在论坛上发帖表达诉求:退一赔一,或者推倒重建。   下午2时许,新民网记者赶到位于梅陇西路1566号的协商沟通会现场时,已经有100余名业主赶到,在烈日炎炎下陆续进入会场。记者接触的多名购房者均表示对11日的赔偿方案不满。“我想问一个问题:房屋安全有无保证?等安全有保证了我们再来谈赔偿、置换的问题。”购房者赵女士说。   · 开发商:抛出三套方案供未倒覆楼房购房者选择   今天下午的协商沟通会主要由开发商方面通报解决问题的框架性方案,并现场听取业主的意见。   在现场,通报及协商分为10个会场举行,由开发商委托的律师向10幢楼的业主通报解决问题的框架性方案。关于在建楼房后续处理问题,开发商方面表示,将委托相关机构对未倒房屋进行检测和监测,在目前检测报告尚未确定未倒楼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下,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尚不足。如果购房者坚持要求解除合同,则开发商公司不构成违约。   此外,开发商方面提出三个方案供购房者选择:方案1:预售合同继续履行,适当让利,特定担保;方案2:有条件解除预售合同,退本还息;方案3:第三方收购。开发商方面称,以上三种处理方案,购房者可在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15日期间自行选择。   新民网记者随后了解到,开发商方面公布的针对未倒覆楼房赔偿的详细方案包括:   在方案一中,“预售合同继续履行,适当让利,特定担保”包含三部分:      1、如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则公司将适当让利,具体让利额以购房合同总价的5%折让。2、公司负责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对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担保范围为:对购房者在特定期间(自2009年6月27日至竣工验收之日)向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偿还的贷款本息,如房屋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而公司方面对该期间的贷款本息损失无力赔偿时,则由该担保公司连带偿还。3、如房屋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则按照公司已公布的“7号楼倒覆楼退赔方案”执行。   方案二“有条件解除预售合同,退本返息”的细则为,如购房者坚持解除合同,则公司同意解除合同,鉴于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尚不足,公司同意退还本金,以及购房者已付房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方案三为“第三方收购”。具体细则为,公司将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由该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当日的市价收购购房者所退房屋,该公司具体名称在7月31日前公布。鉴于当前的预售制度,公司拟通过以下方式履行:1、与购房者解除合同。2、同时与有实力的公司签订新的预售合同。3、由有实力的公司向购房者按6月27日当日的市价代开发商公司退还房款。   · 方案:11日抛出的倒覆楼赔偿方案遇“冷场”   此前的7月11日,开发商方面发布消息,倒覆的7号楼购房者可与本月12日(周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在罗阳小学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领取并签收《方案》及《操作细则》。开发商方面还表示,对于在上述时间内未领取《方案》及《操作细则》的业主,开发商将于近日内以邮寄方式,向业主送达。不过,新民网获知,罗阳小学接待处从今晨9时开始设点,截至记者下午3时许发稿时,仅有少数购房者到场。目前尚未有购房者签订赔偿方案。   与在梅陇西路1566号进行的未倒覆楼盘购房者协调会现场相比,上述接待点现场非常冷清。   · 截稿消息 ·   截至记者下午4时发稿,在梅陇西路1566号召开的未倒覆楼盘购房者协调会已经结束,大约有200余名购房者及家属来到现场。对于开发商抛出的3套方案,记者接触的多名业主均表示不满,现场一度有多名购房者呼喊“退一赔一”的口号,多名业主仍坚持“退一赔一”及“推倒重建”的方案。(新民网记者王晓庆刘坤 顾磊实习生卫旭伟杨昆)   · >>7月12日 现场报道       半路杀出个“白衣骑士”第三方公司或为梅都兜底         神秘的“第三方公司”究竟是谁?通报会上,政府以及开发商代表并未透露,仅表示,该公司由开发商确定协商,政府方面将介入审查该公司的资质情况,确保其有能力接手。 >>详细       业主提出三大质疑建议政府聘权威机构检测      7月12日下午,开发商针对未倒覆楼房抛出3套后续处理方案。但这三套方案很快遭到强烈质疑,多名购房者表示,这些方案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提出三大质疑。 >>详细       业主质疑:未倒覆楼后续如何处理?      未倒覆楼盘的赔偿方案,现在也已经正式向所有业主公布。拿到方案后,几名业主都向新民网表示无法接受。有业主在现场强烈质疑,对未倒覆楼的安全表示担忧。“楼肯定是不可能再住下去了,我们只想能够有合理的赔偿方案。” >> 详细     [全文]
