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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公布倒楼赔偿方案逐个谈 没倒楼缓交房贷后天面谈

    来源:新民网2009-07-10 14:45
    27日5时30分许,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一在建楼盘工地发生楼体倒覆事件,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新民晚报 孙中钦 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10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莲花河畔景苑购房者的理赔方案将于明日(11日)15时开始正式公布。据悉,理赔方案将分两天进行公布,11日主要针对7号楼(倒覆楼房)的购房者,12日将面向未倒楼购房者。   受开发商委托的中建、建纬两家律师事务所已经在本周内制订出理赔协商方案,明日下午15时,他们将代表开发商梅都公司公布7号楼的理赔方案。“这个方案是我们搜集完业主的意见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出最合理的理赔方案了,并得到了委托方(梅都公司)的认可”,开发商代理律师之一袁律师告诉记者,该方案的具体细则目前还不方便透露。   购房者方面,7号楼购房者代表施小姐告诉记者,据她刚刚接到的通知,明日开发商代表将与购房者一对一协商,就理赔方案进行确认。施小姐表示,如果理赔方案不能通过大家的认可,她们将继续集体交涉,“不能给开发商各个击破的机会”。   据相关人士透露,明日公布的理赔方案可能是个框架标准,标准公布后,根据每户购房者的房型、楼层、付款方式、成交价等因素,开发商方面会逐户协商,分别制订具体的赔偿数额。   除此之外,购房者担心的房贷问题也已经有了解决方案,政府委派的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一位代理律师则向记者透露,此前由政府出面协调的购房者房贷问题,银行方面已经答应了政府建议的解决方案。按照该方案,7号楼购房者可以中止还贷,其余购房者暂缓还贷,“关于具体的细则,明天会正式公布”,该律师说道。(新民网记者王晓庆)    >> 相关:闵行区新闻办称已制订两套理赔方案不接受采访和现场拍摄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新闻办十日发布的消息称,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已制订出A、B两套理赔方案,业主代表沟通会将于七月十一日下午三时在该区的张慕村举行。上海闵行区政府新闻办还表示,鉴于沟通会场地限制,将不接受记者采访和现场拍摄,转而采取视频转播的方式,方便其他业主和媒体了解情况。 >> 详细 更多新民网独家报道点击查看>> [全文]
    明公布倒楼赔偿方案逐个谈 没倒楼缓交房贷后天面谈
  • 上海塌楼事件追踪:开发商转制黑洞遭曝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09-07-10 09:43
    27日5时30分许,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一在建楼盘工地发生楼体倒覆事件,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新民晚报 孙中钦 摄   梅都转制回放:一个小圈子里的内部人转制   随着“莲花河畔景苑倾覆”事故调查的深入,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年的转制黑洞,也进入调查小组的视野。   记者获悉,调查小组已经找了讯豪、梅都现员工和前员工进行过相关询问。   7月8日,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梅都改制应该是“小圈子”改制,而且改制过程中梅都的净资产经过了两重折扣处理。   此前7月6日,上海市市长韩正特别强调,要对莲花河畔这一建设项目,从土地供应到工程监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审查,一查到底。    第一重处理:折扣25%   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以“资产置换”实施改制的,改制后从原来的梅陇镇集体资产变成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为表述方便,集体资产时的梅都以下简称“老梅都”,转制后的民企梅都以下简称“新梅都”)。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截至2000年9月30日,老梅都经评估确认的企业净资产为22241836.91元,产权归闵行区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和上海讯豪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其中:闵行区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占80%,上海讯豪置业有限公司占20%。   但在老梅都改制过程中,净资产却经过双重“处理”。   第一重处理时,梅陇镇镇政府对坐落在淀浦河边上绿梅公寓北栋9449.16平方米的房屋(评估值为14038333.54元)折扣25%,折扣值为3509583.38元(14038333.54×25%)。   记者也在闵府(2001)03号名为《关于同意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改制的批复》文件里找到相关文字,证实确有25%折扣。   打折25%,是当时梅陇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的结果。   本报获知,之所以打折可能是因为梅都公司开发的绿梅公寓北幢位于淀浦河规划的50米绿化带内,面临拆除损失的风险。“离河最近处有35米,最远处45米,存在拆除损失的风险。”当地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前政府工作人员说。   不过,一份2000年10月30日由上海东安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显示,“该公司的绿梅公寓项目因委托方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产权依据,根据委托方要求,该项目的建筑面积按施工图纸暂定,且按账面值暂估入账,计入存货评估结论。”   “为什么不能提供产权依据呢,既然这样怎么还能转让呢,为何还要折扣25%转制给阙敬德他们呢?”知情人士疑惑地问。 更多新民网独家报道点击查看>> [[page]]    第二重处理:一次性付款优惠15%   记者调查中还发现,梅都集体产权在向内部人置换时,又经过了一轮“处理”。   这第二重“处理”体现为,“根据当时的相关协议,按全额置换一次性付款优惠15%计,2809838.03元【(22241836.91-35095383.38)×15%】”,一下子为阙敬德等人节省了高达280万元的支出。   前述知情人士认为,“阙敬德原为农民,当兵后进入征地服务所,再后来进入讯豪,而且讯豪当时是集体企业,即使优惠15%,阙敬德也没有那么多钱。”   记者查询当年的工商登记资料,却意外发现,梅都在2002到2006年期间,竟然没有向银行借过一分钱。   但上述上海闵市闵行区一名前政府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优惠15%的决定有可能是根据闵委发(1999)21号《中共闵行区委、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体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来的。   根据老梅都转制合同,该次转制,出让方为梅陇镇人民征地服务所和上海讯豪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阙敬德;受让方则是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志琴。在受让方公司里,阙敬德在其中占有15%股份,张志琴为64.375%。   工商资料也显示,在2000年11月5日之前,梅都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阙敬德;11月5日之后,转制后的新梅都公司董事长换成了张志琴,阙敬德则换成董事身份。   如前所述,老梅都是由上海讯豪和上海梅陇镇征地所出资于1995年建立的,法定代表人为阙敬德。   而讯豪置业有限公司是由梅陇征地服务所和上海梅陇实业总公司出资于1996年成立的,企业法人也是阙敬德,董事长亦是阙敬德,副董事长是张志勤(也即后来新梅都的法定代表人)。据悉,张志琴在讯豪置业的董事身份一直到了2006年《讯豪股东会决议》才被免去。   梅陇镇当地村民介绍,张志勤就是张志琴,“他读书时用的是张志勤,工作初期也是用这个的。”记者对比张志勤和张志琴的身份证号,证明着两个人实乃一个人。   “他们在征地服务所、讯豪和梅都之间转来转去,看上去是自己人在搞改制。”上述知情人士说,“张志勤和阙敬德是战友,后来一起进入微型轴承厂,后来又都进了征地服务所。”   也正是在梅都改制不久之后的2002年,“(检察机关)对原梅陇征地服务所所长阙敬德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追缴赃款赃物及挽回经济损失1327万余元”。但记者向梅陇镇政府求证阙敬德在什么地方玩忽职守时,对方并没有给与答复。    梅陇镇地产圈子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上海梅陇镇地产界,形成了一个以阙敬德等开发商、施工方、物业、政府背景人士构成的赚钱圈子,把持了梅陇镇的房地产市场。   梅陇镇一名当地人士给本报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在当地,开发商邀标的企业“绕来绕去就那几家”。   根据材料显示,在2004年到2009年梅陇镇和闵行区的多次邀请招标中,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欣”)被邀请的次数很多。   梅陇镇类似众欣的建筑企业不在少数,为什么众欣经常都是邀标对象?   原来此间不为外界所知的是,根据《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股东会协议》显示,众欣法人代表是张耀杰,但出资时系由讯豪公司代为交付。   事实上,阙敬德既担任讯豪的董事长,又担任征地服务所所长(其梅陇镇征地所所长的职务直到2008年7月才被免去),同时又是梅都的股东,其和张志琴、张耀杰等人共同构成了一个复杂的梅陇镇“小圈子”。   “平时他们常常在一起吃饭。”上述当地人士说,众欣负责人和梅都负责人之间非常熟悉。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在梅都的股东中,股东分别来自于梅陇镇土地管理所、讯豪置业、闵行农业综合执法队等诸多单位,而梅都、讯豪、众欣又存在较为复杂的交叉持股现象。   工商资料显示,上海众欣股东为上海梅陇实业总公司和上海众欣发展有限公司,而前者亦是讯豪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张耀杰在新梅都公司出资10万,拥有0.125%的股份。   而“莲花河畔景苑”的物业方为上海讯梅物业有限公司,其负责人徐道安,亦是上海梅都的股东。在梅都拥有1.25%的股份。 更多新民网独家报道点击查看>> [全文]
    上海塌楼事件追踪:开发商转制黑洞遭曝光
  • 沪倒楼共40户已购楼业主 预售价格1.2-1.4万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2009-07-10 09:22
      近10多年来,如森林般拔地而起的幢幢高楼几乎成了上海“硬实力”的象征,更几乎是上海房产业、建筑业超级“繁荣”的象征。然而6月27日一场静悄悄“空降”的恶梦让极为看重脸面的上海人丢尽了脸面——当天早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在建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内,一幢13层楼房向南整体倒覆,一名工人被压致死。“丑闻”迅速传遍全上海、全中国。   本报记者早就到过事发地点,但进不去。警方设置了警戒线,数辆警车挡在莲花河畔景苑罗阳路入口处,坐在警车内的民警时不时通过话筒喝令欲进入事发小区的人和车不准进去。建成于1997年的莲花路淀浦河桥西侧的桥面人行道成了天然的观测地,因为这里可清楚地看到前方连根拔起的倒覆楼房的“根”和部分楼体。不时有人站着观望或拍照。    原因查明   事故发生后整整第7天的7月3日上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倾倒原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黄融介绍说,倾倒楼房结构设计符合规范,大楼用的管桩质量合格。其原因系大楼两侧堆土过高、地下车库基桩开挖造成巨大压力差,致使土体水平位移,最终导致房屋倾倒。   专家组初步分析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紧贴倒覆的7号楼的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但黄融称,原勘察报告,经现场补充勘察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桩,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事故调查组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结构设计专家江欢成介绍说,事故发生的当天我们一行14位专家就到了现场,看了现场以后我们受到巨大的震撼,这个建筑整体倒塌,就我从业46年来,从来没有听说过也没有见到过,对于这样一个重大的事故,大家好像还缺乏一个思想准备,所以要做很多的工作,以解释这个问题。   我们相关咨询单位已经拿出相关整体倾倒的意见,我们也可以说尽了我们的能力,做到了所能做到的事。其中包括对原来的桩,甚至钻心进行试验,原来的设计强度是C80的,是不是到了,还有原来的钻探报告是不是对。结果我们现场就钻了好几个孔,我们尽力察看了,来复核一下原来的勘察是不是有问题。另外我们还组织专家对原来的整体结构进行全面的分析,这都需要时间。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原来的设计和施工基本上是符合规范的,质量是好的。但是在施工的程序,或者是堆土和挖坑方面,这方面大家原来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对它缺乏认识,所以就做得太大胆了。可能主要原因是这样的。   他强调,如果说得简单一点,就是无知导致无畏,无所畏惧,这恐怕是认识上缺乏科学的态度,而发展到有点蛮干。我想这个是事故的一个重大教训。我希望通过这次沉重的教训,能够吸取这个教训,避免以后类似事件会再度发生。说老实话,像这样的新闻发布会对我来说是第一次,我也希望是最后一次,通过总结经验教训能够不再发生。该小区承建方为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    善后启动   据上海“网上房地产”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27日,莲花河畔景苑住宅建筑总套数629套,已出售489套。目前,除倒塌的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该楼盘其他在建的10幢楼均未发生倾斜、偏移、沉降等问题。但要求退房的业主已超过300户。事故发生后的4天内,上海市闵行区政府设立的现场接待点共接待了总计382户购房者,占总出售套数的3/4。其中的购房者都对房屋质量表示担忧。   倒塌的7号楼已购房的业主有40户。   综合业主们的诉求:倒塌的商品楼当初预售时的合同均价约为每平方米1郾2万元至1郾4万元,然而该地段的商品房目前实际的价格已经达到了每平方米1郾8万元。故此,部分购房者认为,即使开发商同意退房,但按照预售时的购房款进行返还,对他们是不利的。一是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至商品楼倒塌事故发生的这段时期内,该地段的房产已经升值,若按照预售时的购房款返还,购房者实际上是损失了期待利益的。二是由于房价不断攀升,按照原来合同的价格是不可能买到类似地段的商品房的,如果要另行购买地段相当的其他商品楼,无疑需要额外增加一笔费用。于是另一个焦点问题不可避免地摆到了购房者权益保护的台面上,即购房者是否可以按照目前该地段商品房的市价请求补偿房款。   此前,业主曾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然而,由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最新财务资料却显示,截至今年3月31日,该公司的净资产只有2200余万元。如果所有业主的退房请求都获得法院支持,那么开发商有无能力支付达到7.7亿元的购房款和赔偿款,还是一个问题。   因此,善后工作非常麻烦,不确定因素较多,上海市和闵行区政府无疑将担当非常重要的角色。   7月4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有关部门牵头下,闵行区房管部门和开发商委托的律师代表与广大业主举行了一次沟通会。开发商的代表对业主表示歉意,并承诺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业主们最为关注的倒塌楼房赔偿方案将于7月11日前公布。   倒覆事故造成了铝合金窗安装工人肖德坤的死亡,目前善后工作已完成。用工单位和死者家属在7月7日下午签订了最终赔偿协议书,用工方赔偿肖德坤家属77.5万元。协议书签订后,死者遗体于8日上午在上海益善殡仪馆火化,其家属也于当天晚上离沪返家。死者肖德坤,22岁,安徽省界首市肖庄村人,2005年初中毕业后,从安徽老家跟随父亲来到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由表哥王先生带着加入上海梅陇铝合金装潢厂工作,肖德坤的工作是为铝合金窗打胶。   6月28日死者家属赶赴上海后,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即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安抚,并妥善安排好住处。从6月29日至7月5日,事故协调小组先后安排用工单位和死者家属代表进行了10多次协商,当事人双方最终在7月7日下午达成一致意见,并在闵行区梅陇镇调解委员会的见证下,签订了最终赔偿协议书,主要内容为:依据上海市外来人员工伤赔偿标准及对家属来沪吊丧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的考虑,用工方赔偿肖德坤家属77.5万元。 [全文]
    沪倒楼共40户已购楼业主 预售价格1.2-1.4万
  • [晚报推荐]倒覆房屋解决方案有望本周六出台

    来源:新民晚报2009-07-09 13:21
    本稿为《新民晚报》专供新民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新民网·晚报推荐】莲花河畔景苑发生倒楼事故后,每天有业主前往接待点打听最新进展——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1000多年前,杜甫面对茅屋为秋风所破的凄惨景象,发出的叹息流传至今。对普通老百姓而言,房屋承载的含义并非仅仅是栖息之地,无数人倾其一生积蓄,只为有个温暖的小家。   莲花河畔景苑事故发生后,倒掉的不仅仅是一幢普通的房子,不少人的生活受此影响,由此上演各种各样的人生故事。   7月3日,市政府组织专家公布了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事故的主要原因,业主反响很大。记者多日实地采访发现,至今每天仍有业主来到罗阳小学等接待点,急切打听最新进展情况,期盼解决方案尽早出台。   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倒覆房屋的相关解决方案有望本周六出台,本周日还将召开开发商律师与业主的一对一沟通会。    殃及儿子婚事   看到齐阿姨时,她一脸无奈,“事情发生后,我成了单位的‘新闻人物’,同事见了我就问,‘你家房子怎样了’?这成了我现在最大的心病。”为此,她连着几天向单位请假前来咨询。   齐阿姨说,自己在本市一家医院办公室工作,今年55岁,马上就要退休了。儿子大学毕业后又读研究生,工作没几年,和女朋友已到谈婚论嫁的阶段。“儿子结婚要买房,手头却没有多少积蓄,我和爱人一商量,只能咬咬牙,拿出攒了一辈子的积蓄给他买婚房。他成了家,我们才能安享晚年啊。”   于是,在跑了几个月的房产市场后,听亲戚介绍,齐阿姨最终将目标“锁定”莲花河畔景苑。“这房子环境地段不错,离我家也近,大家互相有个照应。”一天傍晚,她到售楼处“踩点”后,看中10楼的一套两房,售楼小姐介绍,一个平方米1.39万。   “我回家和家人一商量,他们都觉得不错,第二天我带上5万元定金直奔售楼处。”没想到,仅一夜之隔,售楼小姐的脸色说变就变,说按照昨天的价格只能买到1到3层的房子,10楼现在要涨价,而且没得商量!反复协商后,最终以1.4万余元成交,买了6号楼的一套新房。   房子总算买好了,开发商表示最快今年年底就可以交房。一家人松了口气,商量着到明年是“世博年”,先把房子装修好,再把婚礼办了。   因为离家近,每隔几天,齐阿姨和家人就到楼盘附近转转,看着新房子一层层平地而起,心里乐滋滋的。得知这几个月房价涨了,一家人更是庆幸,“还好早买了!”   但好心情只维持到6月27日。“那天一大早,我的亲戚打电话给我,‘出大事了,房子倒了’!”齐阿姨没有反应过来,还反问:“什么房子倒了?”“就是你买房子的小区啊!”亲戚的话让齐阿姨大吃一惊,放下饭碗,穿着拖鞋就直奔现场,从淀浦桥上望去,眼前的一幕让她目瞪口呆!偌大的一幢楼仰躺着,挨着的正是她家买的6号楼!   “尽管我们的房子没倒,但我儿子态度很坚决,无论如何,这个房子是不住了!”但齐阿姨也担心,如果自己买的房屋检测下来没有问题,开发商是否会同意周边房屋的退房?如果不能退房,儿子又不肯住,婚事得拖到啥时候才能办?   “这几天我一睁眼想的全都是这件事,一起床马上上网查最新消息;拿到任何报纸,先翻和这件事有关的新闻。”齐阿姨甚至想好了各种退路,“实在不行,我们老两口就去住,毕竟我们年纪大,‘横竖横’了。但问题是即使我们把老房子卖掉也不够另买一套新房的,如果再贷款,加上新房子的贷款,两边的巨额贷款不是我们这样的普通工薪阶层能承受的……”说到这里,齐阿姨深深叹了口气,摇头沉默了。   能否“覆屋重盖”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人都是夫妻俩一起来的,购房以自住为主。一对来自湖南的“新上海人”在上海打拼10年,孩子如今10岁了,也购买了这里的房子。   “房子倒了,很多业主提出各种赔偿要求。我们的心态比较平,觉得漫天要价不太现实,关键还是解决大家的实际困难。我们当初买房子就是自住的,房子没了,拿着原来的钱也买不到一模一样的房子了。所以我们希望能重新盖楼,拿到和原来一样面积的房子就行。”   这对夫妻表示,自己在上海生活多年,很喜欢上海,最终决定在这里买房正是想“扎根”上海。“我们相信政府会对老百姓负责的,如果有关部门检测下来倒覆房屋可以再建,我希望还能在这里安家。”   另一对来自东北的夫妻购买的也是倒覆的这幢房屋。为了购买这幢房子,他们卖掉了原来的小房子,搬到新房附近租房居住,每月租金也要二三千元。眼看快要到手的新居化为一堆废墟,一家人十分沮丧,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解决方案。看着房价最近上涨,拿着月月准时到手的银行还款账单,每当孩子问“爸爸妈妈我们什么时候住上自己的房子啊”,夫妻俩无言以对……    有人想来抄底   在接待点,记者发现,除了购买该小区的业主外,一些和此事无直接关系的人也来“轧闹猛”。   两位家住杨浦区的老太,凌晨2时从家里出发,转了几辆车来到闵行接待点,急切地向工作人员询问:“听说这里的房子只要600元一平方米,我带了一大包钞票来,现在能买吗?”   这样的“抄底客”记者也亲眼见到了几个。一名中年男子在接待点四处逡巡,“网上说这里房子已经跌到5000元一个平方米了,我买来投资,租出去也是合算的。”另一名女士受买了倒覆房屋的朋友委托了解情况,“顺便”来打探消息,“听说这里还有没卖的房子,几钿啊?”   “这种想来‘抄底’的人还不少。”一位闵行区政府的工作人员透露,这几天,有不少朋友打电话来询问房屋修建和价格情况,“要是8000元一平方米,给我留两套啊!”   但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房屋善后问题没有处理结束前,该房屋销售已经暂停。由于房屋没有竣工,更没有产权,如果个人私下交易,无论对买方还是卖方而言都存在极大风险,一旦出现纠纷难以得到法律保护。 本稿为《新民晚报》专供新民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全文]
  • 闵行倒楼中死者家属获赔77.5万 专家:是超额补偿