    “莲花河畔景苑”未倒楼业主理赔方案出炉
  • 今协商其他楼房理赔 现场百余业主焦急等待

    来源:新民网2009-07-12 14:31
      图为业主们正赶往协商会现场   图为协商会现场导向图   【新民网·独家报道】7月12日下午3时,由开发商代表律师与小区其余10幢楼业主代表参加的协商沟通会将在西南工程学校(梅陇西路1566号)举行。2时30分许,距协商会还有半个多小时,现场已有大约百余名业主陆续赶到,焦急等待开发商方面露面。据2号楼一名业主介绍,关于赔偿问题,业主们目前比较普遍的想法是:“退一赔一”或者“推倒重建”。   新民网记者现场采访多名业主,他们都对上述要求表示赞同。据悉,今天的会议主要由开发商代表律师通报解决问题的框架性方案,现场听取业主的意见建议。记者获知,鉴于到场人数较多,相关部门安排,通报及协商分10个会场举行,由开发商委托的律师分别向10幢楼的业主通报解决方案。(新民网记者王晓庆刘坤 顾磊实习生卫旭伟杨昆) [全文]
    今协商其他楼房理赔 现场百余业主焦急等待
  • 42套已售房仅现身30户 倒楼赔偿会"神秘业主"仍隐身

    来源:新民网2009-07-11 20:47
        【新民网·独家报道】11日下午,原定15时召开的倒楼赔偿方案协商会推迟了近一个小时,而坐在政府代表、开发商代理律师面前的购房者代表只有3户。      购房者:拒绝“一对一”   14时45分左右,集体赶到的7号楼(倒覆楼盘)购房者被通知,“每户只能有一名代表参加协商会”。购房者显然不能接受组织方“场地太小”的解释,纷纷表示,这些因素应该事先考虑好的,购房合同上签名的购房人都应该参加。27户7号楼购房者因此拒绝参加此次协商会。   而就在昨日,7号楼购房者接到的通知是今日将“一对一”面谈,购房者施小姐表示,“一对一各个击破,是开发商想出的伎俩,我们的情况是一样的,为什么要单独谈”。   根据开发商代理律师今日给出的解决方案,从12日开始,开发商代理律师将继续在罗阳小学连续设点3天,一对一接待7号楼业主签署赔偿协议。“我们连协商会都没参加,还谈什么‘一对一’啊”,多位7号楼购房者表示不会参加明日开始的“一对一”接待。   如果三天内,7号楼购房者仍不接受任何一套解决方案,拒绝签字,怎么办?闵行区政府委派的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接受新民网提问时表示,“相信开发商方面会通过与购房者一对一沟通,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    42套房仅现身30户购房者   虽然大部分购房者拒绝参加协商会,但是赔偿方案协商会还是在16时左右正式召开,会场内的购房者代表仅有3户。   “我们登记的户主只有28户,现在在上面开会的3户代表,只有1个人是我们认识的”,7号楼“业主联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实上,记者从协商会直播的画面中看到,与开发商律师据理力争的也只有一位钟姓代表,其他购房者几乎未发表具体意见。会后,政府代表律师透露,参会的购房者代表“总共有5、6个人”。   虽然官方数据统计7号楼已经卖掉了42套房,但是,7号楼“业主联盟”有登记的购房者只有28户,加上今天协商会上出现的2户,总共也只有30户,其余十几户一直未见踪影。“上礼拜的沟通会没来还好说,现在连赔偿方案公布都不来,一定有问题”,有购房者表示,即使是炒房客也会关心自己财产,除非是有“难言之隐”才会继续隐身。   此外,该负责人透露,这十几户都是楼层、房型非常好的房间,“这十几户‘神秘业主’有问题,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还不吭声,肯定是有复杂的关系”。    方案B遭漫骂原址重建无望   虽然没有出席协商会,其他购房者还是通过各种渠道拿到了赔偿方案。在开发商代理律师出具的赔偿方案中,方案B赫然写着“以本小区未售住宅房屋置换”。就此,购房者纷纷表示,这个方案“不靠谱”。   实际情况是,未倒楼房的最终检测报告还没有出台,其余购房者还在为如何处理自己的“危房”焦头烂额,现在竟然让7号楼购房者选择剩下来的房屋。“没有人会考虑这个方案,这个选项是开发商找骂的”,一位7号楼购房者告诉记者。   而关于方案A,购房者与开发商争论的焦点是开发商出具的“购房款+5%违约金(或差价)”能否弥补业主的实际损失。就此,开发商代理律师表示,要“一对一”地具体协商,才能权衡各个购房者的利益。   此外,部分未倒房屋购房者表示,“推倒重建”是可以让他们获得安全居住心理的最佳方案。可是,就在11日的协商会上,政府部门代表表示,关于是否原址重建的问题,开发商已明确表态:不再原址重建。(新民网记者王晓庆刘坤徐迪翰实习生卫旭伟杨昆) [全文]