    来源:新民网2009-07-08 19:27
      莲花河畔倒楼事件中死去的肖德坤家人与其供职的装潢厂达成协议新民网萧君玮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7月8日,据上海媒体报道,闵行区莲花河畔倒楼事件中不幸去世的工人肖德坤,将获得77.5万元赔款。   而在7月6日,南方某媒体报道,尽管曾有律师作出“可获赔100万元”的判断,但最终肖德坤的家人与其供职的上海梅陇铝合金装潢厂在68.5万元这一数字上僵持不下。事隔一日,肖德坤的亲人透露,赔偿问题家属与装潢厂已经谈妥,家属已经愿意签署赔偿协议。这家装潢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说,双方已经在梅陇镇司法人员的调解下签署了赔偿协议,并由肖德坤的父亲亲自签字。具体赔偿金额为77.5万元。(援引自7月8日《上海商报》)    ·政府·    赔偿为死者家属与装潢厂之间的行为 政府起协调作用   新民网记者7月8日上午致电闵行区新闻办,就赔偿金额做最后核实。闵行区新闻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目前接报的赔偿数字来看,赔偿金额为77万元上下。   新闻办工作人员表示,所有的77.5万元赔偿金都由梅陇铝合金装潢厂出资,政府在这次赔偿中不出钱。同时,新闻办工作人员强调,“这是家属与工厂间的协议。具体情况得问装潢厂。”    ·赔偿方·    “你们只要知道事情解决了,就行了。”   7月8日下午,新民网记者来到莲花南路755号。在此,坐落着一个不算很大的工厂区。从厂门口的铭牌来看,厂区内有6座工厂,大多经营装修、模具加工生意,上海梅陇铝合金装潢厂正在其中。   在梅陇铝合金装潢厂的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接待媒体的负责人王先生不在。在了解来意后,一位工作人员连说了几遍“我们不知道”。   但在与工作人员只言片语的交流间,新民网记者了解到——对肖德坤的赔偿行为已经完成,同时莲花河畔项目为承包制,和梅陇铝合金装潢厂无关。一位女士告诉记者,肖德坤甚至不能算是他们公司的人,“项目是承包给了别的老板的,其实和我们没关系。”但对于“77.5万元是否全由梅陇铝合金装潢厂出面赔偿”的问题,工作人员选择了回避态度,“你们只要知道事情解决了,就行了。现在他们都要回家了,赔偿的钱没给的话,人家是不会走的。”    ·律师·    77.5 万元赔偿方案是一种超额补偿   针对目前给出的赔偿方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王永杰副院长告诉新民网记者,按照上海的标准,由于该死者系农村户籍,民事侵权一般不会超过50万,此次的77.5万元赔偿方案更接近于一种超过赔偿范围的补偿,推测应该还包括工伤保险赔偿。由于政府的介入,使得这次赔偿过程更加地高效,赔偿款能够迅速到位。   王院长介绍,这种案件涉及到民事侵权案件和工伤案件竞合,其赔偿款通常可能由三部分组成: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赔偿、所属单位购买的工伤保险赔偿、以及侵权方的赔偿。尽管三者关系有些争议,部分赔偿金从一从高,但基本上可以并行不悖。在此次事件中,赔偿方对死者的赔偿金应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抚养费等。    ·尾声·   7月8日中午12时30分,新民网记者了解到,来沪处理在莲花河畔倒楼事件中不幸去世的肖德坤后事的亲属一行11人,已经从下榻的闵行区锦江之星酒店退房,带着77.5万元的赔偿与亲人故去的悲痛,一家人就将离开上海。(新民网记者萧君玮实习生杨昆) [全文]
    闵行倒楼中死者家属获赔77.5万 专家:是超额补偿
  • 倒塌楼盘原动迁户称曾遭强拆 93户收到30余张强拆书