  • 开发商首次抛出塌楼赔偿方案 27户购房者拂袖而去

    来源:新民网2009-07-11 15:55
        【新民网·独家报道】“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倒楼赔偿方案出炉。针对倒覆的7号楼购房者,开发商方面于7月11日下午公布了赔偿方案:退钱或换房,二选一。但多数购房者缺席、仅有3名购房者参加的“赔偿协商会”经历一波三折之后无果而终。11日晚间,新民网最新获悉,倒楼理赔协商会将重新召开。   围绕前述赔偿方案,事故的核心双方——倒覆楼房购房者和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始了新一轮的“角力”。而在这场角力背后,事件所涉各方(包括未倒楼购房者、媒体、闵行区政府)则从各自的角度为之写下了不同的注脚。   ·业主·   长枪短炮之下27户“核心”购房者拂袖而去   下午2时许,购房者陆续赶到位于梅陇西路968号的协商现场。   不过,最早一批到达现场的购房者并非事件的“核心”一方——倒覆楼房的购房者,而是“莲花河畔景苑”未倒楼房的业主。   此后,陆续赶到现场的,还有携带“长枪短炮”的数十家媒体。   核心会场在4楼,内有专人负责视频直播。通往4楼的楼梯口,亦有专人负责登记,倒覆楼房的购房者只能派一位代表,在楼梯口登记后,上楼。刚到现场,记者便被告知和其他无缘进入会场的购房者在一楼的直播会场观看直播。   14时50分左右,“协商会”还未正式开始,多名购房者便开始质疑这次“一对一”的协商制度——“为何要一对一协商?是否要‘各个击破’?”“只要是在购房合同上签了字的购房人,都应该进入会场!”   15时左右,已有部分倒覆楼房的购房者上楼,看到了开发商给出的赔偿方案。此后,先期看到方案的购房者下楼,与更多购房者“会合”,互相通报有无。   得知方案后,一时间,群情汹涌。   在众多媒体的镜头之下,购房者和闵行区政府工作人员僵持了大约20分钟,此后27名倒覆楼房购房者愤然离开现场。   “去散步!”业主们说。   ·赔偿方案·   方案一出一片哗然   最终,15时30分左右,在仅有3名倒楼购房者参加协商的情况下,会议开始,由闵行区政府委托的代表主持、协调。   此时,在楼下的视频直播室,数十名未倒楼房的购房者正在凝神关注。   “他们的赔偿方案对我们来说是重要的参考。”6号楼一位董姓购房者对记者表示,希望自己所购房屋能够“推倒重建”。而2号楼一名购房者则表示,“房子肯定是没法住下去了,现在只希望拿到合理的赔偿。”   在视频直播中,开发商委托的律师公布了“赔偿方案”:A方案——退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房价款本金。公司按合同约定向购房人支付违约赔偿金,若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购房人差价损失的,则开发商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具体细则:1,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预售合同总房价款的5%,以及已付房价款自实际付款日起至实际退款日止,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与目前市场可比价格的差价,由评估机构确定。   此外,还有B方案——解除预售合同,以本小区未受住宅房屋置换。   根据政府部门通报,关于是否重建的问题,开发商已明确表态:不再原址重建。   ·政府·   赔偿应合法、合情、合理   会上,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受闵行区政府委托,亦通报了相关情况:针对倒覆楼,相关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同意和借款人提前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同意贷款合同解除后的贷款本息在征得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由开发商直接支付给银行。   “我们认为该退赔方案符合依法处理的原则,也符合预售合同的约定内容,也与当前司法实践中开发商不能交房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处理基本相符,也给予购房者一定的选择权。”     通报过程中,政府委托代表多次提出,“赔偿方案应该合法、合情、合理”。   ·争议焦点·   开发商赔偿能否弥补业主损失   前述的“赔偿方案”一出,便引起视频直播室内一片哗然。购房者议论纷纷,气氛开始变得嘈杂。   “房子已经没有了,损失不应该让我们承担,包括银行贷款的利息,我们应该把付出的钱拿回来,在此基础上,我们再谈赔偿。所以我觉得这个方案应该再行修订。”一位购房者表示。   16时30分左右,购房者和开发商的“角力”开始白热化。购房者方面坚持:必须要先弥补所有损失,再谈赔偿问题。而开放商方面亦未根据业主诉求有所妥协。   16时40分许,直播室会场内,多名购房者情绪激动,离开会场。此后,会场观看视频人数(包括媒体在内)只剩下最初人数的一半左右。   最终,大约17时,3名倒楼购房者和开发商方面僵持不下,主持人只能宣布协商会结束。   对于此次协商,闵行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最后表示:“很遗憾”。   · 最新消息·         赔偿问题回到原点?   11日晚间,新民网最新获悉,经过与闵行区政府的沟通,7号楼购房者被告知,“赔偿方案协调会将重新召开”,闵行区信访办何姓工作人员表示,会议具体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新民网记者王晓庆刘坤徐迪翰实习生卫旭伟杨昆)     新民网此前现场滚动消息:    18时15分: 因不满今日协商会安排而拒绝参会的20余户7号楼购房者,在与闵行区信访办方面协商后,得到明确答复:赔偿方案协商会议将重新召开。闵行区信访办何姓工作人员表示,会议具体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17时00分: 截至目前,今天的协商已经结束,双方在直播过程中未达成协议。新民网将继续追踪协商结果。    16时58分: 谈判已经结束,双方在直播过程中暂未达成协议。政府方面表示,作为第三方协调者,对今天的谈判结果表示遗憾。    16时50分: 闵行区政府负责协调的人士表示,目前政府方面已对此事向开发商提出了建议,“赔偿最好不要低于法院对于同类案件的判决标准。”    16时46分: 政府方面表示,开发商方面称倒掉的房子将不再原址重建。政府将根据开发商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核。目前开发商态度很明确,将不会推倒重建。    16时44分: 下午4时30分,会场争论频频。业主方面坚持:必须要先弥补所有损失,再谈赔偿问题。开放商方面亦未根据业主诉求有所妥协。    16时43分: 直播室会场内,10余名业主非常激动,表示将到相关部门“散步”。截至目前,大约已有半数到现场的业主已离开会场。    16时40分: 截至目前,会场内仍然只有3位7号楼的业主和开发商协商。目前,双方在谈判桌上的“角力”已经白热化。协商的争议焦点在于,开发商的方案是否能够弥补倒楼业主的实际损失。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应该负全责,“我付了多少钱不论是贷款也好,还是首付、利息等,应该一分不少退还给我们。”参与协商的一位女性购房者表示,在按照前述说法弥补损失之后,还应该按照合同上未能如期交房的相关条款来谈赔偿,这个方案需要重新修订。    16时07分: 目前会场内的协商正在进行。而在场外的27户7号楼的购房者情绪激动,表示对今天的协商安排不满,仍然拒绝参加协商。现在他们已经离开位于张幕村的业主招待处,并表示将到相关部门“散步”。    15时53分: 业主方面表示,根据此方案,业主方面的损失无法完全弥补。对此,开发商律师表示,关于购房人到银行贷款的利息、担保费等有关费用,均是在合同解除前提下的实际损失。但他表示,方案中有赔偿款应该能够弥补相关的损失。    15时45分: 对于刚刚公布的方案,一位业主对方案表示质疑,认为方案细则不公平。“我认为,房子已经没有了,损失不应该让我们承担,包括银行贷款的利息,我们应该把付出的钱拿回来,在此基础上,我们再谈赔偿。所以我觉得这个方案应该再行修订”。“此外,我觉得银行应该到场。我们很想听听银行的意见。银行方面说让我们继续交房款,等这件事过去以后再谈。”参与协商的业主对方案表示非常不满。    15时40分: 开发商律师表示,选择方案A的购房人,可以选择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选择的程序将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并由选择方案A的购房人进行投票选择。还有一种方案,通过业主推选代表进行抽签选择。“如果购房者无法达成一致来选择评估机构,我们希望在7月底之前,提请政府来选择评估机构。如果评估得出最终结果,我们将最终结算退房房款。”开发商方面表示,今日领到赔偿相关表格的购房人,可回家后和家人商量再选择方案。明天起3天(周日、周一、周二),开发商律师将在罗阳小学等候大家的决定——是选择方案A,还是方案B。     15时35分: 开发商律师表示,经过一个星期的讨论,根据目前购房人的要求和开发商实际情况。开发商提出两套方案:一个是解除合同退还本金,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目前市场价格的差价。另一个方案是置换,在本小区销售的房源中,由购房者选择满意的房屋进行置换。