    来源:新民网2009-07-08 19:00
      【新民网•独家报道】日前,多名原莲花河畔景园地块动迁居民向新民网记者报料称,由于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都房地产”)在莲花河畔景园项目地块中的补偿标准低于当时上海市规定的标准,一直要求开发商给予说明,但最后遭到了梅陇征地服务所的强拆。据动迁居民介绍,当时涉及动迁的93户共收到30余张“强拆通知”(强制执行拆迁裁决)。    动迁居民对动迁标准存疑93户收到30余张强拆通知   “这个项目动迁是在2005年4月开始的,当时涉及了93户居民,我家也是其中一户。”动迁居民之一王女士(化名)向记者说道。她指出,按照退一还一的原则,政府当时的补偿标准执行,大家都表示了积极响应。“但是,到2005年4月15日的时候,梅都房地产给动迁居民的《告居民书》却称动迁标准将根据闵府发(2004)12号规定,以平均楼面地价为价格2900元/平方米加上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同时拆迁补贴为25%来计算,一方面,这算下来的标准明显低于当时政府规定的3590元/平方米最低标准,另一方面给我们安置的房源的价格却定为5150元/平方米,如果想获得同等面积的房源,我们还要补偿一半的房价。”王女士如是说。   在王女士提供给记者的材料中,王女士的拆迁房屋面积为120平方米,按梅都房地产提供的安置方案,其房屋的实际补偿总价为69.84万元,而如果安置到梅都房地产提供的单价5150元/平方米的的房源时,其总价为80.04万元,王女士需要支付10.56万元。“这笔款项我觉得非常不合理。”王女士说道。   王女士介绍,其房屋的单价只有3311.89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基价2900元/平方米+411.89元/平方米【上海闵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的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所得),“这比当时规定3590元/平方米的最低补偿标准少278.11元/平方米。开发商少算了我们的拆迁费。”王女士愤愤地说道。   王女士所说的当时政府的标准,指的是《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据记者查证,该标准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此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虹桥镇、梅陇镇(春申塘以北)、龙柏街道(外环线以内)、古美街道的最低补偿标准为3590元/平方米,价格补偿系数为25%,而莲花河畔景园项目地块就是属于该范围。   与王女士类似的问题同样发生在当时的梅陇镇张幕村一组、二组(现莲花河畔楼盘所在地)其它村民的身上。7日,记者从其它几户居民的房屋拆迁裁决书上看到,2900元的“土地使用权基价”是统一标准。据悉,当时多数居民不满开发商提供的拆迁标准,90余家拆迁户,光“强拆通知”(强制执行拆迁裁决)就下发了30多张。   7日,记者在动迁户现居的小区了解到,当时不满拆迁补偿标准的居民与动迁办负责人张锦梁(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之一、当时对外宣称为征地服务所负责人)、萧敏华(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之一、当时对外宣称为征地服务所成员)多次进行交涉未果,2008年8月开始,几家坚持不肯搬走的居民房屋遭到了强拆。   “强拆的场面之惨,我这辈子都没见过”,一位收到强拆通知但是赶在强拆前搬走的居民杨先生心有余悸地向记者说道。   “由于没有与开发商谈拢,现在动迁房也没有安置,自己的房子又被强拆,我只能在外面租房住。”王女士无奈地说道。而另外一位强拆户张先生则表示,“强拆户因为‘不听话’,所以最终得到的补偿更少”,原来拥有拆迁房屋面积442.38平方米的张先生,最终得到安置面积是370平方米,还需要向开发商补5万元的差价。   关于补偿标准,多位当时动迁户告诉记者,“只要有关系,小屋变大房子的大有人在”。王女士表示,当时就有人向其透露,这件事情只要梅陇镇征地所所长阙敬德(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股东)同意,就能够补偿高一点,但是她没有听进去。    律师:动迁居民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新标准执行   “在本案中,判定动迁的时间节点最为关键。”上海跃平律师事务所杜跃平律师向记者说道。   他指出,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告居民书》发布时间是2005年4月15日,同时,该地块的拆迁许可证(闵房地拆许字【2005】17号)签发时间也是2005年的4月,因此,按照上海市政府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应该执行2005年的补偿标准,而不是闵府发(2004)1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因此开发商有偷换政策,降低补偿标准之嫌,动迁居民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新标准执行。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回避   对于莲花河畔景园动迁标准低,同时存在强拆的问题,记者3日14时致电梅陇镇征地服务所,相关人士一开始接受了记者的咨询,但是当被问及有人反映莲花河畔景园动迁标准低,同时存在强拆的话题时,却立马表示该服务所不能接受采访,并匆忙挂断记者的电话。记者随后多次致电该所,均无人接听电话。(新民网记者张骏斓王晓庆)    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名称   序号姓名身份证序列号工作单位入股金额(万元)   1张志琴310221591119361梅陇镇人民政府515   2阙敬德310221580820361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20   3张耀杰310104520320401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4沈建忠310221590918363迅豪置业有限公司、闵行非正规服务中心10   5萧敏华310104720202244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6钱建萍310104690213401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7阙建平310112780128211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8何斌310105780915401梅陇镇土地管理所5   9付磊310112780914211梅陇镇征地服务所5   10石慧鸿310102790719216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11刘林娟310221570212362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2石慧芳310221771203362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3张锦梁310221591213361梅陇镇征地服务所10   14夏建华310221621112367梅陇镇征地服务所10   15沈辉310221731121361闵行农业综合执法队、动物疾控中心5   16傅翠娟310221610729362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7蒋翠珍310107580526204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18吴瑜娟310230520628312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梅陇镇养老院5   19徐平锋310104601002401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0张伟310104580310401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1唐学诚310104581106483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   22沈国才310221591015361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3俞锋310225780716001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4徐道安310104590630403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注:   张锦梁: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   徐道安:迅梅物业有限公司经理   阙敬德镇长助理迅梅置业负责人   付磊梅陇镇征地所工作人员 [全文]
  • 上海在建楼房倒覆事故续:死者家属获赔77.5万元

    来源:京华时报2009-07-08 07:47
      7月8日报道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在建高楼倒覆事故发生后,死者肖德坤的家属当晚即赶到上海。记者昨日获悉,家属已与死者生前所在的装潢公司签署赔偿协议,赔偿金额为77.5万元。   7日下午2时左右,肖德坤的父亲透露,当天上午儿子生前工作的装潢公司已答应赔偿,并表示家属已愿意签署赔偿协议。   下午5时,这家装潢公司一位王姓负责人说,双方已经在梅陇镇司法人员的调解下签署了赔偿协议,并由肖德坤的父亲亲自签字。具体赔偿金额为77.5万元。 [全文]
  • 受政府委派的律师建议:倒楼的没倒楼的房贷全缓交