如果选择新的房屋的单价比原来的有差距——如果低,则按照市场差价补偿;如果面积有差异,则按照市场目前的价格来结算差额的面积价格。    15时30分: 据政府方面通报,本周已经约见银行等方面,包括相关的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银行方面同意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本息由开发商直接支付给银行。银行特别提出,解除合同及返还本息事宜,借款人应该尽快办理,否则将产生相关的不良信用记录。    15时25分: 闵行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接待了461户购房者,此事所涉的各方均会保持密切沟通。“赔偿方案要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    15时20分: 距离会议原定时间过去20分钟,业主和开放商方面的协商会仍然处在僵持中。目前,闵行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开放商代表律师已经在会场内准备就绪。    15时15分:上海倒楼事故开放商赔偿方案"出炉"业主想法各异    15时10分:上海倒楼事故赔偿方案即将"出炉"业主:焦急等待    15时00分:赔偿方案出炉   赔偿方案A:赔钱   1、购房款+5%违约金   2、购房款+差价(要等待评估)   赔偿方案B:换房   可在莲花河畔景苑小区挑选       15时00分:[晚报推荐]闵行倒楼案:退钱换房倒楼业主二选一   [全文]
    开发商首次抛出塌楼赔偿方案 27户购房者拂袖而去
  • 开发商首次抛出塌楼赔偿方案 27户购房者拂袖而去

    来源:新民网2009-07-11 15:55
        【新民网·独家报道】“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倒楼赔偿方案出炉。针对倒覆的7号楼购房者,开发商方面于7月11日下午公布了赔偿方案:退钱或换房,二选一。但多数购房者缺席、仅有3名购房者参加的“赔偿协商会”经历一波三折之后无果而终。11日晚间,新民网最新获悉,倒楼理赔协商会将重新召开。   围绕前述赔偿方案,事故的核心双方——倒覆楼房购房者和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始了新一轮的“角力”。而在这场角力背后,事件所涉各方(包括未倒楼购房者、媒体、闵行区政府)则从各自的角度为之写下了不同的注脚。   ·业主·   长枪短炮之下27户“核心”购房者拂袖而去   下午2时许,购房者陆续赶到位于梅陇西路968号的协商现场。   不过,最早一批到达现场的购房者并非事件的“核心”一方——倒覆楼房的购房者,而是“莲花河畔景苑”未倒楼房的业主。   此后,陆续赶到现场的,还有携带“长枪短炮”的数十家媒体。   核心会场在4楼,内有专人负责视频直播。通往4楼的楼梯口,亦有专人负责登记,倒覆楼房的购房者只能派一位代表,在楼梯口登记后,上楼。刚到现场,记者便被告知和其他无缘进入会场的购房者在一楼的直播会场观看直播。   14时50分左右,“协商会”还未正式开始,多名购房者便开始质疑这次“一对一”的协商制度——“为何要一对一协商?是否要‘各个击破’?”“只要是在购房合同上签了字的购房人,都应该进入会场!”   15时左右,已有部分倒覆楼房的购房者上楼,看到了开发商给出的赔偿方案。此后,先期看到方案的购房者下楼,与更多购房者“会合”,互相通报有无。   得知方案后,一时间,群情汹涌。   在众多媒体的镜头之下,购房者和闵行区政府工作人员僵持了大约20分钟,此后27名倒覆楼房购房者愤然离开现场。   “去散步!”业主们说。   ·赔偿方案·   方案一出一片哗然   最终,15时30分左右,在仅有3名倒楼购房者参加协商的情况下,会议开始,由闵行区政府委托的代表主持、协调。   此时,在楼下的视频直播室,数十名未倒楼房的购房者正在凝神关注。   “他们的赔偿方案对我们来说是重要的参考。”6号楼一位董姓购房者对记者表示,希望自己所购房屋能够“推倒重建”。而2号楼一名购房者则表示,“房子肯定是没法住下去了,现在只希望拿到合理的赔偿。”   在视频直播中,开发商委托的律师公布了“赔偿方案”:A方案——退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房价款本金。公司按合同约定向购房人支付违约赔偿金,若合同约定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购房人差价损失的,则开发商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具体细则:1,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预售合同总房价款的5%,以及已付房价款自实际付款日起至实际退款日止,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与目前市场可比价格的差价,由评估机构确定。   