    来源:新民网2009-07-06 19:44
      【新民网·独家报道】房子倒了,房贷怎么办?5日,在莲花河畔景苑购房者的首个律师咨询日上,这个问题为大部分业主所关注。   记者从代表政府出面与银行协商的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由该所提交的解决方案包含已倒覆房屋和未倒覆房屋,建议7号楼购房者可以中止还贷,其余购房者暂缓还贷。协商工作已经正式展开,具体解决方案将在本周内出台。    律师建议:未得到银行确认前应继续还贷   “房子没了,每个月几千块的房贷怎么办?还是不还?”7号楼(倒覆楼盘)的购房者丁小姐向记者说道,目前赔偿问题政府部门已经承诺正在制定,可是房贷还不还的问题却还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不还,个人信用将背上污点;还,是在供一个已经不存在的房子。和丁小姐一样的担心也困扰着其余的购房者。就此,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的曹律师(开发商代理律师)建议,在银行方面没有具体的政策下来之前,应该继续还贷,以防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此外,曹律师解释称,房贷问题属于贷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关系,标的物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因此,在银行方面没有新处理方案出台的前提下,贷款人应该继续履行还贷义务。    房贷解决方案本周内出台   此前,在闵行区政府出面召集的三方协调会上,相关部门表态称,政府无权对银行的经营性行为做出强制性规定,但是可以出面进行协商。6日,记者从闵行区政府委托授权的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了解到,与涉及银行的解决方案协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具体解决方案将在本周内落实。   据悉,由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代表提交的解决方案包含已倒覆房屋和未倒覆房屋,建议7号楼购房者可以中止还贷,其余购房者暂缓还贷。   据记者了解,莲花河畔景苑房贷涉及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等银行,其中交通银行贷款人所占比例约为80%左右。6日,交通银行与工商银行在接受新民网记者采访的时候表态称,将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后续处理。(新民网记者王晓庆) [全文]
  • 工行:莲花河畔景苑还贷是否暂停等政府处理意见

    来源:新民网2009-07-06 17:21
      【新民网·独家报道】“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倒塌事件发生后,银行贷款及利息可否暂停,成为最受关注的问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7月6日向新民网表示,由银行单方面决定此事不合适,希望有关部门连同开发商先给出一个处理意见。   据了解,相关律师已经进行了资料收集,最快今天将向银行部门递交解决建议,尽量协调购房者可以暂停还贷。   工行相关人士对记者说,等政府部门及开发商的处理意见出来后,工行会采取相应措施。她还说,银行可以根据相关情况决定贷款的处理方案。据称,现有房贷客户还没有连续几个月停止还贷的行为。   交行上海分行新闻发言人称,将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后续处理。   有报道称,上海银行向“莲花河畔景苑”购房者提供了个人房贷。但上海银行相关人士6日向新民网表示,发生颠覆的那幢楼中,没有上海银行的房贷客户。   有银行业内人士称,这些房贷客户如果不还贷是由于抵押物出现了问题,不能代表这些客户的资信存在问题。   此前,银行人士认为,虽然客户是受害者,但不影响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抵押物不存在了,但是仍可以追索借款者的其他财产。有律师也认为,从民法看,借款人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而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新民网记者卜春艳) [全文]
  • 看阙敬德如何生财:梅都公司改制创富路径图

    来源:新民网2009-07-06 16:28
           事故现场:27日5时30分许,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一在建楼盘工地发生楼体倒覆事件,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新民晚报摄   工商部门出具的梅都房地产公司的出资人情况新民网张骏斓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声称自己是一家私营企业,但公司二股东阙敬德同时在多家企业任职,甚至还多了一个镇长助理的身份。那么,阙敬德又是如何变成“红顶商人”?梅都公司改制是否存在疑点呢?    改制只是“自卖自买”?   梅都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其中,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出资960万元,上海迅豪置业公司出资240万元。梅都公司的这两个股东,其实是一家,迅豪置业是由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主要出资创办的。   2000年梅都公司实施了企业转制,并于2001年3月在上海产权交易所进行了产权转让。在产权合同书上,出让方是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和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阙敬德;受让方则是“张志琴等24名股东”。可正如外界所了解的,阙敬德是24名股东中的关键角色,持股比例为15%,仅次于张志琴。   在该笔交易中,阙敬德作为资产出让方的法定代表,同时也是受让方的24名股东之一。这样的交易,给外界的第一印象是“自卖自买”。   之所以有“自卖自买”之嫌,还因为张志琴并非“外人”。在梅都公司1995年组建之初,阙敬德担任公司董事长,张志琴则是公司董事。另外,张志琴曾担任过迅豪置业公司副董事长。去年6月,还出现在迅豪公司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中。   张志琴和阙敬德持有梅都公司的股份分别为64.375%和15%。按理,张志琴属于“一股独大”,有意思的是,在梅都公司的多份股东名录中,如股东验资的名录中,是阙敬德排名在张志琴之前。   把阙敬德排名在张志琴之前,似乎是尊重“老领导”的表现。不过,这样的排名很容易让外界产生疑问:阙敬德是不是梅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点击下页继续阅读本文      早前报道:        开发商第二大股东被曝是梅陇镇镇长助理         倒楼事件发生后,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聚焦的重点对象。记者昨日调查发现,梅都地产公司由梅陇镇下属三产企业改制而来,而改制后的这家私营企业,多位股东在闵行区梅陇镇政府任职。梅都地产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为阙敬德,现任梅陇镇镇长助理。 >>详细         股东是镇长助理?闵行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针对有媒体报道“莲花河畔景苑”第二大股东出资270万元,与闵行区梅陇镇镇长助理同姓名”的说法,记者今天上午从设在临时指挥部的闵行区新闻办获悉,目前,区内正全力以赴抢险工程,还未顾及调查该楼盘开发商相关情况。“针对媒体报道的情况,我们将迅速介入调查。”有关负责人表示。 >>详细        [独家]梅陇镇政府证实阙敬德为镇长助理但并非公务员         梅陇镇镇长办公室相关人士向记者说明,阙敬德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不是公务员,镇长助理职务也是为了便于其开展征地公司的业务活动而“挂”上的。梅陇镇宣传科工作人员未否认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阙敬德就是闵行区梅陇镇镇长助理的说法,只是表示,目前阙敬德是否公职人员,24名股东是否在政府任职等问题,已经引起了镇领导的高度关注,镇政府最快将会在6月30日晚间披露相关信息。但至记者截稿时,仍未收到上述信息。 >>详细         [独家]律师:阙敬德非公务员同样难逃责任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7月1日接受新民网采访时称,《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不得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盈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阙敬德虽然不是公务员,但我国事业单位履行了部分政府行政管理的职能,应该按照《公务员法》追究责任。 >>详细         知情人士报料:阙敬德身兼9家镇属企业法人代表         前日晚上,记者收到一位知情人士送来的材料,材料显示,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都房地产)的二股东“阙敬德”至少担当了与梅陇镇政府和梅陇征地服务所“沾包”的9家企业的法人代表,这些企业的注册资金总计超过8000万元。 >>详细        事件回顾: 点击进入专题 [[page]]    “关联交易获取利润最大化”?   在梅陇镇政府有关梅都公司改制申请的材料中,详细介绍了资产置换的价格。   梅都公司原来的净资产为2224.18万元,净资产是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权益。2001年,改制转让时“打折”过两次。其一,因为梅都公司开发的绿梅公寓北幢位于淀浦河规划的50米绿化带内,面临拆除损失的风险,该部分资产实行25%的打折,折扣价值为350.96万元。其二,一次性付款实行15%的价格优惠。由此,转让价格为1592.24万元,即(2224.18万元-350.96万元)×85%。   对于梅都公司的转制,有财务专家认为,2000年还不是楼市最火爆的时候,转制中是否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现象,根据现有公开的材料很难判定。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获得15%一次性付款的优惠,有没有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行为。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此前,上海发现问题的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这类通病。   按公司设立初的800万元注册资本计算,张志琴和阙敬德分别需要出资515万元和120万元。在外界看来,这是不小的一笔金额,不知道他们的入股资金又是从哪里来?   在梅都公司的转制方案中明确,“资产置换后,公司与原股东不再存在产权关系”。实际上,双方的关系并非一笔交易就能“剪断”。梅都公司与迅豪置业有限公司至今注册在同一地点;阙敬德的特殊身份,对梅都公司的影响肯定不同寻常。就连“莲花河畔景苑”建筑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耀杰,也是梅都公司的股东之一。   如此“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亲密,意味着梅都公司不可能完全独立运营。阙敬德曾担任过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而征地服务所负责全镇征地的日常服务工作。外界对此提出猜疑,梅都公司作为一个多位利益人物交叉持股的产物,有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低价土地的可能?据此前媒体的报道,“莲花河畔景苑”的土地楼板价不到604元/平方米,仅是另一编号为“闵字(2003)198号”的马桥镇66号土地的三分之一。获得这样低价的开发成本,是梅都公司哪位股东的“法道”?有待相关调查揭开谜团。    以小博大做买卖?   外界看来,梅都公司可谓生财有道,不仅仅是拿地成本低。让人惊奇的是,给“莲花河畔景苑”发放个人按揭贷款的三家银行,都没有给梅都公司发放过开发贷款。有财务人士称,梅都公司今年3月的财务报表中,主要负债基本上都来自于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该公司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项却没有记录,而银行的开发贷款项,通常会在财务报表的这两项中显示。   新民网记者查阅了梅都公司2002年至2006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发现该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年年都是空白。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这是否预示着梅都公司搞房地产开发从来不用银行开发商贷款?   楼盘开发没有银行贷款利息支出,让其他地产公司羡慕不已。一般的房地产企业,财务费用在经营费用中占相当的比例,例如,2008年,万科和中华企业的财务费用分别高达6.57亿元和1.43亿元。而在梅都公司,2002年至2006年的财务费用均为负值。换言之,利息收入大于利息支出。所谓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等。   梅都公司“不差钱”的奥秘何在?启动房地产项目又靠什么?透过财务报表可以看出一些秘密。2009年初,该公司“其他应付款”高达5279.48万元。据分析,房地产企业“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拖欠的施工工程款、设计费用等,而施工工程款占比最大。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由此看来,梅都公司的生财之道存在三大嫌疑,一是拿地成本低,二是没有贷款成本,三是“小本”做大买卖。据称,“莲花河畔景苑”的总投资额为1.88亿元。若按此推算,梅都公司2008年底800万元注册资本、2610.65万元净资产,没有达到开发商自有资金不得低于35%的“门槛”。虽然这35%是开发商申请银行贷款的“门槛”,但从侧面反映了梅都公司的资金实力。(新民网记者卜春艳) [全文]
    看阙敬德如何生财:梅都公司改制创富路径图
  • 闵行楼房倒塌:尽快和银行协调中止购房者还贷