此外,还有B方案——解除预售合同,以本小区未受住宅房屋置换。   根据政府部门通报,关于是否重建的问题,开发商已明确表态:不再原址重建。   ·政府·   赔偿应合法、合情、合理   会上,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受闵行区政府委托,亦通报了相关情况:针对倒覆楼,相关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同意和借款人提前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同意贷款合同解除后的贷款本息在征得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由开发商直接支付给银行。   “我们认为该退赔方案符合依法处理的原则,也符合预售合同的约定内容,也与当前司法实践中开发商不能交房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处理基本相符,也给予购房者一定的选择权。”     通报过程中,政府委托代表多次提出,“赔偿方案应该合法、合情、合理”。   ·争议焦点·   开发商赔偿能否弥补业主损失   前述的“赔偿方案”一出,便引起视频直播室内一片哗然。购房者议论纷纷,气氛开始变得嘈杂。   “房子已经没有了,损失不应该让我们承担,包括银行贷款的利息,我们应该把付出的钱拿回来,在此基础上,我们再谈赔偿。所以我觉得这个方案应该再行修订。”一位购房者表示。   16时30分左右,购房者和开发商的“角力”开始白热化。购房者方面坚持:必须要先弥补所有损失,再谈赔偿问题。而开放商方面亦未根据业主诉求有所妥协。   16时40分许,直播室会场内,多名购房者情绪激动,离开会场。此后,会场观看视频人数(包括媒体在内)只剩下最初人数的一半左右。   最终,大约17时,3名倒楼购房者和开发商方面僵持不下,主持人只能宣布协商会结束。   对于此次协商,闵行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最后表示:“很遗憾”。   · 最新消息·         赔偿问题回到原点?   11日晚间,新民网最新获悉,经过与闵行区政府的沟通,7号楼购房者被告知,“赔偿方案协调会将重新召开”,闵行区信访办何姓工作人员表示,会议具体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新民网记者王晓庆刘坤徐迪翰实习生卫旭伟杨昆)     新民网此前现场滚动消息:    18时15分: 因不满今日协商会安排而拒绝参会的20余户7号楼购房者,在与闵行区信访办方面协商后,得到明确答复:赔偿方案协商会议将重新召开。闵行区信访办何姓工作人员表示,会议具体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17时00分: 截至目前,今天的协商已经结束,双方在直播过程中未达成协议。新民网将继续追踪协商结果。    16时58分: 谈判已经结束,双方在直播过程中暂未达成协议。政府方面表示,作为第三方协调者,对今天的谈判结果表示遗憾。    16时50分: 闵行区政府负责协调的人士表示,目前政府方面已对此事向开发商提出了建议,“赔偿最好不要低于法院对于同类案件的判决标准。”    16时46分: 政府方面表示,开发商方面称倒掉的房子将不再原址重建。政府将根据开发商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核。目前开发商态度很明确,将不会推倒重建。    16时44分: 下午4时30分,会场争论频频。业主方面坚持:必须要先弥补所有损失,再谈赔偿问题。开放商方面亦未根据业主诉求有所妥协。    16时43分: 直播室会场内,10余名业主非常激动,表示将到相关部门“散步”。截至目前,大约已有半数到现场的业主已离开会场。    16时40分: 截至目前,会场内仍然只有3位7号楼的业主和开发商协商。目前,双方在谈判桌上的“角力”已经白热化。协商的争议焦点在于,开发商的方案是否能够弥补倒楼业主的实际损失。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应该负全责,“我付了多少钱不论是贷款也好,还是首付、利息等,应该一分不少退还给我们。”参与协商的一位女性购房者表示,在按照前述说法弥补损失之后,还应该按照合同上未能如期交房的相关条款来谈赔偿,这个方案需要重新修订。    16时07分: 目前会场内的协商正在进行。而在场外的27户7号楼的购房者情绪激动,表示对今天的协商安排不满,仍然拒绝参加协商。现在他们已经离开位于张幕村的业主招待处,并表示将到相关部门“散步”。    15时53分: 业主方面表示,根据此方案,业主方面的损失无法完全弥补。对此,开发商律师表示,关于购房人到银行贷款的利息、担保费等有关费用,均是在合同解除前提下的实际损失。但他表示,方案中有赔偿款应该能够弥补相关的损失。    15时45分: 对于刚刚公布的方案,一位业主对方案表示质疑,认为方案细则不公平。