    来源:东方早报2009-07-06 05:11
      律师团接受莲花河畔景苑业主咨询受政府委托将向相关银行递交建议   昨天,由上海市律协推荐的房地产专业律师及开发商律师团接受“莲花河畔景苑”业主的咨询,罗阳路225号的罗阳小学、梅陇西路1566号的两处法律咨询点因此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为了便于业主聘请专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专门挑选了70多名专业律师,供广大业主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业主可要求差价补偿   罗阳小学2107室,开发商律师团在等待业主们的咨询,但门外的告示表明,昨天开发商只接待24、25单元的业主,也就是倒塌的7号楼的业主。   一名周姓律师表示,开发商将尽量在本周六之前拟定具体的赔偿方案,之后再与业主协商。   业主担心“倒楼”后,同一小区的其他房子未出现质量问题,但由于眼下“声名在外”,这将给房屋的出租和以后的“再销售”带来影响。“物业受损直接带来房屋价值的贬损,而这部分损失由于现在尚未显现,是否可以眼下予以理赔?”业主刘阿姨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开发商代理律师表示,在收集购房者的相关申请资料,并通过主动查询等方式统计后,将尽快拟出处理方案,转交开发商确认。   罗阳小学2108室,是5名市律协推荐的律师接受业主咨询,与开发商律师团咨询室相比,显得人声鼎沸。   23单元702室的张女士在登记表上“购房人要求”一栏明确地写着,倒房事件发生后,自己和家人因此产生了心理上的“居住障碍”。徐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威表示,对于非7号楼的业主而言,现在要等待房屋质量鉴定,如果不合格,那可以按照7号楼的赔偿方案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至于“物业贬值”的担心,徐威认为,业主可以要求补偿房屋贬值的差价。“现在的情况导致莲花河畔景苑小区的房屋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正常流通,这肯定给业主带来了不利,房屋存在贬值的可能。”徐威说。    请业主积极联系银行   昨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在西南工程学校(梅陇西路1566号)内,政府律师开设“法律服务接待室”向业主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对于有媒体报道称莲花河畔景苑“6号楼发生位移”,该咨询点的文律师表示,现如今公布的是“初步的安全检测报告”,建议“在最终检测报告”出台以前,购房者不要怀有抄底价的想法而轻易购买莲花河畔景苑的房子。   关于“按揭购房者的银行贷款和利息可否暂停”,记者从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获悉,受政府委托,该所已与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等涉及银行的相关部门沟通,在搜集购房者资料后,将尽快向银行部门递交解决建议,尽量协调7号楼购房者可以中止还贷,其余购房者暂缓还贷。现场咨询点的文律师建议有关业主“应积极与贷款银行取得联系,以便使银行及时了解按揭者的情况”。   据悉,在解决方案出台以前,每个双休日都将为业主提供法律咨询。   受政府委托,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已与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等涉及银行的相关部门沟通,将尽快向银行部门递交解决建议,尽量协调7号楼购房者可以中止还贷,其余购房者暂缓还贷。 [全文]
  • 大楼砸出来的损失谁来赔?

    来源:劳动报2009-07-06 02:54
      近日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发生楼体倒覆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仅靠安全帽、防护网等硬件防护措施是不够的,还要引入保险机制,例如“建筑工程险”,以转嫁损失风险   近日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发生楼体倒覆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事实上,据国家安监总局的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4月,全国共发生各类建筑事故452起,死亡573人,各类建筑事故一直呈下降趋势。然而,进入二季度以来,建筑施工现场却连续发生了多起重大事故。相关专家指出,控制和避免在建工程风险亟须相关政策法规加以规制和引导,要引入保险机制,例如“建筑工程险”,以转嫁损失风险,弥补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用建筑工程险转嫁风险   “建筑工程险”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方式。该险种也称工程质量内在缺陷保险,承保建筑工程因潜在缺陷导致的损坏。其中,工程主体结构发生裂缝、地陷、倒塌等情况,保险期为10年;发生渗漏,保险期为5年。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区能源及工程险部负责人戴嘉向记者介绍:“工程建设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在不同工程阶段需要不同的保险产品来保障。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往往采用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来保障由于天灾人祸造成的在建工程的物质损失。”    国内投保率不足10%   目前,国内建筑工程险的普及有待加强。根据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的建筑工程保险费大约仅为建筑安全工程投资量的0.2‰;国内办理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不足10%。   戴嘉告诉记者,工程类保险已有超过百年的历史,很多发达国家普遍通过立法形式对建设工程保险加以落实。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这样的大型项目中,建筑工程险就是必须投保的保险项目。    应列为强制保险   “建筑工程险”由开发商投保,而从中受益者,除了开发商,还包括业主、施工方以及农民工们。   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给予施工企业和项目业主物质损失保障,分散转移风险,防止由于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二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建筑安装工程通常可以附带第三方责任险保障,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规定赔偿被保险人由于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此次上海倒楼事件为例,如果开发商投保了附有第三者责任保障的建筑工程一切险,那么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规定赔偿被保险人由于此次事故造成周边居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当向居民赔偿的金额。   中国人保财险专家王玉玲曾经建议,将“建筑工程险”列为强制保险,拿不到保单也就拿不到开工资质,将不正视工程质量缺陷的开发商挡在建筑市场外。 [全文]
  • 闵行倒楼事件追踪 律师助业主与银行协商暂停还贷

    来源:青年报2009-07-06 01:38
      昨天是“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委托律师接待业主咨询的首日。从昨天上午8时起,不少业主就来到位于罗阳小学的业主接待点,和开发商代理律师“面对面”,提出各自的要求,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30名业主对阵8名律师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中建律师事务所作为开发商的代表律师,他们共派出8名代表律师,分别在四间教室内接受咨询,购房者则根据房屋的门牌号和楼层前往相应的教室。7号楼的一位业主小艳(化名)告诉记者:“截至接待结束,至少有30多名7号楼的业主填写了情况登记表”。   “本周就要出台最终的解决方案,我们前天晚上接受委托后,连觉都没睡好。”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曹文衔律师说道。    多名业主要求“退一赔一”   “在和开发商的律师交流中,我得到了他们的承诺,说最终的解决方案一定会经过多次和业主协商之后才得出。如果业主仍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小艳说,“目前多位购房者要求开发商‘退一赔一’,还附带要求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差价等费用。而我的目的,只是希望开发商能在附近提供一套房源相似、大小相近的房间就可以了。”    律师将与银行协商暂停还贷   此外,银行贷款及利息可否暂停也成为购房者咨询的热门问题。“不过对于该问题,我们并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小艳告诉记者,在场的律师人人有不同的说法,有的表示可以暂停还款,有的则说贷款仍需继续。   就此,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的田志超律师则表示,受政府委托,该所已经与涉及的银行部门进行沟通,在搜集购房者资料后,最快将于今日向银行部门递交解决建议,尽量协调7号楼购房者可以中止还贷,其余购房者暂缓还贷。   此外,在开发商代理律师受理点的隔壁教室,是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推荐的5名律师。在数百米之外的上海西南工程学校,则是另外一个购房者接待处,由政府部门委托的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闵行区信访办工作人员在此受理咨询。当班律师表示,昨天上午约有20余位购房者前来咨询,大多数购房者还是选择与开发商代理律师直接交流。 [全文]
  • 开发商受理申请首日 数十“倒楼业主”提交退房要求

    来源:新民网2009-07-05 16:07
      【新民网·独家报道】随着“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故原因的明晰,购房者就自身权益的相关问题进一步与开发商进行交涉。5日9时许,开发商代表律师在罗阳小学内的法律咨询点现场接待购房者,部分购房者带着合同、贷款证明等资料前来咨询。截至中午,约20位7号楼(倒覆楼盘)购房者填写了情况登记表,数百名购房者现场咨询律师相关事宜。    业主接待分三处:政府委托律师、开发商代理律师、业主咨询律师   根据昨日相关部门的通知,5日为7号楼业主的专项咨询日。记者了解到,7号楼的购房者已于事前自发安排好时间顺序,按照房间号依次与开发商代理律师进行咨询。   作为开发商代表,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和上海中建律师事务所派出8名代表律师,现场接受购房者咨询,并收集其购房情况、房贷信息、心理诉求等资料。此外,在开发商代理律师受理点的隔壁教室,是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推荐的5名律师,为所有购房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中午,约20位7号楼购房者填写了情况登记表,数百名购房者来到现场咨询。   开发商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将通过收集购房者申请、主动查询等方式统计相关资料,尽快拟出处理方案,转交开发商确认。“下周就要出台最终的解决方案,我们前天晚上接受委托后,连觉都没睡好”,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曹文衔律师说道。   在数百米之外的上海西南工程学校,则是另外一个购房者接待处,由政府部门委托的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闵行区信访办工作人员在此受理咨询。与罗阳小学的热闹相比,此处则相对冷清,当班律师表示,上午约有20余位购房者前来咨询,大多数购房者还是选择与开发商代理律师直接交流。   “老百姓最怕打官司,法律的东西一定要问问清楚”,一位8号楼购房者王阿姨向记者说道。    购房者集中关注:退赔、报告、房贷   记者在现场看到,部分购房者都是“有备而来”,不仅带来了预售合同、贷款协议、还款收据等证明资料,甚至将相关法律条文复印件随身携带,以便与开发商代理律师进行有效沟通。“昨天律师说他们都没有接触到开发商的资料,我们只好把所有的资料都带来,方便他们核实”,一位7号楼购房者丁阿姨说道。   据悉,7号楼已售出40套房,在今日前来咨询的购房者中,多位购房者在登记表上的处理要求一栏中,赫然写上了“退一赔一”的字样。此外,精神损失、误工费、差价等要求也被多位购房者提出。就此,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曹文衔律师表示,如果最后责任认定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购房者因此事产生的损失,皆可作为申请提出,但是如果想要获得法律支持,则需要出具相关的凭证依据,方能生效。   虽然,按照相关部门的通知,6日方才开始进行未倒房屋的购房者咨询。但是5日一早,就有大量的未倒楼房购房者来到现场。就此情况,凡是前来咨询的购房者,无论是否7号楼,开发商代表律师也一同接待。   据记者了解,大部分购房者向律师咨询的重点都集中在退赔问题。也有购房者提出,如何通过司法程序获得详细准确的房屋检测报告以及开发商的账面情况,为维护自身权益寻得一手资料。   此外,银行贷款及利息可否暂停也成为购房者咨询的热门问题。就此,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的田志超律师则表示,受政府委托,该所已经与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等涉及的银行部门进行沟通,在搜集购房者资料后,最快将于明日向银行部门递交解决建议,尽量协调7号楼购房者可以中止还贷,其余购房者暂缓还贷。(新民网记者王晓庆萧君玮) [全文]
  • [晚报推荐]近200名业主和律师“面对面”

    来源:新民晚报2009-07-05 11:32
    本稿为《新民晚报》专供新民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今天开始开发商在罗阳小学接待业主   上午有近200名业主和律师“面对面”   【新民网·晚报推荐】(记者宋宁华)随着“莲花河畔景苑”事故原因的明晰,如何保障业主权益成为当前人们关注的最大热点。今天上午8时起,不少业主就来到位于罗阳小学的业主接待点,和开发商代理律师“面对面”,提出各自的要求,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昨天(7月4日),闵行区信访办牵头召开“莲花河畔景苑”业主代表沟通会,业主代表、房产开发商的代理律师及闵行区建交委、司法局、房管局、梅陇镇等职能部门代表共同出席,各方以较理性的方式沟通协商。梅都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律师,代表开发商向业主表示了深深的歉意。   按照昨天的通知,今天主要受理的是倒覆房屋的业主,但仍有不少其他房屋的业主也纷纷来到接待点。到上午11时左右,已有近200名业主聚集在罗阳小学内。   一对夫妻向记者表示,自己为了购买莲花河畔景苑的房子将自己原来的老房子卖掉,还背了一身贷款,现在在莲花河畔景苑附近租了一套房子,每月租金就近3000元,天天等着房子交房入住,没想到居然发生了这样的事。现在即使想买房,周围房屋价格也已飚升。为此,他们要求退房,并补偿他们房屋差价等损失。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倒覆房屋业主中,很多人与这对夫妻的要求相似,有些业主还提出了精神损失等相关赔偿要求。另外也有业主提出“退一赔一”的要求,认为应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些业主希望房屋能够重建。   尽管今天以接待倒覆房屋业主为主,但不少周围房屋业主也来到接待点,希望能尽早提出相关解决方案。据悉,从今天开始,开发商接待业主将延续到下周。西南工程学校(梅陇西路1566号)内也将开设“法律服务接待室”,向业主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为了便于业主聘请优秀的专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专门挑选了74名建筑房地产方面的专业律师,于今天下午在西南工程学校内为广大业主提供法律服务。 本稿为《新民晚报》专供新民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全文]
  • 倒楼业主带购房合同谈判 代理律师驻五间教室

    来源:新民网2009-07-05 10:03
    业主分批来到罗阳小学咨询新民网记者萧君玮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上午九时,罗阳小学内开辟了五个教室接待业主,其中四间为开发商代理律师接待。一教室内为律协推荐律师提供法律支持。九时不到,业主分批来到罗阳小学咨询。律师方面,今天主要了解业主购房的单价、总价、心理诉求、还款情况等详细情况,大多业主带着购房合同来此咨询。        今天接待的业主为倒覆的七号楼业主,上午已基本接待完毕。相比昨天的激烈场景,今天业主分批前往,场面较为“冷清”。除罗阳小学外,梅陇西路上的西南工程学院内也有政府方面指派的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今天业主与律师的沟通中,业主集中的诉求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要求开发商退一赔一,二是推倒重建,三是精神赔偿。(新民网记者萧君玮) [全文]
    倒楼业主带购房合同谈判 代理律师驻五间教室
  • 律师证实开发商已被司法控制 未见人只收到委托书