“我认为,房子已经没有了,损失不应该让我们承担,包括银行贷款的利息,我们应该把付出的钱拿回来,在此基础上,我们再谈赔偿。所以我觉得这个方案应该再行修订”。“此外,我觉得银行应该到场。我们很想听听银行的意见。银行方面说让我们继续交房款,等这件事过去以后再谈。”参与协商的业主对方案表示非常不满。    15时40分: 开发商律师表示,选择方案A的购房人,可以选择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选择的程序将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并由选择方案A的购房人进行投票选择。还有一种方案,通过业主推选代表进行抽签选择。“如果购房者无法达成一致来选择评估机构,我们希望在7月底之前,提请政府来选择评估机构。如果评估得出最终结果,我们将最终结算退房房款。”开发商方面表示,今日领到赔偿相关表格的购房人,可回家后和家人商量再选择方案。明天起3天(周日、周一、周二),开发商律师将在罗阳小学等候大家的决定——是选择方案A,还是方案B。     15时35分: 开发商律师表示,经过一个星期的讨论,根据目前购房人的要求和开发商实际情况。开发商提出两套方案:一个是解除合同退还本金,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目前市场价格的差价。另一个方案是置换,在本小区销售的房源中,由购房者选择满意的房屋进行置换。如果选择新的房屋的单价比原来的有差距——如果低,则按照市场差价补偿;如果面积有差异,则按照市场目前的价格来结算差额的面积价格。    15时30分: 据政府方面通报,本周已经约见银行等方面,包括相关的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银行方面同意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本息由开发商直接支付给银行。银行特别提出,解除合同及返还本息事宜,借款人应该尽快办理,否则将产生相关的不良信用记录。    15时25分: 闵行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接待了461户购房者,此事所涉的各方均会保持密切沟通。“赔偿方案要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    15时20分: 距离会议原定时间过去20分钟,业主和开放商方面的协商会仍然处在僵持中。目前,闵行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开放商代表律师已经在会场内准备就绪。    15时15分:上海倒楼事故开放商赔偿方案"出炉"业主想法各异    15时10分:上海倒楼事故赔偿方案即将"出炉"业主:焦急等待    15时00分:赔偿方案出炉   赔偿方案A:赔钱   1、购房款+5%违约金   2、购房款+差价(要等待评估)   赔偿方案B:换房   可在莲花河畔景苑小区挑选       15时00分:[晚报推荐]闵行倒楼案:退钱换房倒楼业主二选一   [全文]
    开发商首次抛出塌楼赔偿方案 27户购房者拂袖而去
  • 上海在建楼房倒塌事故已制订两套理赔方案

    来源:中新社2009-07-10 21:25
    2009年7月2日,上海在建楼房“莲花河畔景苑”发生倒覆事故抢险工作持续进行。中新社发张波摄   中新社上海七月十日电(记者李佳佳)上海市闵行区政府新闻办十日发布的消息称,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已制订出A、B两套理赔方案,业主代表沟通会将于七月十一日下午三时在该区的张慕村举行。   继上周六上海闵行区政府相关部门主动牵线搭桥,召开业主代表沟通会后。七月五日起,开发商委托的律师在此间罗阳小学现场接待业主,了解业主诉求。   据了解,开发商的理赔方案共分A、B两套,供倒覆楼购房者选择。按照不同的方案内容,开发商律师将分别与购房者商谈具体理赔事宜。由于考虑到倒覆的七号楼四十二户业主在楼层、面积、朝向、价格方面都有所不同,具体理赔将根据每户业主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对一的个别确认,最后确定理赔数额。   对此,上海市闵行区委区政府表示,将继续关注理赔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开发商拿出最大诚意,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双方合法、合理、合情做好理赔工作。   上海闵行区政府新闻办还表示,鉴于沟通会场地限制,将不接受记者采访和现场拍摄,转而采取视频转播的方式,方便其他业主和媒体了解情况。 [全文]
    上海在建楼房倒塌事故已制订两套理赔方案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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