    来源:新民网2009-07-04 18:17
         【新民网·独家报道】4日,在闵行区政府出面召集的莲花河畔景苑业主协调会上,依然没有见到开发商梅都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身影。代表开发商方面出席的是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和中建律师事务所的两家代理律师,据代理律师证实,梅都公司的负责人已经受到司法控制。   代理律师之一曹文衔律师在接受新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已经受到司法控制,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仅收到其经人转交的委托授权书。“连我们都接触不到他们,帐户和资料都碰不到”,梅陇镇副镇长周亮也证实,梅都公司的资产在第一时间被冻结。   据曹文衔律师介绍,他们是昨天晚间才接到开发商的正式委托授权,直到来参加业主协调会,还不足十个小时。   曹文衔律师表示,由于开发商的资产已经受到查封,他们尚未掌握相关资料,今天只是来听取业主的意见,明日,他们将设点与莲花河畔业主进行进一步的沟通,详细了解业主的购房情况以及房贷信息,并进行相应的司法申请程序,要求调阅开发商资料。   另外一位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将根据最终的调查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倒覆楼房的业主与未倒覆房屋的业主处理方案将有所不同。而关于未倒覆的房屋,他们也会根据检测结果,准备“符合交房标准”与“不符合交房标准”的两套方案。(新民网记者王晓庆萧君玮)     相关资料: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12月,是以建筑、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法律服务为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   该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的主要法律服务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及标志性工程建设;房地产项目开发与经营;公司法务及金融证券;环境与资源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   建纬律师事务所曾受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及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委托,协助起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示范文本。(资料来源: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网站) [全文]
  • 倒楼事件业主协调会:7号楼赔偿方案下周先出台

    来源:新民网2009-07-04 17:31
      【新民网·独家报道】4日,位于梅陇西路968号的莲花河畔景苑业主接待中心汇集了数百名业主。上午10时左右,业主代表、开发商代理律师、政府官员三方首次坐到一起,就倒楼事件进行沟通协商。   业主:我们只是想要一套能住的房子   9时左右,沟通会尚未开始的时候,数百名业主聚集在广场上高喊“退一赔一”的口号。但是冷静过后,多位业主向记者表示,他们其实更想要房子,推倒重建是目前最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6号楼一位业主向记者表示,“7号楼(倒覆楼盘)就倒在我们旁边,即使检测结果说安全,我们也不敢住”。        虽然同为业主,每个人的诉求也不尽相同。据记者调查,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者普遍要求是退房,“一听说是莲花河畔的房子,谁还敢要啊?”;而刚性需求用户的目的则简单明了,“我们要的是房子,要么赔偿可以给我们另外买一套房子,要么原址重建”。   名为刘英(音)的业主代表在沟通会上声泪俱下,“我是新上海人,买套房子不容易,本来以为买了房子就可以安心在上海好好发展事业,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月薪5000元左右的刘英年初贷款购置了总价97万元房子,至今仍背负12万的银行贷款。   业主协调会分两场   10时左右,专门针对7号楼业主的协调会率先举行。闵行区房管局负责人、闵行区信访办负责人、梅陇镇政府负责人以及代理律师出席了协调会。   7号楼业主关注的问题集中在赔偿方案的制定上,部分业主提出的“退一赔一”方案并未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政府部门相关人员表示,明日9时开始,由开发商委托授权的律师将在罗阳小学受理点,优先为7号楼业主进行法律咨询,并承诺在下周内出具对7号楼的业主的解决方案。   接下来,未倒覆房屋的业主代表参加了第二场协调会。与7号楼业主申请赔偿的“理直气壮”相比,未倒覆房屋的业主更为关注楼房的检测结果。业主代表一致要求,将检测结果数据实时公布,并尽快给出具体的处理结果。“安全分两种:生理安全和心理安全”,一位殷姓业主表示。   6号楼业主代表向政府部门提出两项处理建议:一、解除合同,退一赔一;二、在不改变原小区规划的前提下,推倒重建,并赔偿合同违约等损失。就此,政府部门代表表示,未倒覆房屋的处理方案将根据房屋的检测结果来制定,业主的这些意见,他们会上报相关部门。   开发商的钱够赔么?银行月供利息谁买单?   此外,开发商的资金情况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如果开发商无力赔偿,政府是否可以承担赔偿?就此,梅陇镇副镇长周亮未透露开发商账面金额,仅表示开发商帐户在第一时间被司法机关冻结,“我们也无权触碰其帐户”。   闵行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则坦言,“让政府出钱赔偿,没有道理,政府只能监管”,并表示政府部门会严格履行司法程序,保障购房者利益。   但是,与业主目前利益联系更加紧密的是仍在偿还的银行贷款及利息。可否停止还贷?延期交房产生的银行利息是否该免除?就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政府已经出面向涉及的银行沟通此事,银行方面表示将尽快给到处理方案。   截至13时,业主协调会正式结束,关于赔偿方式和时间均无定论。相关部门代表表示,政府会积极发挥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协调作用,争取“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新民网记者王晓庆萧君玮) [全文]
  • 莲花河畔业主新提议:推倒重建

    来源:新民网2009-07-04 17:02
    新民网直击莲花河畔景苑业主协调会新民网萧君玮王晓庆制作 [img]http://image.xinmin.cn/2009/07/04/20090704140127376909.jpg[/img] 协调会现场,业主举牌要求赔偿。新民网萧君玮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我要的是房子!我看了一年才选中了这里,花光了所有积蓄只是想要一套能住的房子”,一位6号楼(紧邻倒覆楼房)的购房者向记者说道。   4日,在闵行区政府出面召集的莲花河畔景苑业主协调会上,一个新的提法被业主提出——“推倒重建”,这个提法得到了多位刚性需求用户的支持。   上午9时,位于梅陇西路968号的莲花河畔景苑业主接待中心汇集了数百名业主。上午10时左右,业主代表、开发商代理律师、政府官员三方首次坐到一起,就倒楼事件进行沟通协商。   协调会上,业主代表列出两条解决方案:一、解除合同,退一赔一;二、在不改变原小区规划的前提下,推倒重建,并赔偿合同违约等损失。   就业主提出的建议,出席协调会的闵行区政府相关代表表示,此次会议只是一个沟通的过程,他们会将业主的想法上报有关部门,为制定最终的解决方案做参考,并未直接表态关于“推倒重建”的可能性。   “推倒重建”究竟是否可行?记者替开发商算了一笔账,依照早前媒体披露的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承建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的承建合同。根据上述合同,总建筑面积80200平方米,总投资额为1.883亿元。   然而,按照之前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除去退房款之外,业主还可获得房价的5%违约金,另外根据房屋总价,还可获得按同期同档的存款利率计算的赔偿利息。据此前媒体统计,如果所有业主的退房请求都获得法院支持,那么开发商需要退还的购房款和支付赔偿可达到7.7亿元。   “1.883亿元”与“7.7亿元”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新民网记者王晓庆萧君玮) [全文]
    莲花河畔业主新提议:推倒重建
  • 千人参与倒楼案新闻调查 最关心事故责任及利益关系

    来源:新民网2009-07-03 17:57
      【新民网·独家报道】7月3日中午,上海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了6.27闵行“莲花河畔景苑”在建楼房倒覆事故调查结果。闵行倒楼案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今天事故主要原因发布后,截至17时50分,已有1352人次参与了新民网在线新闻调查,记者发现,事故责任调查及事件牵涉的利益关系是网友关注的焦点。   根据今天上海市建交委、市安监局及事故处理专家组成员公布的调查结果,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临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达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至于事故责任,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展开调查,尚未有结果。   在参与新民网新闻调查的网友中,41%的网友最关心的是开发商与基层政府的利益关联,27%的人关注事故责任人的问责及处理,此外,还有20%的人关注建筑行业楼盘质量问题,另有13%表示最关心业主的赔偿和后续安排。(新民网记者杨扬) [全文]

2010新民晚报"夏令热线"    

7月17日,由本报与市建交委联合主办的第18届“夏令热线”正式开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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